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PTT名人蘇溫永又告人 結果這次...

作者: ioupoiu (他媽的噁心甲)   2015-08-30 00:46:29
※ 引述《tyjcgmnl (thank you)》之銘言:
現實生活遇到這種告人的要怎麼辦阿???
會先去地檢署嗎???
還事警察局???
另外文中的有告贏嗎???
6147 !X9 7/27 remorse □ [爆卦] xxxxgay劉宇席被告違反兒少法及妨害風化
#1JrBnqBo (Gossiping)
7241 m爆 2/05 XXXXGAY □ [道歉文] XXXXGAY
#1Kqo2mPl (Gossiping)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830/680347/PTT名人蘇溫永又告人%E3%80%80結果這次...
: 《蘋果》即時去年4月報導PTT名人蘇溫永告輸前八卦版版主四叉貓後,報導被轉貼至八卦版,引發網友熱議,有網友在文章下方推文指蘇「臭名遠播」、「那傢伙是人渣嗎」,蘇溫永不滿挨批,怒告推文的陳姓男子等4名網友涉嫌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蘇男多次對網友提告,陳男等人對此發表評論,屬可受公評之事,就算用詞令人不快,也不構成妨害名譽,日前將4名網友不起訴。
: 蘇溫永之所以身為PTT名人,是因他曾拿銅板砸傷公車司機,遭《蘋果》報導,另將到某牛排店用餐的心得文PO網,被網友批「奧客」而提告,最後網友賠償25萬元道歉和解。不僅如此,他還曾因到餐廳消費拒付服務費,反告店家罵他奧客,又陸續不滿遭PTT版主刪文而提告,官司不少。
: 此案源於2013年3月14日,有網友在批踢踢八卦版發文,提醒鄉民小心網路釣魚,內文引用8篇與蘇溫永有關的判決書,時任八卦版版主四叉貓同天看到後,在文章下方推文說「有梗」、「M(標記重點)起來給大家參考」,不料3天後被蘇恐嚇刪文,四叉貓因此動用版主權限,將文章置底,並以「那傢伙」稱呼蘇,蘇憤而提告,但高雄地檢署認為四叉貓不違法,將他不起訴。
: 《蘋果》即時去年4月以「法院認證『那傢伙』沒問題 四叉貓不起訴」報導後,報導被轉貼八卦版,陳姓網友在文章下方推文指「那傢伙~~~也不看看自己一副猥瑣樣,臭名遠播,唉!」謝姓男網友也推文「那傢伙是哪根蔥、那傢伙是人渣嗎、那傢伙是小孬孬嗎」,施姓男網友則推文「蘇19歲有援交賣屁股?」、姜姓男網友則推文指「訴訟橫行」,4人因而遭蘇溫永提告。
: 北檢調查發現,陳、謝2人推文前後時間,還有其他網友推文指「蘇先生到底有幾個法律認證了?」、「告輸了喔」、「這樣不算靠告人賺錢,什麼才算」、「那傢伙,惡意興訟」、「浪費社會資源,我指愛告人者」、「小心推文,不要又被告了」,可見2網友推文是承接網友針對蘇男屢次對網友興訟的事實發表評論,就算內容有負面意涵、令人不快或難堪,但是針對可受公評之事發言,不構成妨害名譽。
: 至於質疑蘇男賣屁股的施姓男網友,檢察官認為,施男是以質疑語氣推文,況且《蘋果》過去曾報導,蘇男曾因刊登性交易訊息被法院判緩刑,PTT上也有其他使用者發表相關言論,認定男網友已查證,也沒針對蘇男謾罵;姜姓男網友則可能是帳號被盜用,都獲不起訴。(法庭中心/台北報導)
: 心得:他算名人?是名XX吧
: 洨妹要被告惹 好怕唷
: 推文沒出現名偵探洨妹就彈出來!
作者: agma0308 (雞雞巴巴)   2015-08-30 00:47:00
先給他一拳
作者: DrGMars (火星爺爺)   2015-08-30 00:48:00
你不要愛罵人或愛引戰就不會被他釣了 擔心啥
作者: gdsword (鍵盤熱炒店老闆)   2015-08-30 00:48:00
你要被告摟
作者: koreawargod (高麗戰神金正恩)   2015-08-30 00:49:00
您戰力頗強
作者: nobeldd (情緒上的完人)   2015-08-30 00:49:00
<><
作者: gn00383825 (讓愛滋生)   2015-08-30 00:49:00
簽名檔..0.0
作者: crassus7217 (肯德鴨)   2015-08-30 00:49:00
樓下蘇溫永
作者: harkk2001 (大豬頭祝妳幸福)   2015-08-30 00:50:00
如果說的是事實沒有杜撰,何懼之有
作者: ccc73123   2015-08-30 00:50:00
7樓人身攻擊 8樓快告!!
作者: tyjcgmnl (thank you)   2015-08-30 00:50:00
肆差要告你喔?
作者: asd20235 (SoyMilk)   2015-08-30 00:54:00
自動開圖好討厭
作者: icexfox (東玉景)   2015-08-30 01:03:00
樓下的樓下是4X貓
作者: vonannes   2015-08-30 01:12:00
你在大聲甚麼啦
作者: contrav (魂斗羅V)   2015-08-30 01:56:00
別擔心 你們舔女童放在心裡不要實際行動就不會被告了
作者: HamalAri (哈馬‧阿里)   2015-08-30 02:00:00
上面推文的知道有一種東西叫分身嗎? 小心被告
作者: contrav (魂斗羅V)   2015-08-30 02:02:00
舔女童的分身大家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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