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這樣的,重點是馬金的特殊性關係,這是有法院認證的
但是法院認證的同時,也代表法院也同時認證說
(特殊性關係),這句話並不是人身攻擊,
不管在任何場合,任何人講這句話都是在行使言論自由
那徐講這樣該不該被批?當然應該
但應該被批的部份是身為議員在議場不認真問政
他對不起選他的人民,也對不起人民用稅金給他的薪水
而不是特殊性關係這句話,民眾本來就不該把焦點放在這句話上頭
不管是誰被人講這句話都不該生氣,因為這句話並非人身攻擊
法院都認證了還硬要凹,當然會被人酸是雙重標準
要罵徐可以,但一直把重點放在特殊性關係,這句話就中計了
我敢說到時所有政論節目,又會一直在吵這句話的定義
到底算不算人身攻擊,但真正該被批的反而被忽略了
作者:
hihjktw (hihjk)
2015-09-17 06:06:00雙重標準還硬拗
作者:
killloli (別叫我蘿莉控 囧)
2015-09-17 06:40:00徐跟馮的身份有一樣嗎?雙重標準不是廢話什麼
作者: x650618 (海之子) 2015-09-17 06:43:00
不管如何,當事人聽了不舒服就是人身攻擊,不管藍綠
作者:
abram (科科)
2015-09-17 06:53:00法院認證前講爽爽了啊 徐也可以說他以後會找法院認證
作者:
GFDS (on diet)
2015-09-17 06:59:00徐馮身分對調 也不會差太多啦
作者: imaskypig (icucicuc) 2015-09-17 07:27:00
剛好而已
有議員身分又再議會講得 告不成應該修法一下限制議員立法委員的免責權了
作者:
chenker ( )
2015-09-17 08:29:00贊成要修法 但立委就是球員兼裁判啊 ~~
作者: deeplythink (deeplythink) 2015-09-17 09:2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