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Re: [新聞] 短褲妹死的冤?你恐怕是忘了這

作者: jungle01   2015-09-12 01:42:37
※ 引述《A791027A (北風)》之銘言:
: 好啦,不要吵了,請連署立法一條
: 交通違規一律事後舉發禁止攔停,廢除路檢點,所以也不會有無肇事的酒駕,這樣就沒有
: 業績壓力了
: 反正大部分律師都認為違規非違法,臨檢也容易違反比例原則
: 就不會有灰色地帶啦
: 臺灣法律給警察的裁量權根本是屁,一切都是結果論
: 這樣好嗎?
全部廢除當然好
警察隨機臨檢盤查和教官駐校一樣都是威權時代的產物還
一堆自稱覺醒的人護航,贊成教官退出校園卻贊成警察隨
機臨檢難道不覺得這樣很精神分裂嗎,贊成的理由不外乎
都是安全和方便。
臨檢一定是有妨礙人民的自由,所以應該要法官保留或由
司法警察(官)聲請檢察官同意以書面明確寫明臨檢範圍和
時間。如果警察巡邏時遇到現形犯或“ 有事實 ”足認犯罪
嫌疑,有刑事訴訟法第88條級第88條之1。
作者: kamisun (水銀燈的主人)   2015-09-12 01:44:00
廢除警察開單,改成全民一起檢舉,檢舉人能拿10%的獎金保證台灣的交通會變的很好,因為人人都可以開單
作者: iiiiyouyou (davinci.)   2015-09-12 01:44:00
檢舉人拿五十趴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09-12 01:45:00
臨檢怎會扯到檢察官去啦 XD
作者: kamisun (水銀燈的主人)   2015-09-12 01:46:00
[新聞] 行車記錄器當道 全民狗仔時代來臨
作者: funkD (放可)   2015-09-12 01:47:00
廢除警察執法權好惹 反正只是有牌流氓
作者: kokus (kokus)   2015-09-12 01:49:00
這麼說美國還是在威權時代了 美國警察都會隨雞盤查的哩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5-09-12 01:50:00
你國文不太好....請檢察官法官開單 還可以叫臨檢嗎?
作者: kokus (kokus)   2015-09-12 01:52:00
贊成教官離校是為了安全和方便嗎??邏輯漏洞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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