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她腳傷沒主動讓座 婦人拍照罵:教育失

作者: starsea12 (飛高高)   2015-09-26 12:44:20
※ 引述《WakeUpOtaku (醒醒吧!阿宅)》之銘言:
她腳傷沒主動讓座 婦人拍照罵:教育失敗,我要po網!
網友在文中寫道,自己的腳踝有舊傷,久站常會痠痛,加上前陣子尾椎拉傷,經醫師提醒
不能再背重物,否則傷勢可能會惡化;但她回憶,有天自己背著重物又很不舒服,所以下
課搭捷運時,她就順勢坐在有玻璃隔板的座位上。
和朋友講著講著,她倆突然聽到相機的快門聲,抬頭才發現一個媽媽抱著孩子,並正用手
機拍著她們,還說道「我抱著小孩欸,你們都不會讓位嗎?我要PO上網!」原po看到之後
→ silentence: 提告阿 09/26 12:35
認真問
一堆自以為是的正義魔人 覺得自己看到的最準 然後自我腦補評斷是非
拍照PO網 讓這種斷章取義的影片永流傳
對當事人根本是一輩子的精神損傷 (網路上有時還會流傳N年前的舊影片)
這在美國早就告到死了吧?
台灣有沒有關於這種沒事就拍人家PO網的限制法律?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14-09-26 12:35:00
提告阿
作者: Jennings7 (無暱稱)   2015-09-26 12:45:00
很多都是川寶
作者: tetani (喵喵)   2015-09-26 12:46:00
加重毀謗罪不知道能不能用 告民事賠償應該更簡單
作者: turnpoint (start)   2015-09-26 12:48:00
因為媒體鼓勵爆料啊,而且很多人看到爆料都會直接用po文者的立場去想去罵,而不會思考另外的可能性
作者: qsxwdc (Moo)   2015-09-26 12:49:00
三寶就是假道學,老女人最可惡
作者: dp44 (lol)   2015-09-26 12:51:00
被拍更好 剛好可以提告
作者: p90ep90e (IAmTheWalkingDisaster)   2015-09-26 12:52:00
你懂美國法嗎?別亂講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5-09-26 12:54:00
告是可以告,但上班族覺得開庭麻煩還要請假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