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槍擊要犯害2死2傷 法官:可能正當防衛

作者: Judicial5566 (司法5566)   2015-09-12 22:43:21
槍擊要犯害2死2傷 法官:可能正當防衛
2015年09月11日11:00
1990年代名列台灣十大槍擊要犯之一的台中男子陳勇志,3度在酒店開槍共殺害4條人命,
一、二審與更一審均被依連續殺人罪判死。但最高法院指陳男涉犯台南路易十三KTV的2死
2傷槍擊案,應查明有無符合正當防衛、是否應論處一個殺人罪而非連續殺人罪,今第二
度發回台中高分院更審。至於陳男所犯台中金錢豹夜總會、普羅酒店各一死槍擊案,最高
院今判陳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
陳男(45歲,另案服刑中)原為台中一名黑道大哥的保鏢,1997年12月13日清晨4時許,
陳男與朋友到當時號稱亞洲最豪華的台中金錢豹夜總會消費後,要求簽帳被拒,竟持制式
手槍在夜總會大廳掃射示威,造成一名躲在沙發後的曾姓服務小姐,被流彈穿透椅背擊中
腹部不治。
陳男另於1998年3月12日凌晨1時許,到台南路易十三KTV飲酒作樂時,因一名朋友在隔壁
包廂遭黃姓男子4人圍毆,陳男對黃男4人連開7槍造成2死2傷。同年4月28日深夜,陳男與
同夥到台中普羅酒店狂轟149槍,造成躲在櫃臺的陳姓女經理被流彈擊斃。
陳男另於台中、雲林等地犯下6起槍砲、槍擊恐嚇取財與擄人勒贖案,2000年間逃往中國
,5年前被對案公安逮捕遣送回台,一、二審都被判死。最高院前年召開生死辯論庭,發
現二審判決書把路易十三KTV槍擊案與普羅酒店槍擊案的犯罪事實弄顛倒,發回更審。
陳男在二審時撤回6件槍砲與槍擊案的上訴,僅針對3件槍擊命案上訴,堅稱路易十三KTV
槍擊案中,他進包廂見對方4人衝來,情勢危急,基於正當防衛而開槍自保。更一審引用
陳男的朋友及被害人證詞,認定陳男一進包廂直接連續開槍,代表已有殺人念頭,仍判死
刑。
不過最高院認為此部分應查明陳男當時有無正當防衛事由,且一個開槍行為造成2死,是
否應論處一個殺人罪即可,未召開生死辯論庭直接發回更審,另2件槍擊命案則維持更一
審判決定讞。(黃哲民/台北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911/689467/
作者: screwer5566 (我尻故我射)   2015-09-12 22:44:00
最高院只是在偷懶亂發回不想判而已
作者: mnbv2006 (mnbv2006)   2015-09-12 22:44:00
勒死小偷都不算正當防衛了 開槍能算??????????????????
作者: screwer5566 (我尻故我射)   2015-09-12 22:45:00
什麼碗糕洨都說查清楚再來 媽的 不是法律審法院嗎
作者: wyvernlee (wyvernlee)   2015-09-12 22:46:00
face 聯盟表示欣慰:又要用全民稅金養到死了
作者: qazthlin (電線一條)   2015-09-12 22:46:00
光是手上有槍...
作者: kuro (支那啃民黨 凸 ̄▽ ̄凸)   2015-09-12 22:46:00
高院法官直接看到反正都殺人了 就不管是一個殺人罪還是連續殺人罪?隨便判?
作者: jonathan123 (湯姆克魯蛇)   2015-09-12 22:47:00
台中!
作者: gemboy (沉默的雙子小孩)   2015-09-12 22:47:00
正當防衛又沒在管拿什麼防衛。。。。未看先猜又有一堆被智障媒體洗腦。。
作者: kuro (支那啃民黨 凸 ̄▽ ̄凸)   2015-09-12 22:48:00
如果是陪審制 一定一堆人說反正都殺人了 一個殺人罪還是連續殺人罪哪有差?全部槍斃就對了!
作者: gemboy (沉默的雙子小孩)   2015-09-12 22:49:00
智障媒體不查正當防衛定義。弄個標題殺人法繼續洗腦。。。反正一堆被智障洗腦到弱智也是很高興
作者: MilanKundera   2015-09-12 22:52:00
台灣高院,沒有極限
作者: tonykingtwo (三枝夕夏\(〞︶〝*)/ 正!)   2015-09-12 22:53:00
XDDDD
作者: FannWong (AJ~1985)   2015-09-12 22:53:00
真的夠了有殺人並致對方於死一律槍決好嗎 在那邊
作者: jobipi (草食魯蛇男)   2015-09-12 22:55:00
持槍衝進對方包廂主張什麼正當防衛啦
作者: lolic (lolic)   2015-09-12 22:56:00
作者: CrackedVoice (做條下輩子狗吧!)   2015-09-12 22:58:00
哪來正當的槍來正當防衛
作者: KiddKg5566 (雞德K雞5566門車站的草)   2015-09-12 22:59:00
這個法官 連基本的民法都不知道正當防衛是指 在'現在'不法的侵害下 為防衛自己或他人連被強暴的老婆 在她老公睡覺時 剪下他的生殖器官能不能用正當防衛 還一堆爭議了因為 沒有'現在不法"這種人怎麼當法官阿我看起來還比較像 想像錯誤
作者: mayjan   2015-09-12 23:03:00
給他一個死刑就好了 哪個北七法官一直GGYY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