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整理:
1996年起林子凌女士、林淑芬立委、詹順貴律師開始反美麗灣運動
目前在台中代表時代力量的柯劭臻律師 被指涉為割稻尾攬功
https://www.facebook.com/profile.php?id=1430888555&fref=ts
實在令人看不起之"穿上律師袍的割稻手"
96年應雲閣之託,流氓婆找了淑芬立委與詹ㄚ貴展開了漫長的反美麗灣運動~
而這位穿著律師袍的割稻手,明知道民國97年的美麗灣第一次環評,已經在101.1.19
被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撤銷確定(101年度判字第55號),依環評法第14條該99.8.11核發
的建照和同年9.21核發的使用執照「自屬無效」。白話文,再翻譯告訴妳一次:本案的
建照、使照在101年的撤銷環評判決確定就"已經"、"就是"「無效」了,剩下只是匪類
的台東縣府拆不拆的問題,這位大律師執意在102年打個要法院"再"一次告訴妳該建照、
使照在101年的判決就已「自屬無效」的訴訟。
(此次法院的確認無效,只是把原本就是無效的情形,透過法院再明確宣示一遍。)
妳在臉書製造出仿彿美麗灣的建照、使照,好像是因為妳這位割稻手打了這個訴訟,
才無效的烏賊混戰,拜託,要收割也請先紮紮實實的耕耘吧....
再說,在中科台中園區擴建環評案,因為該環評是在環保署審查,所以如要訴訟,依行
政訴訟法規定,就應該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但妳代理聲請法院裁定停止執行,卻錯向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被台中高等行政法院以告錯地方為由,移轉到台北,還不知反
省檢討,反而大辣辣的在臉書上責怪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來掩飾自己的疏失,誤導妳
的臉友。
我們能夠放心讓這種不肯認錯還栽贓他人的人掌握權力嗎?
流氓婆自認就是心眼小,看不下去一個打著環保公益之名而慾取得政治權利的立委候選
人如此這般令人瞧不起的行徑。
沒有人不會犯錯,重點是犯錯後的反省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