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gjan (AllenGaIer)
2015-09-23 03:13:25把破案的過程講的明明白白
這樣是有什麼好處呢?
是要讓那些有違法的人造成嚇阻的作用嗎?
那這樣不就代表違法之人會拒絕外界伸出的援手
就因為假扮社工?
簡單來講
1為什麼要假扮社工才能破案?
2為什麼要大肆報導過程?
媒體是有病嗎?
破案、搶劫、殺人、自殺的過程都報導的非常詳細
教導民眾學習是嗎?
鄭傑正是如此才引來某些人去模仿啊
吸毒犯這麼好抓的還有人在那護不然要警察怎麼抓比例原則好嗎 殺人犯你要裝社工還討論看看 吸毒有啥必
因為是警察發新聞稿給媒體 不然媒體會知道要報?警察是有病嗎 為什麼ㄧ要發新聞稿給媒體
所以也是高層不知想啥好大喜功高層炫耀搏版面要生遷壓
作者: demonh311 (Dream) 2015-09-23 03:22:00
警察太廢吧,不cosplay就抓不到人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9-23 03:27:00啊不是說這世界不是非黑即白嗎怎麼這下又崩潰了
作者: demonh311 (Dream) 2015-09-23 03:29:00
還是廢掉搜索票就好,這樣警察績效一定很好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9-23 03:33:00我覺得預防性羈押最棒棒了,年收入30萬以下的基層跟低收入家庭有潛在犯罪可能都先關一關,這樣b大也不用擔心犯罪問題了
不必要壓直接廢掉就不會有問題了何來羈押之說您的說法有疑似歧視低收入戶的意味實在不妥
必要性的東西覺得不好乾脆全部拔掉而不是去修它,這種邏輯吃屎算了! 不過這篇的原po發文前原文可以看一下,裡面就有說是警察那邊自己發的搞
因為沒人提怎麼修壓只一昧的去看法律跟搜索票問題呀照這邏輯 不就不用修直接拔掉 就好 反正不大家認為會有瑕疵跟符合現狀問題警察上層吧 總不可能是基層 這是聯合辦案耶
作者: dan999 2015-09-23 03:42:00
這事件引出不少重要議題,比波卡值得檢討多了
瑕疵個屌,有搜索票了走正道破案不行?一定要搞出那麼多爭議才爽是吧這樣才顯得我警察大人英明神武,社工什麼的誰管你
瑕疵就是你走正道法律上有毀屍滅跡的可能性~最後罪證不足不起訴
阿是不能趁他們睡覺直接破門膩?辦案手法要我鄉民教哦?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9-23 03:47:00超強der那之前搜索票抓到的都是鬼嗎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9-23 03:48:00通篇腦補也能嘴這麼爽
作者: dan999 2015-09-23 03:48:00
搜索票也不是一出就讓你乖乖搜啊,臥底必要性也是個議題
這個不就是有搜索票抓到的例子嗎…兩者兼具 抓倒沒話說
你現在是在說警方除了假扮社工以外沒有別的破案手法?
法律上站的住腳 又有證據 又肯定能判刑 哪裡有話說就有人沒事報導出來 社工死光光壓
作者: dan999 2015-09-23 03:51:00
各有各的職業難處很難分對錯,但曝光絕對媒體有錯
作者: ali810622 (Ali) 2015-09-23 03:51:00
說搜索票無敵的 抓不到你們要負責嗎? 只會打字抓犯人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9-23 03:54:00欸欸警局道歉了你還要護嗎
作者: dan999 2015-09-23 03:55:00
那如果每個行業都主張臥底行為造成職業危機,造成往後辦案難度增加集團犯罪難破,誰負責?
作者:
zak0928 (zak)
2015-09-23 03:56:00作者: dan999 2015-09-23 03:57:00
警局本來就該對公開這種事道歉啊
作者: dan999 2015-09-23 03:58:00
怎麼各人有主張有立場就說人跳針?這本來就爭議性大的議題
作者:
zak0928 (zak)
2015-09-23 04:01:00難怪警光雙月刊過了一年 每本都還像新的一樣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9-23 04:03:00跳針啦某b什麼職業啊?
作者: dan999 2015-09-23 04:04:00
這道歉文本就針對爭議手法造成的聲浪做出道歉
人家對於道歉一事不信阿哈哈哈"認此模式之偵查方式確有不妥",對聲浪道歉??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9-23 04:05:00他永遠都沒有辦法針對這次的案子討論,因為很明顯他站
作者: dan999 2015-09-23 04:06:00
那就應該更深入探討什麼職業的職業論理需衲入辦案考量
我以為暑假結束了 國小生都早睡了 沒想到還有這麼多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9-23 04:08:00不會吧wwww看樣子是隻kmt,只會倚老賣老啊wwww有沒有比我老還不知道咧,看他什麼都不懂真有出社會?
作者:
zak0928 (zak)
2015-09-23 04:08:00立場不同就算了 我還有認真看論述 阿倚老賣老是哪招...
作者: dan999 2015-09-23 04:09:00
如我上述所說,各有各的專業立場,既然警方在專業上認同這是缺失,那就需要做內部檢討,不只針對個案,而是每種職業都必需考量
作者: ali810622 (Ali) 2015-09-23 04:12:00
我只想問一下 鴿子在賴裝援妹釣罪犯 為什麼不用被罵
作者: dan999 2015-09-23 04:13:00
我一開始立場就是尊重各自專業判斷所以羅,必需要列出警方認定的高風險職業才不會有爭議
作者:
zak0928 (zak)
2015-09-23 04:14:00因為之間不是用長期維護的信賴聯繫 是金錢誘惑 (攤手
作者: dan999 2015-09-23 04:16:00
不然會無限上綱到辦案人員最後無法做事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9-23 04:17:00問題是這個例子已經有搜索票了根本不需要再多此一舉
作者: ali810622 (Ali) 2015-09-23 04:17:00
叫議員別在波卡了 討論這個吧 只是議員的IQ...恩...
作者: dan999 2015-09-23 04:18:00
搜索票不是一拿出來罪犯什麼都招供啊有沒有破門前銷毀證據之可能?也請尊重別人的專業當然這例子警方自己承認疏失就是警方的問題了
作者:
sscck5 (oraora)
2015-09-23 07:19:00一個f一個j 兩個字母自己下去領500 很難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