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非拖延 北檢:高院不給調卷

作者: acln0816   2015-08-28 09:11:10
http://jirs.judicial.gov.tw/GNNWS/NNWSS002.asp?id=199752
公 告 日: 104.08.27
發布單位: 臺灣高等法院
摘  要: 臺灣高等法院有關中國時報於今(27)日A4版中報導「北檢起訴國務機要費提
供發票助扁珍不實核銷之種村碧君女士,非拖延是高院不給調卷」乙事之說
明新聞稿。
臺灣高等法院有關中國時報於今(27)日A4版中報導「龜速查6年,北檢起訴國務機要費提
供發票助扁珍不實核銷者種村碧君女士,非拖延是高院不給調卷」乙事之說明新聞稿
今日中國時報A4版刊載「龜速查6年 種村碧君起訴」、「偵辦6年期間,….北檢雖多次
向高院調卷,但高院未敘明理由即拒絕….」、「非拖延 北檢:高院不給調卷」等語。
本院謹就國務機要費案自民國98年9月24日繫屬本院至今,有關北檢調閱證卷之事說明如
下:
茲依本院101年度矚上重更(二)字第2號案件承辦股(慎股)提供之資料,顯示該股於
104年5月12日,曾接獲「北檢書記官」來電,表達影印扣案單據之請求,承辦股答以「如
有需要,請來函敘明理由洽辦」。至104年7月22日,北檢以北檢玉號99偵22365字第49597
號函,請求本院同意該署調借或派員前來本院影印上開案件之扣押物。本院承辦股則於
104年7月31日,以院欽刑慎101矚上重更(二)2字第1040115582號函,復稱「有關貴署來
函調取本院101年度矚上重更(二)字第2號案件之扣案物,因事涉機密,礙難借調,請查
照」。北檢上開電話與函文均未敍明所偵辦案件之案由或調借、影印卷宗、證物之目的。
此外,雙方並無其他有關調借、影印本件卷宗、扣案證物之函文或電話聯繫。基此,上開
報載「偵辦6年期間….北檢雖多次向高院調卷,但高院未敘明理由即拒絕….」、「非拖
延 北檢:高院不給調卷」等語,顯與事實不符。為免視聽混淆,本院特此聲明。
高院出來打臉了...
就只有兩次聯絡要借卷而已
而且還是為了同一件事
然後被打了一次槍就說高院「多次不借」
最有趣的是在三個月前才要借
然後被打槍就起訴
就說會放那麼久才起訴都是高院害的
我怎麼覺得有種在挖坑給人跳的感覺啊...
※ 引述《Workforme (目標當個業績轉機股)》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中國時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非拖延 北檢:高院不給調卷
: 3.完整新聞內文:
: 非拖延 北檢:高院不給調卷
: 中時電子報作者蕭博文、陳志賢╱台北報導 |
: 中時電子報 – 2015年8月27日 上午5:50
: 中國時報【蕭博文、陳志賢╱台北報導】
: 喧騰一時的國務機要費案,北檢事隔6年才起訴種村碧君,引發外界質疑「辦案拖延」,
: 雖然北檢澄清絕非刻意延宕,但法界認為,這份遲來的起訴書,對當事人而言,不僅受長
: 期的官司訟累折磨,也難免會給外界「政治辦案」的不當聯想。
: 扁律師鄭文龍就批評,扁案有許多已獲判無罪,而北檢當年就可以偵結起訴種村碧君,卻
: 拖了6年,還在總統大選前才起訴,不但是「狗尾續貂」,更落實扁案是「政治案件」。
: 北檢回應,國務機要費歷經二審、更一審判決,扁珍於更一審獲判無罪,全案上訴後由最
: 高法院發回高院更二審審理中。
: 由於法院歷審見解不一,且扁引用馬英九特別費案「大水庫理論」,辯稱他沒有貪汙犯意
: ,北檢原本認為扁若無罪定讞,種村等人就不構成犯罪,因此希望等最高法院判決定讞再
: 結案,但高院更二審因扁健康狀況不佳而停止審判,讓檢方無所依據。
: 北檢表示,偵辦6年期間一直都有開庭傳喚相關人調查,但當年北院僅在判決書中向北檢
: 告發,並沒有提供卷證給北檢偵辦,為此,北檢曾經多次向高院調卷,但高院未敘明理由
: 即拒絕。
: 檢察官考量案件不能一拖再拖,只好依先前調查事證,認定種村碧君是扁珍詐領國務機要
: 費的共犯,依法起訴,辦案並未延宕。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goo.gl/W6byLH
: 5.備註:
: 呵呵.... 不是養案? ㄟ( ̄︶ ̄ㄟ)~~~ 鬼月見鬼也很正常
: 對了 六年 不給你卷也不去吵?每天照三餐打電話問候他啊
作者: Lexussss (F.)   2015-08-28 09:12:00
KMT不意外啊
作者: ericinttu   2015-08-28 09:12:00
檢調系統不意外
作者: paleomort   2015-08-28 09:13:00
丟臉。
作者: quester08 (克喜口母)   2015-08-28 09:14:00
北檢不意外
作者: ilove5072 (nothins)   2015-08-28 09:15:00
因為檢調屬法務部管轄,所以"絕對"不會有政治力介入
作者: btaro (千山我獨行)   2015-08-28 09:16:00
最近兩邊打得火熱喔
作者: JeanSijhih ((渡餘))   2015-08-28 09:16:00
XDDDDDDDD
作者: hiimjack (鳳梨田ㄈㄓ)   2015-08-28 09:16:00
法務部的老大好像叫Law in shotshit 手機選字GG
作者: newholucan (Be brave& Keep working)   2015-08-28 09:20:00
事情發生了,公部門互相推卸責任,是正常現象,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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