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越南妻敗光家產欠債 癌夫求去
自由時報
2015-09-14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經營素食館的蔡姓男子因罹癌養病,將餐館交由越南籍黃姓妻
子打理,結果7年多下來,不但虧空近280萬元,耗盡結婚10年積蓄,妻子竟還不知反省節
制,依舊揮霍無度,在外頭積欠上百萬元債務,債主三不五時就登門討債,導致丈夫病情
加劇,再也無法忍受,向法官訴請離婚獲准。
蔡男向法官表示,他95年接手經營素食館時,每月約有5萬元盈餘,無需借貸,2年之後因
罹患癌症,為了養病,將餐館交給妻子管理,不料妻子奢華成性,經常大肆購買衣飾,還
不斷寄錢回越南老家,揮霍無度,導致餐館嚴重虧損。
蔡男還說,妻子到處參加互助會,積欠上百萬元債務,他被迫借貸還債,但難以填補債務
缺口,債主時常登門討債,妻子卻避不見面,使他病情越來越嚴重,實在忍無可忍,才決
定結束這段婚姻。
黃姓妻子則否認揮霍成性,指寄錢回越南,是因老家發生變故,需要急用,她努力在餐廳
工作,但生意不見起色,導致虧損,為了周轉資金,才參加互助會,丈夫卻不能體諒,她
請求法官駁回原告之訴。
法官傳喚原告親屬出庭,得知黃女光在店內就擺了10多雙鞋子,還曾經打包20多袋衣服準
備丟棄,而且在丈夫養病期間,多次瞞著丈夫匯款至越南,金額超過60萬元,並積欠會款
上百萬元,法官認為黃女辯詞漏洞百出,多不足採信,蔡男身心飽受痛苦,致婚姻裂解,
黃女應負較大責任,准予蔡男訴離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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