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中職》球團不能沒有你們!「伊梓帆」向球

作者: highmimi (崔秀英)   2015-09-15 15:56:00
這件事,在哥看來,基本上就是經紀人或三個妞在炒作最後的殘值。
讓哥來談談跟她們合作的經驗。
Lamigo沒有這些女孩子經紀約,只有Lamigirls這個名稱的商標所有權,
專有名稱哥不懂,別戰這部分。
假設如果我要請一直煩以Lamigirls的名義參加活動,先付Lamigo權利金
35,000,再付人頭費,一人5,000。(比較沒名的4,000)
也就是說,三個人要花掉哥50,000,可以幹嘛?像比賽待4小時嗎?別傻
了!跳一隻熱舞+勉強送你一隻帶動跳,10分鐘內買單收工。
等於一分鐘要花掉哥5,000,你覺得有多少廠商請得起?
怎麼辦?私下接觸囉,反正這些妞的fb很容易聯絡。
一般而言,我請個又漂亮又會跳舞的無名辣妹,大約是3,000元,不僅可
以要求待到活動結束,還可以ㄠ她多跳幾隻舞。
但這些Lamigirls私下接案的價碼如何呢?一樣,5,000元一隻熱舞+勉強
送你一隻帶動跳,10分鐘內買單收工,你省下的是Lamigo權利金35,000。
要不要隨你,她們工作多到你有錢還不一定約得到。
貴不貴?當然貴到靠杯!可是有名氣就有話題,那貴一點也值得。
重點來了!我花這麼多錢,我能不能介紹妳是Lamigirls?
這個問題,我問過8位Lamigirls,全部都回答No!
那不提到Lamigo,暗示是棒球啦啦隊,或某職棒啦啦隊,或桃園地區的
職棒啦啦隊行不行?
這問題就有趣了!
有的堅決說不行,明示暗示都不行,只要提到棒球就不行。即便我真的
很想看到本人,價錢加碼都不行!
有的說可以,只要不提到Lamigo、Lamigirls等關鍵字都可以。
那請問誰說的對?個人相信是堅決說不行的對,不然有錢賺為何不要?
但我會花錢請誰?當然是花錢請可以明示暗示的,否則我花這麼多錢幹
嘛?這些妞沒有Lamigirls這個頭銜,哪裡值這個價碼。
所以今天一直煩在哭與Lamigo之間沒合約,當然沒合約啊!
但有沒有競業條款?我相信有,否則怎麼有人堅決不妥協?只是這個競
業條款只是宣達的共識還是白紙黑字,我就不知道了。
在我看來,Lamigo與這些妞,就是互相利用。
Lamigo仗著這些妞需要這個名氣,所以壓低他們的出場費。
那這些妞在外面10分鐘可以賺5,000,卻甘願幫Lamigo跳六局,被大砲宅
男意淫,只微薄領個幾千,要的也是Lamigirls的頭銜。
所以她們在外面,能撈則撈,因為這是時機財,稍縱即逝,Lamigo心裏
也有底。
一直煩這次幫柱拍桌曆,跟去參加私人活動是一樣的,但以中職啦啦隊
的名義出現,就是踩到Lamigo的紅線。
我個人選擇相信與政治無關。
只是如果一直煩乖乖的認錯,不要再發fb取暖,也不要再發表意見,以
她們的人氣,或許明年球季還有機會出現。
現在搞到雙方無退路,如果是炒作的手段,只能說經紀人賭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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