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台中宣導空污假規定 保障勞工權益

作者: niyozi (楓葉蛋糕)   2015-09-08 11:54:33
1.媒體來源:
東網
2.完整新聞標題:
台中宣導空污假規定 保障勞工權益
3.完整新聞內文:
【on.cc東網專訊】 台灣空氣品質惡化,勞動部訂定勞工
危害預防指引,規範空氣污染指標大於500或細懸浮微粒濃
度達500微克以上時,雇主應停止勞工所有戶外工作,形同
「空污假」;台中市府表示,將配合中央擬訂「空污假」相
關規定,辦理法令宣導活動,規範雇主應採行防護措施,及
勞工待命期間薪資照給相關規定,保障勞工權益。
勞動部職業安全衞生署訂定的《因應大氣中空氣品質惡化勞
工危害預防指引》,若空氣污染指標(PSI)大於400或細懸
浮微粒(PM2.5)濃度達350微克時,雇主應停止勞工從事戶
外重體力勞動;空氣污染指標(PSI)大於500或細懸浮微粒
(PM2.5)濃度達500微克以上時,停止勞工所有戶外工作。
環保局彙整台中市轄內的5個監測站數據,經統計近5年懸浮
微粒(PM10),因大陸地區沙塵暴境外傳輸的影響,僅於20
10年3月21日及22日2天濃度大於每立方公尺500微克,全國
近8成的測站均測得PSI值大於500的情形。
細懸浮微粒(PM2.5)並無發生濃度超過350微克情形,顯示
台中市空氣品質已逐年改善,除於9月至隔年5月因沙塵暴、
霾害境外傳輸,導致空氣污染物濃度升高,可能達到放空污
假的標準外,大多數時間皆符合空氣品質標準。
勞工局表示,將依照勞動部規定,規範雇主應採行的相關因
應防護措施,呼籲雇主若因空氣中污染物濃度過高,勞工有
需要暫時停止工作的情形,待命期間仍屬於工作期間,薪資應
照給。但雇主若宣布當天停止出勤,因空氣污染為不可歸責
於勞雇雙方,雇主則可不給付當日工資。
在職業安全衞生法自去年7月3日施行後,已特別增訂於實施
勞工健康檢查時,雇主應參採醫師評估建議,採取必要的健
康管理措施,對於從事作業的勞工應給予必要防護措施。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goo.gl/tIX0P9
5.備註:
台灣慣老闆表示:
這不能只有宣導,當然如果有勞工符合條件但是老闆死不給
的也要去檢舉啊!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5-09-08 11:55:00
北七 重點是罰則好嗎 誰檢舉誰死
作者: ams9 (大發利市)   2015-09-08 11:56:00
然後咧?雇主不爽放勞工假 政府能怎樣?
作者: ilovelol (我愛英雄聯盟)   2015-09-08 11:57:00
颱風都管不住了還空污咧
作者: tkucuh (tku's cuh)   2015-09-08 11:59:00
每人發個口罩就好了,放什麼假。
作者: t00012 (第六天蛇王)   2015-09-08 11:59:00
先請大法官釋憲公司規定比較大還是憲法比較大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5-09-08 12:00:00
先從颱風假所有百貨公司一律停止營業再來跟我說玩真的每次看到颱風天百貨公司人潮爆滿就知勞基法是笑話
作者: no2muta (達丟賽先生)   2015-09-08 12:16:00
還不是無薪,雞婆
作者: iceroy (低調低調低調)   2015-09-08 12:36:00
不就好棒棒~怎覺的0+龍也藍藍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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