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黃國昌FB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5-09-12 00:43:26
※ 引述《ailurknight (我要買哈哈哈)》之銘言:
: ※ 引述《SkyFantasy (看似飛翔卻在墜落)》之銘言:
: : 醫療法本來就有規定對醫療暴力行為的民事刑事罰則
: : 只是原本屬告訴乃論 現在變成公訴罪而已
: : 邏輯就是: 打醫護本來就是錯的 !!
: 動手打任何人本來就是不對,這不用強調...
: : 只是之前允許刁民擺低姿態塞錢道歉和解 現在通通都要吃官司
: 有的人願意接受拿錢和解,那就不提告,節省社會資源跟雙方時間
: 有的人不接受和解就提告,那法庭解決,一翻兩瞪眼,但曠日費時
: 本來有兩條路解決~
: 現在變公訴罪,改成一律走司法途徑使用社會資源,
: 兩條路變一條路然後資源塞車,說真的那我看不出法條高明在哪裡?
: 單純就是證明醫病雙方都沒有溝通和解的能力罷了!
: : 理論上 大家都是文明人
: : 遇到醫療糾紛時 有的是"調解機制" 真的不行還能"法律訴訟"
: : 而不是 對醫護暴力相向 或 撒冥紙抬棺抗議
: 當然,以上兩項都不可取!
: : 林委員認為懲罰醫療暴力 是剝奪民眾權益
: 法律本來就不是要偏頗任何一方,是要追求雙方對等公平
: 不是人家打你一拳,你就可以加倍奉還
: 所以林委員認為懲罰醫療暴力沒有問題,但不能影響人權
對醫療人員暴力脅迫罪刑須以告訴乃論為之是什麼人權?
改為非告訴乃論就沒有人權了???
目前醫療過失尚未除罪化,
你就算再弱勢你還可以找國家幫你以刑逼民
有什麼不公平,又不是不能夠對醫生提刑事訴訟...
: 病患永遠是病患,但醫生不會永遠是醫生
: 等醫生變成病患或病患的家屬時,如果也碰到了言論人權被剝奪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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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脅迫是什麼言論人權???
: 逼得你必須請立委官員協助,或尋求其他有力的溝通管道!
: 到時是否才會理解懲罰本來就在追求公平性?
這才是對弱勢不公只有有錢有勢的人才能追求醫療糾紛對話
"民代&官員"出面才能有的溝通是弱勢的溝通管道?!
: : 是當衛生局每天開的一堆調解會不存在是了?
: 存在,但每天開一堆,為什麼總是永遠開不完?
: : 是當鬼島告醫師世界第一不存在就是了?
: : 白話文就是
: : 你不爽你可以去調解 去訴訟
: : 而不是去門診急診鬧 不是去醫院門口霸住大門抬棺抗議影響其他人
: : 請大家珍惜醫療資源! 感恩~
: 雙手贊成!
不對吧你前面不是認為這些是"言論人權"?!
: 但也請問,是否各大醫療體系有責任對病患做醫糾調解會的宣導跟教育
: 讓有需求的病患可以走更暢通的調解管道,而不是無所適從尋求體制外管道
如果你認為宣導不足應該是要求醫糾管道的完備跟宣導
而不是什麼抬棺燒冥紙是"言論人權"....
: 這是服務業應該加強的客訴服務!
: 但有沒有可能醫院會怕越調解越多,變成醫生下班就是跑調解會
不要讓醫生下班跑調解
所以讓醫生上班可以被民眾堵????
這什麼鬼邏輯
: 在鬼島這我就不知道了...
作者: pipi7878   2015-09-12 00:47:00
往一稞都是小鳥的樹上開一槍,打死一隻小鳥,猜猜樹上剩幾隻
作者: tn0062 (Landou)   2015-09-12 00:48:00
想想今天過失致死 罵三字經結果硬要上法院只是全然走司法途徑不見得是最好而已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5-09-12 01:09:00
檢察官還是一個守門員輕微案件還有不起訴/緩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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