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貪汙3千萬 南投前縣長李朝卿重判30年
3.完整新聞內文:
南投前縣長李朝卿因涉嫌經辦縣府風災道路修復等120多項工程,向包商收取1至1成5回扣
,連同賄款達3173餘萬元,2012年11月底遭收押禁見近4個月,隔年3月底遭檢方起訴、以
2000萬元交保獲釋,隨即展開長達2年多司法拉鋸戰。
李朝卿始終否認犯行,仍因本案遭監院通過彈劾案、內政部也不允許復職,今年4月底辯
論終結、李遭檢方求處30年重刑、褫奪公權10年。
南投地方法院今天下午三點一審宣判,重判李朝卿判30年、褫奪公權10年;其擔任「白手
套」的妻舅簡瑞祺22年、褫奪公權9年。
律師羅豐胤代替李出庭聽判,對結果表示意外、一定會提上訴。(高堂堯/南投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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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正義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