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員工想吃我的店怎辦?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5-10-10 04:28:33
我不太懂一堆人在那邊質疑原po說要分紅一半這件事的理由在哪?
首先所謂的連鎖小吃店在店內來說真的就是技術入門比較低
大部分的食材醬料,都可以在另外一個中央廚房先做好再運到店裡面
店裡面只需要重新加熱
真正的技術門檻是掌握在中央廚房這邊
既然技術門檻這麼低
那為什麼老闆願意回本後分紅一半?
很簡單
對老闆來說,投資一家連鎖店,首先最重要的是回本
只要先回本
之後多賺的都是現金流
也就是說老闆的心態是希望這家店交給一個願意負責任的人
只要他好好管店,老闆可以抽身去做別的事或者去開下一家店
因為他有分紅,肯定不會對生意開玩笑
這是一個雙贏的方式
對"店長"來說店裡賺越多領越多
對老闆來說又何嘗不是?
經營連鎖店跟經營"名店"的心態是不同的
至於技術股這個,股份是要有白紙黑字的
當初營利事業登記看是獨資或合夥就一目了然
另外,給原po的話是
俗話說:升米恩,斗米仇
分紅不是不能給,而是不能亂給
觀察一個人是否值得信任是需要長時間的
人性是很奇怪的,給的少有的時候會感激你
一旦給多了胃口養大,甚麼鬼想法都會出現
如果是基於利益的結合,最好有簽約,證明兩造的說法
另外如果他到處亂說,其實是可以控告他的
作者: komorimomoww (大願 世界宗教本是一家)   2015-10-10 04:30:00
吃我的嘿啦~!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5-10-10 04:30:00
學弟你還是趕快出社會工作吧
作者: f953024 (=.=a)   2015-10-10 04:31:00
怎麼不吃我古拳法?
作者: foolfighter (傻瓜鬥士)   2015-10-10 04:31:00
辯方律師還有沒有證人要傳換?
作者: kfactor (三奈見)   2015-10-10 04:33:00
交互詰問過了ㄇ
作者: integra715 (AJE)   2015-10-10 04:40:00
都單方面說法,能請對方上來演八卦版分手擂臺嗎?
作者: a5006078 (玉米)   2015-10-10 04:45:00
他如你所說只是員工?卻可以分一半?其他員工都塑膠做的?只需要激勵這位“員工”? 你不覺得你的論點怪怪的嗎?
作者: king72433 (TTO-55)   2015-10-10 04:49:00
已尻,謝謝分享
作者: a5006078 (玉米)   2015-10-10 04:50:00
這邏輯未免太妙了吧?
作者: loveidle (P幣又不能當飯吃)   2015-10-10 04:55:00
我自己是開店的,認同這篇文章!當你的事業或是店鋪數目需要擴張最好的方式就是用紅利去綁住一個或是少數重要幹部這樣所謂的店長比較會真正用心經營為公司也為自己不然領固定的薪水~他做多做少根本沒差肯定偷懶
作者: Tenging (菜鳥)   2015-10-10 05:00:00
這種程度直接開除就好怎麼會需要發廢文聽鄉民狗屁
作者: a5006078 (玉米)   2015-10-10 05:00:00
不,還有還本金的問題,若如你所說是員工,不會有還本金的問題。你這種說法令我更加相信,標題的主受詞應該改一改了。照經驗法則看,他是要回他一開始的股本吧? 拿他的紅利回老闆的本?這不合常理啊!如果他沒合夥怎麼有紅利之說?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5-10-10 06:45:00
合夥入股不見得是有出錢的,有可能是插乾股
作者: a5006078 (玉米)   2015-10-10 06:49:00
插乾股就沒還錢之說了,那不就與還錢說又矛盾了嗎?如果真像原po所說的,就不會一直自己矛盾,這只說明了一件事,有人沒說真相。
作者: a77520601 (睡衣)   2015-10-10 08:44:00
完全認同樓上,大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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