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員工想吃我的店怎辦?

作者: game007 (Moda)   2015-10-10 01:19:09
不好意思…大半夜讓大家議論紛紛…
我們是連鎖小吃店
賣熟食品,他的工作其實就是把熟食品弄熱而已
所以他的工作根本毫無技術可言啊
只是高溫工作環境而已(廚房哪間可以吹冷氣?!)
以下是line貼圖
http://imgur.com/CKpr73d
http://imgur.com/7GMjCVE
http://imgur.com/RUATEgo
因為我一直不想跟他浪費時間在這沒意義的話題上
所以他才傳 我再拖時間 就要公諸媒體(會有記者要抄?)
最後一張貼圖他就沒再回我了
作者: shippai   2015-10-10 01:20:00
總之 該怎麼做你知道了吧? 可以安眠了嗎
作者: hms10147   2015-10-10 01:21:00
想知道是屏東的哪裡,有這麼佛心的老闆
作者: Tenging (菜鳥)   2015-10-10 01:21:00
詭異 那三萬五的薪水怎麼談的
作者: kairi5217 (左手)   2015-10-10 01:21:00
那就等證據啊 不然咧?
作者: DongRaeGu (東拉菇)   2015-10-10 01:21:00
屏東三萬五很高了 你賺的有三萬五?
作者: gcaaa (GCA)   2015-10-10 01:22:00
先跟我說你到底為什麼會想要分一半給他
作者: dan999   2015-10-10 01:22:00
三萬五?這待遇屌打一堆人囉~
作者: nicklee0921 (Nick)   2015-10-10 01:22:00
你不覺得去提告比在這裡問肥宅們還有用幾百萬倍嗎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5-10-10 01:22:00
本金越還越少那句 看不懂 不是只有領薪水關係嗎?
作者: kevin05233 (kk)   2015-10-10 01:22:00
比較好奇他那句「我為什麼要還本金」?
作者: herculex (專打打手)   2015-10-10 01:23:00
去找律師,來這邊幹嘛?
作者: zxc8424 (HuGuu)   2015-10-10 01:23:00
總之 不要心軟 不要心軟 不要心軟 不要心軟 不要心軟
作者: nostar (減肥中)   2015-10-10 01:23:00
他應該沒被告過吧 三立和民視連續劇看太多了
作者: pusufu (不蘇鬍˙灬˙)   2015-10-10 01:23:00
分盈利一半給他很奇怪 感覺有內情
作者: abian (abian)   2015-10-10 01:23:00
「那我為什麼要還本金,越還越少?還沒有明細看」←???????
作者: DaringDo (天馬無畏)   2015-10-10 01:23:00
所以就是廚師囉?
作者: kfactor (三奈見)   2015-10-10 01:23:00
站的豬腳就加+u好ㄇ
作者: skychih   2015-10-10 01:24:00
一定有內情 不可能這麼簡單
作者: yoyoman001 (抱歉,我專發廢文。)   2015-10-10 01:24:00
呵呵 越看越怪異了~反正法律上站得住腳你就沒啥好怕
作者: Nevhir (煙霄微月)   2015-10-10 01:24:00
我還是覺得你有話沒講
作者: tkfc5566 (tkfc5566)   2015-10-10 01:24:00
直接告他不就夠了…這有什麼好怕的
作者: elle ( )   2015-10-10 01:24:00
他禮拜六中午要說 你想搶在他前面 你們...是指幾個人
作者: idlewolf (閒置)   2015-10-10 01:24:00
我個人不太相信無緣無故看對方可憐就分一半營利啦
作者: WASIJLA ( ̄灬 ̄)   2015-10-10 01:24:00
坐等另一方說法啊,反正我雞排已經吃下肚了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5-10-10 01:24:00
他到底還甚麼本金啦
作者: wcm (雲)   2015-10-10 01:24:00
為什麼對方會說到還本金,還有分紅利的問題,這部份是什麼
作者: abian (abian)   2015-10-10 01:25:00
1.____(自填) 2.知道你打算用Line留證據,所以開始!@#$% ??
作者: wcm (雲)   2015-10-10 01:25:00
感覺你有內情沒有完全說出
作者: hihi29 (無)   2015-10-10 01:25:00
原po是女的 圖勒?
作者: Joeng (癡情對誰不心傷)   2015-10-10 01:25:00
這請工讀生就好了吧
作者: idlewolf (閒置)   2015-10-10 01:25:00
你要出來喊就說明白 想要藏步 請去找律師比較快
作者: acerow83 (acerow)   2015-10-10 01:26:00
找律師
作者: Rajabell (辣椒標)   2015-10-10 01:26:00
紅明顯 先報警
作者: YOYOBOY (溜溜球男孩)   2015-10-10 01:26:00
感覺他有入股 然後妳想整碗捧去
作者: elfria (elfria)   2015-10-10 01:27:00
他講的內容,是你讓他技術入股...技術入股的話就是入股喔
作者: wcm (雲)   2015-10-10 01:27:00
有時本錢是你出的,但如果是你先墊款出資,也不算是你全額出資
作者: omanorboyo (omanorboyo)   2015-10-10 01:28:00
屏東3萬5的確算不賴了
作者: runslow (跑的慢)   2015-10-10 01:28:00
我個人不太相信無緣無故看對方可憐就分一半營利啦+1
作者: kurobane (くろばね)   2015-10-10 01:28:00
很簡單啦 有沒有白紙黑字 口頭的話就算了啦
作者: aa01081008tw   2015-10-10 01:29:00
就照字面是不會有什問題..除非你跟他還有什隱情
作者: hihi29 (無)   2015-10-10 01:29:00
"那我為什麼要還本金 越還越少 還沒有明細可以看"
作者: yonbun (永邦)   2015-10-10 01:29:00
屏東這種地方給35K 還分一半營利 本府懷疑你沒說全部
作者: roea68roea68 (なんもかんも政治が悪い)   2015-10-10 01:29:00
真的很怪XD 反正你也不用講太多 就去請律師
作者: Tenging (菜鳥)   2015-10-10 01:30:00
沒聽過領班分紅 薪水也不可能三萬 你隱瞞了什麼
作者: overplayer (煞氣東京男孩)   2015-10-10 01:30:00
他意思應該是 為什麼紅利還要等妳本金還完?
作者: powerworld21 (世界)   2015-10-10 01:30:00
你們合夥 他有出錢 你們店賺的 先還他本金 再付紅利
作者: ja8256 (P.P)   2015-10-10 01:30:00
他有什麼證據讓你這麼怕
作者: theword (111)   2015-10-10 01:30:00
問題的重點在他到底有沒有用他的錢支付你們店的本金或開
作者: yonbun (永邦)   2015-10-10 01:30:00
總之 你先宣他和你一起上堂 在本府面前對質
作者: cccwei (超級喜歡郭泓志)   2015-10-10 01:31:00
你是有裸照在他手上嗎? 這麼單純直接FIRE就好 不懂
作者: pitalvlu (pital)   2015-10-10 01:31:00
不單純
作者: TaiwanSpirit (█████)   2015-10-10 01:31:00
可能他認為那一半"該他得的"營利早該下來了
作者: theword (111)   2015-10-10 01:31:00
銷 你回一堆543不重要的 ...
作者: daniel0203   2015-10-10 01:31:00
找律師 上法院解決吧
作者: powerworld21 (世界)   2015-10-10 01:31:00
但店生意很好 還的本金很少 所以他想看帳本??
作者: anson26666 (GodDomain)   2015-10-10 01:31:00
告他啦 別廢話了
作者: aa01081008tw   2015-10-10 01:31:00
為何無技術的免洗員工能分營利啊...我想不透
作者: tsaiyii309 (宅男也是他媽生的)   2015-10-10 01:31:00
怪怪的
作者: Mysex (超強猛騎)   2015-10-10 01:31:00
有種公布全部內容
作者: snap007 (snap)   2015-10-10 01:31:00
真的很奇怪的對話,真的是你完全出資,我不知道你在怕什麼
作者: flash5566 (閃光56)   2015-10-10 01:32:00
欸,都辭掉他了,你還這麼怕他吃掉你的店?還有隱情?
作者: shinshong ( )   2015-10-10 01:32:00
對啊 你在怕什麼?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5-10-10 01:32:00
要吃掉人家技術入股吧 可憐的工具人廚師
作者: cccwei (超級喜歡郭泓志)   2015-10-10 01:33:00
你是做慈善事業? 看他可憐就分他一半營利 要不要講清楚啊
作者: macdivas (電腦罷工中)   2015-10-10 01:33:00
別理他吧 把時間省下來去找律師 反正你也有說明了 到時候記者看完他的爆料 也有你的說法作佐證 @@
作者: soAlpaca (5566 der第一)   2015-10-10 01:34:00
"本金越還越少" 如果他不是神智有問題的話,就是你話只
作者: runslow (跑的慢)   2015-10-10 01:34:00
不單純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5-10-10 01:34:00
這要小心處理~你有跟他打合約嗎?有的話可以依當時候的合約走.沒的話就直接給他離職金直接打發他走即可!!不過...他要是
作者: Hans14 (沉默反對派)   2015-10-10 01:34:00
中山狼的故事
作者: snap007 (snap)   2015-10-10 01:34:00
他的講法,感覺一開始就有講好什麼,只是現在有人打死不認
作者: kevin05233 (kk)   2015-10-10 01:34:00
會不會是他認為有入「乾股」。因為你說的分一半給他
作者: Qmgcs (QMG)   2015-10-10 01:35:00
我覺得你拿他薪水的一部分應付開支,口頭說等回本要分他營利的一半吧
作者: nostar (減肥中)   2015-10-10 01:35:00
趁這機會處理掉也好 你條件也給太好了
作者: snap007 (snap)   2015-10-10 01:35:00
或者是他完全在說謊,但只靠說謊是吃不下你的東西的...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5-10-10 01:35:00
然後我的心得事:你的店應該開幕不到三年.可能連一年都沒有
作者: kurobane (くろばね)   2015-10-10 01:35:00
講好沒用啦 有沒打契約? 沒有的話怕屁呀 律師請一請就好
作者: mOoOm ((=ΦωΦ=)~口苗~)   2015-10-10 01:36:00
以契約為主 契約沒有要給他 就不用給
作者: Arminius (奇怪的歐吉桑)   2015-10-10 01:41:00
你只傳了一半, 對方的理由咧?
作者: go135 (go135)   2015-10-10 01:41:00
分一半給他是希望他幫你看好店,你就有時間再去弄下一間,但是久了他會覺得,都是他在做的,他就自己開就好了,就不
作者: gbcboy2002 (小明)   2015-10-10 01:42:00
這種事花點錢請律師就很好解決了 順便反告個毀謗之類
作者: Arminius (奇怪的歐吉桑)   2015-10-10 01:42:00
(我自己腦補) 連鎖店...該不會對方是準備加盟你的吧?
作者: go135 (go135)   2015-10-10 01:42:00
用分你一半
作者: tryagain24 (wilson156)   2015-10-10 01:43:00
真如你所說的話 他應該慘了
作者: b000555513 (哈酷那罵他他)   2015-10-10 01:43:00
鬧大報警才比較有勝算 看誰才是垃圾
作者: gotohikaru (又沒差...)   2015-10-10 01:43:00
幹嘛要把事情鬧大 直接讓律師去處理就好 你過你的生活
作者: Arminius (奇怪的歐吉桑)   2015-10-10 01:44:00
不然是要還什麼『本金』?
作者: xomega (熱可可)   2015-10-10 01:44:00
感覺有點怪,加薪加五千就算了居然還能分紅,你隱瞞了啥?
作者: gbcboy2002 (小明)   2015-10-10 01:45:00
還有不要指望鄉民幫你出主意 這裡看熱鬧的人居多
作者: wcm (雲)   2015-10-10 01:45:00
感覺就是說好,你幫我工作,我出資,等回本後開始分紅利一半給你
作者: will8149 (大哥,黑吃黑是不叫條子的)   2015-10-10 01:46:00
內容有鬼
作者: wcm (雲)   2015-10-10 01:47:00
這種對方會認為他是勞力入股,幫你看店,你出資,但有一半股份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15-10-10 01:47:00
幹,窮成那樣會有本錢搞連鎖店?本錢他老木的
作者: ThunderLion ( )   2015-10-10 01:48:00
不公布全部,只公布片斷?對方回的不用給鄉民看?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5-10-10 01:48:00
這種很好處理:我猜你就算有跟他簽合約(假如)的話應該是有賺錢的時候利潤要分多少給他(這種合約比較多)!!可以依合約執行日期(他的第一天上班日)你店所有開銷交付+員工薪水+水電+房租...等給法院!!然後在交出總收入(一樣執行日期).法院就會
作者: thumbe70367 (..)   2015-10-10 01:49:00
他這麼盧就法院見啊 這麼忘恩負義的話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5-10-10 01:49:00
算出替你證明有沒有賺錢了!!
作者: modn (....)   2015-10-10 01:50:00
屏東三萬五超高的好嗎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5-10-10 01:50:00
諾只是口頭他就要尋找第三在場"證人"沒的話也沒用!!
作者: lin0919 (無聊)   2015-10-10 01:59:00
我相信他會先弄醜你 再開一家相同的 遇過超多的
作者: jacklin2002   2015-10-10 02:01:00
那他到底有沒有技術入股?你還是沒講清楚。
作者: bYvYd (bYvYd)   2015-10-10 02:01:00
其實我覺得原po蠻好的,人有百百種,我相信原po是真的因為愛
作者: lin0919 (無聊)   2015-10-10 02:01:00
還有分紅是笨蛋想出來的 社會會冷漠大多這種人存在
作者: dten97   2015-10-10 02:02:00
你沒錯,是他忘恩負義
作者: payneblue (OldManHall)   2015-10-10 02:02:00
沒技術還開3w5 開善堂嗎
作者: lin0919 (無聊)   2015-10-10 02:03:00
乾股技術股都會有合同 有合同比較麻煩罷了
作者: Drunken5566 (格鬥天王)   2015-10-10 02:04:00
屏東35k屌打國立碩XD
作者: tenninetall (愛只需要張開)   2015-10-10 02:14:00
南部人有些很盧 愛鬼打牆
作者: GaryMatthews (G公*)   2015-10-10 02:15:00
找個律師也差不多 3、4萬 與其跟他盧不如找律師
作者: SXRD (無)   2015-10-10 02:16:00
老實說員工就領薪水而已 哪來分紅?內情不單純
作者: belister (莫忘初衷)   2015-10-10 02:16:00
幹 真低能 勞力入股是哪招 當真自以為是老闆
作者: shinobunodok (R-Hong)   2015-10-10 02:18:00
說真的 分紅這裡很怪 就一個員工是要分什麼?不知道是原po人太好 還是另有隱情
作者: cocabell (愛蜜莉亞我老婆)   2015-10-10 02:46:00
我不相信資本家
作者: ETTom (喵)   2015-10-10 03:01:00
真的如你所說的 就開除他阿...這種厚臉皮的人你和他講理不過是秀才遇到兵 你覺得有用嗎 怕事怕他打壞名聲不是理由.
作者: TPam (欸你好)   2015-10-10 03:47:00
很怪
作者: rettttt5 (再踢五次)   2015-10-10 04:04:00
觀望
作者: a3556959 (appleman)   2015-10-10 04:33:00
箭頭先 明天起床看
作者: artist0918 (風城)   2015-10-10 04:46:00
內容有鬼,領薪水就領薪水,分紅三小?本金又是三小?這位老闆你沒講實話,給噓。
作者: kiki86151 (魯飯)   2015-10-10 05:12:00
3萬5 好棒棒...
作者: dluog (gleen)   2015-10-10 05:14:00
因為"善心"給比較高的薪水...勉強有可能因為善心 把營利分給對方一半??? 騙誰啊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