Re: [分享] TPP著作權條款不合理且對成員國有害

作者: openpower   2015-10-10 17:30:39
原波第一句就是一個連接,
我再貼一次,http://creativecommons.tw/blog/20151008 ,
作者是 柯俊如 ,
是不是應該先說一下 柯俊如 有什麼真材實料?是哪方面的專家?
還是說只是個XX專家?
我就只是個死鍵盤阿宅而已。
叫人家不要簽就已經很可悲,叫人家不要簽的理由更是可笑。
TPP反對國企化產業,會員國之間的相關貿易減低關稅甚至免關稅,
當然也反對壟斷市場,
將人權,自由,環保等等的普世價值大幅度提升。
說一大堆版權著作權的問題,根本扭曲本質,胡說八道,一派胡言。
首先,必須要搞清楚,版權當然應該受到保護,
我明白從過去直到現在,大家應該都有使用盜版的經驗,
當中包括有心跟無意的,甚至你不知道這東西是盜版還是真版,
也不知道要到哪買正版,
但是,
請不要把" 貪小便宜 , 執行上的困難 , 自己沒錢 "
將 " 偷別人的東西 " 合理化。
對方發明的東西,創作,不管是軟硬體,人家不想免費讓你用,
甚至也不想賣你,這是人家的東西,人家的自由,
你可以說對方心胸很狹窄,很小氣,這心態也的確不可取,
可是人家有絕對的道理,
今天創作的不是你,你不知道那種痛,偷別人東西還敢惡人先告狀?
在現實層面,大家都要吃飯,
其實大部分發明者跟創作者都很歡迎別人用自己發明的東西或是欣賞自己的創作,
但是你要付版權費等等,
你說對方賺太大,到底是對方賺太大,還是你不知道當中的價值?
那你來創作,你來發明,真的,
然後免費給別人用,或者說你把自己的作品收在自己的抽屜裡只有你自己知道。
有幾個很重要的概念或是價值不斷地被混淆,亂講一通,甚至根本是是非顛倒。
說什麼對方壟斷,然後簽了TPP對方會壟斷得更厲害,
拜託,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鬼?
假如你不要單一企業或少數產業壟斷市場就應該要簽!
降低新興公司進入相關市場的門檻,打破家族企業的傳統保守文化,
更重要的是要打破當地相關企業跟政府台低下的黑箱作業,官商勾結,
我們大家當然要追求一個更自由,更透明,更有尊重的大環境,
強調,是大環境,而不是單一的小社會,我想我們並不想看到自己過得不錯,
但有些地方過的很可憐,或是相反的自己過得很不好,但有些地方卻很進步。
過去偉大的中X簽了WTO,WTO所提供的所有保障,中X都有享受到,
可是別的國家呢?
阿就佔便宜佔很大,為了賺錢,勞工權益,環保問題,人權,自由,
把這些通通都給壓下來,當作沒事,
現在人家要搞一個更進步的協議,當然不歡迎你加入,
那會有什麼後果?在貿易上,同一個產品,會員國稅收便宜甚至免費,
你不是會員國你就要承擔這部分錢,這影響大不大,當然是超級大,廢話。
有些人反過來說會員國要付會費,笑死人,拜託請釐清這兩種狀況。
有人扯服貿,也就是說這些人到今天都還不懂反服貿的原因,很無言。
反服貿不是因為協議內容問題,是因為要跟你簽的那個人是出了名人格很低劣的人。
至於反對的理由,你要看說這些話的是什麼人,我不多說,
簡單一句,這類課題,你要相信那些比較權威的經濟學家說的,
還是你選擇相信政客說或是不知道哪來的路人甲說的。
當然,應該沒有任何協議是完美的,有人的得到比較多,有人得到比較少,
有人在短期內突然彈起來,有人長期式的慢慢追上來,
我們當然要追求一個更自由,更公道,更文明,更透明,更有人權,
更懂得尊重,更重視環保的大環境。
當然要加入TPP!
※ 引述《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PublicIssue 看板 #1M5qp7IK ]
: 作者: ifulita (和泉政宗) 看板: PublicIssue
: 標題: [分享] TPP著作權條款不合理且對成員國有害
: 時間: Fri Oct 9 13:12:33 2015
: http://creativecommons.tw/blog/20151008
: 簡單的講就是老美有將延長著作權期間為作者生存期間加上七十年的條款納入其中,
: 這將迫使日本、越南、馬來西亞、巴林、紐西蘭及加拿大六個國家延長他們的著作權保護
: 期限,
: 而台灣如果想加入TPP的話也勢必延長我們的著作權保護期限從五十年延長至七十年,
: 這將對老美及他們的大型娛樂公司有利,
: 先不提其他國家,
: 光是在台灣這些老美的大型娛樂公司就將多出二十年時間能保護作品權利而在台灣大撈一
: 筆,
: 這是因為老美是創意內容的淨出口國,
: 包含台灣在內上述七個國家通通都是創意內容的淨入口國,
: 這對他們來說一點都不公平,
: 延長著作權期限的話他們的消費者很可能因此要額外支付上百萬權利金給老美的公司,
: 以澳洲為例,
: 他們加入TPP的話將會每年都要在淨權利金支付費用上多支付25%,
: 這可能會多達每年八千八百萬美金,
: 而且這完全是轉到海外,
: 這對於澳洲來講單純就是成本,
: 也就是說上述七個國家將因此眼睜睜的看著每年用以支付額外權利金的上百萬元美金離開
: 國境,
: 甚至成本還不只如此,
: 當作品要再過二十年才能成為公眾領域時他們的窮人將無法免費使用許多重要且有用的作
: 品,
: 回過頭來看看台灣,
: 政府是否有告訴人民這些?
: 而政府是否又有計算過我們加入TPP之後每年將要支付多少額外權利金?
: 這些成本對我們來講到底是否合理?
: 這些都是需要思考的地方。
作者: sodome   2015-10-10 17:36:00
有理
作者: twpost (我的偏見)   2015-10-10 17:38:00
有拳頭才有公道.美國的正義也是靠經濟、軍事力量拼裝來的
作者: fox1103 (狐狸)   2015-10-10 17:44:00
所以日本二創不就是TPP最明顯的受害者?
作者: nixon (為人民幣服務)   2015-10-10 17:49:00
同理,藥的專利也該永遠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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