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救國團占用市有土地 台中市將依法追討

作者: oftisa (oo)   2015-09-11 13:57:48
救國團還有臉提出土地借用契約咧
以前黨國不分,很多事情都是做作樣子
這種價錢根本就是免費奉送了,沒有經過轉型正義檢討以前的不公不義
居然還敢黨國時代的所謂契約
這種事情絕對不是合約到期就沒事了
除了拿回土地還有追究責任
這不是合約,這只是假借名目而已
※ 引述《zaole (閃躲)》之銘言:
: 自由時報
: 救國團占用市有土地 台中市將依法追討
: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救國團在各縣市的用地,因承租價格過低,
: 近年來陸續被各地政府追討,今台中市政府針對救國團台中市據點佔用爭議發出聲明。
: 台中市團委會位於力行路上的據點,在台中市孔廟文教區的範圍內,
: 本來就屬於市有土地,原定作為社教用地,更是孔廟明倫堂的建築預定地,
: 台中市政府表示將依法律途徑向救國團追討此地。
: 台中市民政局局長蔡世寅表示,該用地當初是市府與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訂有「
: 台灣省公有土地借用契約」,期限是自民國58年5月1日至60年4月30日止,
: 但到了民國60年契約終止,救國團並未返還土地,並使用至今。
: 至於日前救國團提出照理可以用到民國120年的說法,
: 則是救國團單方面依照「台中市各類房屋構造別代號暨折舊率對照表」,
: 認定最高折舊年數為60年,所以應可使用至民國120年。
: 但民政局重申台中市沒有進一步與救國團訂定任何契約,所以土地租約早已到期。
: 多年來救國團以補償金的形式向台中市府承租該地,一年繳交七十三萬元的租金,
: 總坪數一萬多坪的土地又位於黃金地段,平均下來一個月租金竟然只要六萬多元。
: 民政局更表示,現在時代背景也不一樣了,
: 針對這塊市有土地,將會依循法律途徑向救國團追討回來。
: http://goo.gl/UFLSq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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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萬多坪的土地,一個月六萬多…
: 真的很想罵髒話…
: 就說要政黨輪替嘛~~~
作者: OmegaWind (換季了)   2015-09-11 13:59:00
婦聯會還有700億不明財產 去年的新聞 救國團小case
作者: ccpz (OoOoOo)   2015-09-11 14:02:00
這就是689最愛說的老人努力啊, 沒了特權就和他們口中年輕人一樣愛抱怨
作者: YuriLowell (悠里)   2015-09-11 14:14:00
可以不要用救國團這名字了嗎?名不符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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