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小弟我最近翻書看到民主的定義
「民主一詞源於希臘字"demos",意為人民。
在民主體制下,人民擁有超越立法者和政府的最高主權。」
和民主的幾個原則
政府的建立基於被治理者的同意
多數裁決原則
少數人的權益
對基本人權的保證
自由公平的選舉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合法訴訟程序
政府受憲法制約
社會、經濟、政治上的多元主義
寬容大度、注重實用、合作和妥協的價值觀
回頭反思我們台灣
台灣好像並不是真正民主的國家
雖然我們的政府是由大多數人民選出
但是我們的政府卻是維持少數人的利益(財團)
否定大多數人的權益(老百姓)
而台灣的選舉一直是不公平的(黨產)
台灣的法律和訴訟程序,我想這幾年大家都知道
一審重判二審輕判三審無罪的比比皆是
而且只要有關係,就容易輕判
檢察官和法官的中立性令人質疑
我們政府的憲法從根本來說就是有問題的
仔細想想
台灣好像不具備上述民主的基本要求
我們生活的台灣
真的民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