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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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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方法院不能餵動物 網友下了「神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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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不少有愛心的民眾看見流浪毛小孩,會激起側隱之心,餵食流浪
貓、狗,不過台北地方法院近日在門口張貼一張公告,上面斗大的字寫著「請勿在此餵食
動物」,有民眾忍不住在下面貼了一張字條,「神註解」嘲諷:「法院可以養恐龍 ,百
姓不能飼貓咪」。
有網友在「爆料公社」臉書專頁上Po出一張照片,台北地方法院的大門貼出一張橘底黑字
的公告,上面斗大的字寫著「請勿在此餵食動物」,最後署名寫上「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敬
啟」,網友行經該處發現該公告下面被民眾偷偷貼上一張白底黑字的字條,「神註解」成
為亮點,因為上面寫著:「法院可以養恐龍 百姓不能飼貓咪」,令人看了忍不住會心一
笑。
該張照片上傳臉書後,不到50分鐘,已吸引逾1600名網友按讚,不少網友留言說:「中肯
」、「哈哈哈!有梗!」、「是怕恐龍吃掉動物嗎?」、「恐龍是養在法院裡,要養貓麻
煩就帶回家!」、「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餵食」、「台灣法院裡面比貓狗還不如的可
多著呢!」、「太神」、「好貼切哦~」、「 白底黑字~那句太寫實了吧。。。。。。」
、「 台灣法院就侏羅紀公園啊!」、「想認識神回覆的那個人」、「餵貓是自願的,養
恐龍是被迫無法選的!」、「慘了,貼白字條的要被依洩密罪起訴了!!」、「恐龍是不吃
貓罐頭的~」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433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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