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勞工天然災害出勤規定

作者: jimgene (jimgene)   2015-09-28 21:15:38
六、天然災害發生時(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
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
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一)勞工工作所在地經轄區首長依「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
」(以下稱作業辦法)規定通報停止辦公,勞工因而未出勤時。
(二)勞工工作所在地未經轄區首長依作業辦法規定通報停止辦公,惟勞
工確因颱風、洪水、地震等因素阻塞交通致延遲到工或未能出勤時

(三)勞工工作所在地未經轄區首長依作業辦法規定通報停止辦公,惟其
居住地區或其正常上(下)班必經地區,經該管轄區首長依作業辦
法規定通報停止辦公,致未出勤時。
實在太多人不知道放假規定了
這邊貼一下
http://laws.mol.gov.tw/Chi/FLAW/FLAWDAT0202.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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