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民團發起「除爛委」行動 張慶忠:意圖使

作者: paris930 (尋人)   2015-10-02 00:30:40
國民黨最會的就是混淆視聽啦
中選會 整天只會拿著恐違法來嚇民眾
最好是選舉可以宣傳罷免不能宣傳
然後現在落選運動還在那邊恐違法
恐你老木
蔡正元 黃智賢之流竟然都要名列國民黨不分區
明年台灣人不再對不起國民黨一次 真的對不起自已啦~
※ 引述《pm2001 (做個盾牌眼球兵吧)》之銘言:
: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20010&FLNO=104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第 104 條
: 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以文字、圖畫、錄音、錄影、演講或他法,散布謠言或傳播
: 不實之事,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這一條成立的前提是不實之事
: 如果講的都是存在既有的事實,這條根本告不成
: 有膽就告阿
作者: diskdie7045 (剛睡醒~)   2015-10-02 00:32:00
2016、台灣人一定要再對不起國民黨!!
作者: ueewen (ueewen)   2015-10-02 00:35:00
不好意思!我們永遠要對不起你了!
作者: sakuraha (山積是人類的天性...)   2015-10-02 00:37:00
現在連說實話都不行了嘛...
作者: japanzara (故事未了)   2015-10-02 00:40:00
祭止兀那種咖不要再出來浪費資源了
作者: Francix (Hypnagogic)   2015-10-02 00:47:00
難道是要成為法院認證爛委
作者: wind0710 (風兒)   2015-10-02 00:49:00
中選會:宣傳罷免dpp合法,宣傳罷免kmt違法
作者: jimmy5670 (2Tp1)   2015-10-02 02:24:00
不用怕,我希望這是最後一次對不起,以後不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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