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龍腦穴屋遭拆!全台最牛釘子戶下跪 哭求

作者: osalucard (奧薩)   2015-09-26 12:59:49
屋子拆了,地還是屋主的
屋主不同意,別人也沒辦法在上面蓋房子
頂多打求償官司讓建商陪房子的錢給屋主
柯p應該仿效歐美國家
就不要徵收這位地主的地了
旁邊的房子最好像這樣蓋
http://i.imgur.com/OVLl06W.jpg
而且ㄇ(凹)型缺口要朝北邊
這樣夏天南風吹不進屋內熱到暴
冬天北風一直往屋內灌冷到你一直發抖
(海島型氣候的潮濕環境才能這樣玩,大土地內陸會無感)
到時候屋主後悔了想要賣也不要徵收了
政府做事是不能為個人服務的,都更都結束了還徵收幹嘛
如果柯p順著建商偷拆把地給徵收了
那後悔投給柯p就不是玩笑話了
沒有民主素養的柯p是拿不到總統的選票的
※ 引述《pigyougetit (豬頭)》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三立
: 2.完整新聞標題:
: 龍腦穴屋遭拆!全台最牛釘子戶下跪 哭求柯P、馬總統幫忙
: 3.完整新聞內文:
: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 台北市汀洲路都更案中,堅持住家是「龍腦穴」不願搬遷的釘子戶,昨日遭到建商無預警
: 快速拆除,建商請來3台怪手,2分內迅速將房屋解體,讓住戶羅先生不知所措。號稱全台
: 最牛釘子戶的屋主羅先生今(26)日出面召開記者會陳情,當場老淚縱橫拜託總統馬英九
: 及台北市長柯文哲救救這塊地,他更下跪對全台呼籲,請大家一起保護龍腦寶地,因為這
: 是屬於全體國人的,不是他個人的財產。
: 對此,台北市長柯文哲坦承,對於建商的「奇襲」並不知情,也強調「都更一定要做」,
: 只是拆地前應做足溝通,他表示會找時間探視羅先生,並從中協商如何在都更計畫與民眾
: 間取得平衡。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97305&PageType=12
: 5.備註:
: 市長說不知情QQ~
作者: Riya520 (GO!!!!!!)   2015-09-26 13:01:00
這是私辦都更...
作者: dusted (dusted !!!!!!!)   2015-09-26 13:01:00
我是看不出報復性建設是多有民主素養啦?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5-09-26 13:01:00
找100個義工,趁現在太平洋建設還沒把圍離蓋起來,挖一個龍洞好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15-09-26 13:02:00
屋主租給資源回收養流浪狗 看誰怕誰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5-09-26 13:02:00
等圍離拉起來,就跟文林菀一樣,要打架才能進去,動作快
作者: nixon (為人民幣服務)   2015-09-26 13:03:00
建商才不肯,價錢差很多
作者: u9005205 (seastar)   2015-09-26 13:03:00
高雄市民權路和三多路口就有一棟……
作者: jasonpig (柑仔人)   2015-09-26 13:05:00
本來就應該繞過去 ,強拆就是大陸行為阿
作者: rabbit83035 (遠野妖怪前綫)   2015-09-26 13:05:00
淡水中正東路上 那個賣香燭的不給收 也是凹一角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5-09-26 13:05:00
中共表示我也是合法憂~~~~~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5-09-26 13:06:00
建商一天的銀行利息可以買一台賓士,沒時間繞來繞去,燒錢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5-09-26 13:06:00
民主跟獨裁差別在於能不能保障各人的自由 財產
作者: yonbun (永邦)   2015-09-26 13:06:00
就是有人這麼自私不管別戶死活 這種人一定要給他點教訓
作者: sofa730706 (密斯特)   2015-09-26 13:06:00
臺灣的民主是1個反對>79個ㄓㄢㄔㄥ
作者: dsa3717 (FishCA)   2015-09-26 13:06:00
要凹一角可以 但是至少要靠路邊 要不然龍腦出不了門
作者: fox999 (fox)   2015-09-26 13:07:00
市政府又沒徵收
作者: sofa730706 (密斯特)   2015-09-26 13:07:00
贊成!
作者: jasonpig (柑仔人)   2015-09-26 13:07:00
應該修改法令 ,讓不願都更的基地容積轉給其他住戶,且該基地禁止重建就好了,法律不願改只會一直有這種事 ,難保自己家未來不會被拆
作者: gca00631 (囧)   2015-09-26 13:09:00
希望建商被告到死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15-09-26 13:11:00
怎轉
作者: season2011   2015-09-26 13:11:00
他又不住那一間 那一間養蚊子的而已
作者: mirrorlee (mirrorlee)   2015-09-26 13:15:00
樓上 你老婆白天沒在用 你願意分別人用嗎
作者: season2011   2015-09-26 13:16:00
乾你屁事
作者: mirrorlee (mirrorlee)   2015-09-26 13:17:00
那他養蚊子甘你跟建商還有其他住戶屁事
作者: Rune (一切皆如夢似幻。)   2015-09-26 13:17:00
原來有人老婆跟房子一樣是物品 科科
作者: jasonpig (柑仔人)   2015-09-26 13:18:00
改法令阿 ,明顯不夠周全的法令不改嗎 ?
作者: mirrorlee (mirrorlee)   2015-09-26 13:20:00
也是 連物品都贊成不用守的人 我用老婆來比喻 太苛求了趕快貼個歡迎光臨吧XDDDD
作者: Rune (一切皆如夢似幻。)   2015-09-26 13:22:00
老實說邏輯爛陳這樣不用發文了 人跟物品比的不倫不類 乖乖去讀書吧 沒比喻能力就不要用
作者: mirrorlee (mirrorlee)   2015-09-26 13:24:00
所以我說太苛求這類人了 看到別人房子被強拆 還能用他
作者: Rune (一切皆如夢似幻。)   2015-09-26 13:24:00
是太苛求你的比喻能力了
作者: kenro   2015-09-26 13:24:00
龍腦地是在中央 就是這點很難搞
作者: mirrorlee (mirrorlee)   2015-09-26 13:25:00
房子平時沒在用作贊成理由的 然後還敢談邏輯的真是太過份了XDDDDDDDD 記得 千萬千萬不要有一天 你車子停路邊
作者: Rune (一切皆如夢似幻。)   2015-09-26 13:26:00
物品閒置的處置本來就可以討論 尤其是有限資源 不然空地稅也
作者: mirrorlee (mirrorlee)   2015-09-26 13:27:00
屋子出國沒人住 老婆白天少照顧 因為出事你不能上來討
作者: staypositive (心想事成)   2015-09-26 13:27:00
b2202761 如果連自由財產都不能保障跟獨裁有啥不同?
作者: sam861kk (Hidden)   2015-09-26 13:27:00
拿老婆舉例是怎樣?要不要乾脆搬你媽出來
作者: Rune (一切皆如夢似幻。)   2015-09-26 13:27:00
是對人民的財產施加更多的限制 只是沒那麼強烈而已
作者: jasonpig (柑仔人)   2015-09-26 13:28:00
地在中央難搞就要想辦法解決才會進步阿 ,直接推掉這算什麼 ?粉飾太平河蟹掉就沒問題了嗎 ?
作者: mirrorlee (mirrorlee)   2015-09-26 13:29:00
不好啦 搬出來 不就成了 你願意 讓別人 X你娘嗎 這不好
作者: Rune (一切皆如夢似幻。)   2015-09-26 13:29:00
不然養地建商說我的地放在那為什麼要多課稅?侵害我的財產權
作者: mirrorlee (mirrorlee)   2015-09-26 13:30:00
哈哈哈 這麼快就露底 你如果不懂稅法的意義不要出來搞笑
作者: Rune (一切皆如夢似幻。)   2015-09-26 13:31:00
一個持續拿房子跟老婆比喻的人想指點別人 娛樂大家了
作者: mirrorlee (mirrorlee)   2015-09-26 13:32:00
跟拿"房子養蚊子"當贊成理由的人 你是希望多正經的討論XDDDDDDD
作者: Rune (一切皆如夢似幻。)   2015-09-26 13:34:00
是啊 對閒置有限資源的稅法都很不正經
作者: mirrorlee (mirrorlee)   2015-09-26 13:35:00
當然很不正經啊 空地不用稅率要高 空屋不用稅率應該也要高 國家不比照空地對空屋多徵稅 造就了有人拿這個當可以拆除人民房子的理由 你看多不正經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5-09-26 13:39:00
可以給柯p以後公辦時參考 但這次事件是私辦的
作者: mirrorlee (mirrorlee)   2015-09-26 13:40:00
這次問題不在公辦私辦 而是在誰發給拆除執照
作者: A333 (展翅)   2015-09-26 14:00:00
照這說法,釘子戶問題不解決,協商也無效,都更就根本不能進行,但修法也不是市府的責任,所以那塊地就只能一直放著?我想問題真的不是拆照誰發的這麼單純
作者: mirrorlee (mirrorlee)   2015-09-26 14:04:00
跟原PO說的一樣 繞過他蓋就可以了 無強制徵收必要的東西 那房子誰規定不能一直放著 建商跟已經拆除的住戶能因此多賺點錢 但那能成為侵害其他人民權力的理由嗎所以我才說問題出在誰給建商拆除的權力
作者: A333 (展翅)   2015-09-26 14:07:00
我想是法規給的權力,建商合法提出申請,市府沒立場說不吧
作者: mirrorlee (mirrorlee)   2015-09-26 14:09:00
應該說 建商是以什麼樣的名義去申請 當時的市府有沒有確切去了解這個案子合不合乎強制拆除的必要條件這個東西好像沒看到有人拿出來公開 有的話事件會更清楚附帶一提 很多法規或內規只有內行人知道怎麼用 以前巷口的一塊畸零地 在幾10年前土地重劃時 巷口住戶動了點
作者: A333 (展翅)   2015-09-26 14:14:00
建商的名義不就是合法都更?市府也知道問題所在所以才拖這麼久不是?但我想也不可能無限制拖下去,問題一定得解決,法規就算改了也可能不溯及既往,純看哪一任市府倒霉這樣
作者: mirrorlee (mirrorlee)   2015-09-26 14:14:00
關係 就有一部分劃到了他自己的名下 當時其他人也不懂時間也久了 事情就被定案了合法都更也要看這案子適不適用全體納入都更的條件 當時的承辦人員如果一糊塗或是一收了點東西 法規做有利建商的解釋 拆除執照當然就下去了 至於是哪種情況 我很期待更多資料被挖出來 或是這個屋主也去釋憲 說不定會跟美河市一樣大翻轉問題要解決也不難 不見得是要龍腦戶吃虧 建商吃虧繞過去蓋 然後打北市府不協助合法拆除的官司也可以 問題建
作者: A333 (展翅)   2015-09-26 14:20:00
這件都更案遠在上任市府就已通過,依法規拆照是一定得下的吧,至於有無檯面下部分的我不做猜測
作者: mirrorlee (mirrorlee)   2015-09-26 14:20:00
商會選擇硬扛北市府 還是處理龍腦戶 大家都看到了也不見得要討論檯面下的 只要把當時的相關文件通通丟上網 相信一定有人能看出是不是完全合乎條件沒有偏頗謬誤
作者: zingy (zingy)   2015-09-26 14:22:00
先請風水協會幫他背書「龍腦地不能拆」,以後全台灣「龍腦地不能蓋房子」。
作者: mirrorlee (mirrorlee)   2015-09-26 14:23:00
如果沒有 那拆得對 如果有 那我想把龍腦戶的權利還給他是必要的
作者: A333 (展翅)   2015-09-26 14:23:00
建商法令站得住腳,哪需要扛啥市府?至於你說的訴訟釋憲很多文林苑時都做過了,結果似乎是全敗的樣子
作者: mirrorlee (mirrorlee)   2015-09-26 14:25:00
建商法律站得住腳 可以選擇不拆屋 控告市府不積極作為延宕建案執行啊 但這是不可能的 再加上龍腦戶的理由太瞎 才會搞得現在還有人拿這個來笑他捍衛自己權益的行為
作者: A333 (展翅)   2015-09-26 14:27:00
我覺得建商又不是腦袋有洞要去得搞市府啦……依法進行就好
作者: mirrorlee (mirrorlee)   2015-09-26 14:27:00
如果他今天上有中風老母 下有精障兒女 輿論大概就不一
作者: sziwu1100 (田橋仔)   2015-09-26 14:28:00
你這例子根本不適用 因為美國的例子其土地是在邊邊
作者: mirrorlee (mirrorlee)   2015-09-26 14:28:00
樣吧XD
作者: mirrorlee (mirrorlee)   2015-09-26 14:32:00
基地的畫法還不簡單 龍腦戶可能門口沒有路嗎 你要都更可以前後左右自己劃區塊 把不願意的住戶畫在基地中央然後說因為他在正中央不得不拆除 這...你認為合理嗎
作者: A333 (展翅)   2015-09-26 14:34:00
建商肯定不會做損及自己利益的事,依法他也沒有做的必要…
作者: mirrorlee (mirrorlee)   2015-09-26 14:41:00
法不會說話 但是他會看人轉彎 起碼還沒看到完整資料前
作者: owen5611 (owen5611)   2015-09-26 14:44:00
一群買不起房子在悲憤感覺很好笑XD
作者: goull376 (要啥有啥)   2015-09-26 14:45:00
好像有人覺得劃定單元只是拿張圖畫紙畫畫就好
作者: HSTim (科科)   2015-09-26 14:47:00
自由財產在政府和大眾面前根本是屁好嗎?
作者: mirrorlee (mirrorlee)   2015-09-26 14:50:00
我不絕得龍腦戶堅持自己的權益有什麼不對哦 劃定單元是不簡單啦 尤其要算清楚怎麼蓋能找到法規能多蓋幾層 怎麼劃能讓更多住戶去壓迫不想拆遷的住戶怎麼劃能讓建商利益最大化 當然不簡單最難的當然是要建商有良心不要硬劃入釘子戶 你是想說這個嗎X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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