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Re: [爆卦] 龍腦釘子戶剛剛開完記者會

作者: Alubasong (Moving Forward)   2015-09-26 11:26:08
文林苑後來是北市府依都更條例代為拆除
引發了公權力有沒有替同意戶或建商剷除障礙的爭議。
至於龍腦,看新聞就是建設公司已取得拆除執照,依法可以逕拆的樣子…現在就是龍腦戶跟建商的爭議,打官司的話感覺建商贏面大…
還有人嘗試跟大埔連結,只能說實在扯太遠……
※ 引述《alcloth (呂布)》之銘言:
: ※ 引述《star1416 (HotDog)》之銘言:
: : ※註:有電視或媒體有報導者,請勿使用爆卦! 違者視為新聞篇數 超貼新聞劣退
: : 剛剛汀州路的「龍腦」釘子戶出來召開記者會了,
: : 現場頗多媒體採訪,
: : 屋主號稱下跪(抱歉,我在旁邊吃早餐被媒體們擋住沒親眼見到),
: : 不過有路人看到說屋主下跪且哀號的很大聲。
: : 所以再來就等上法院公證了嘛?
: : 到底誰說謊,屋主or建商?
: 看到原PO文章下面某些人的回應
: 不經感嘆原來八卦板也有分水嶺
: 1129分水嶺亮麗登場!!!
: 強拆士林王家台北好好拆<<<1129分水嶺>>>死釘子戶妨礙都更龍腦?拆了剛好
: 鄉民呀...呵呵...
作者: wensandra (天邊的一顆星)   2014-09-26 11:26:00
那不就跟大浦一樣??大埔也是政府說可以拆不是嗎?? 文林苑才不一樣吧
作者: esmm (( ︶︿︶))   2015-09-26 11:28:00
證是郝龍斌發的喔,不過現在絕對怪柯P
作者: patoo (完了完了 要變砲灰了 )   2015-09-26 11:28:00
大埔是政府要徵收 還沒同意就強拆
作者: dsa3717 (FishCA)   2015-09-26 11:28:00
大埔是人民對政府 龍腦是人民對建商
作者: dearjohn (山本龍之介)   2015-09-26 11:28:00
看看龍腦戶贏還是建商贏阿!打下去不就知道了,腦殘戶!
作者: Vassili242   2015-09-26 11:28:00
文林苑也有拆照阿 只是有人住在裡面建商不敢拆那棟
作者: patoo (完了完了 要變砲灰了 )   2015-09-26 11:29:00
結果大埔結果被判要還地 可惜害死一條人命你賠的起嗎
作者: esmm (( ︶︿︶))   2015-09-26 11:29:00
郝當初終於硬了,沒想到最後自己軟屌,難得他已,能有點政績
作者: HBK66 (hhh)   2015-09-26 11:30:00
9.2會信這根大埔一樣..去看看馬迷偉翰哥文章留言就知道估計偉哲妹大概也會發一篇文章來洗腦9.2了
作者: fulon1   2015-09-26 11:31:00
同樣都更,一個被罵一個護航
作者: esmm (( ︶︿︶))   2015-09-26 11:31:00
好笑的是蛆蛆現在居然知道大埔是KMT違法強拆XDDD
作者: FIRZEN45 (得到n個冷 n->∞)   2015-09-26 11:33:00
還有人嘗試跟大埔連結,只能說實在扯太遠…… 一樓表示
作者: ccl007 (.......)   2015-09-26 11:33:00
搜尋 大埔 法院判決
作者: yangtsur (yangtsur)   2015-09-26 11:33:00
推 esmm
作者: ym010273 (黑胡椒炎)   2015-09-26 11:34:00
民國103年五月發的拆除執照
作者: YingJiou5566 (〓☆煞氣㊣北鼻★〓)   2015-09-26 11:36:00
好笑的是蠢吱居然視而不見,果然顏色對了就ok
作者: season2011   2015-09-26 11:37:00
好笑的是糞蛆現在終於知道大埔是強拆
作者: FIRZEN45 (得到n個冷 n->∞)   2015-09-26 11:38:00
悲哀的是KMTer故意視而不見,果然顏色正確就不用是非
作者: ccl007 (.......)   2015-09-26 11:38:00
對了 大埔要國賠喔 叫劉自己出來掏錢賠!
作者: perlone (無名小卒一個)   2015-09-26 11:40:00
違反產權所有人意願強拆強迫就是不對
作者: esmm (( ︶︿︶))   2015-09-26 11:40:00
自己搞不清楚狀況就說顏色對了就ok ㄏㄏㄏ
作者: herbi (老梁)   2015-09-26 11:40:00
已經取得怎麼市長說不知情
作者: chob (WIND)   2015-09-26 11:42:00
記得因為文林苑跟大埔的事情 政府嚇怕了 未來好像沒有100%同意 政府不代拆(有點忘了是不代拆還是都給你們自己拆政府不出手);都更相關法令確實說人數比例到了之後,可以拆不同意戶,只是看建商敢不敢而已,因為拆一定被罵還有被告(因為最近自家也在談都更 所以稍微研究了些法令
作者: serval623 (洛杉磯強姦人)   2015-09-26 11:52:00
大浦是政府直接去拆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5-09-26 12:01:00
自辦更新建商就是跟政府劃定更新的執行角色一樣
作者: pojohn (矇著臉代表武功高)   2015-09-26 12:09:00
為什麼可以取得別人家的 "拆除執照"去那裡可以申請 跟志玲姐姐上床 的上床執照呢?
作者: a19851106 (雪特)   2015-09-26 12:16:00
稿不清楚大埔 就別隨便拿來連結啦 幹
作者: ayjfi250 (關子嶺伊澤)   2015-09-26 12:18:00
現在有問題就直接拉科p就是了
作者: tonyscat (Wall瑪律呀)   2015-09-26 12:27:00
作者: mirrorlee (mirrorlee)   2015-09-26 12:57:00
胡扯什麼東西 這個案子是不該比擬大埔 因為這比大埔還惡劣 問題關鍵在建商為什麼能拿到拆除龍腦戶的建照之前已經有網友PO過 這建案中龍腦戶並不影響全體建戶的安全與住宅規劃 龍腦戶沒有被強制併入都更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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