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沒住人電費2萬」 手機垂降蒐證 揪

作者: iamkingking (ERIC)   2015-08-26 09:27:48
※ 引述《ptncku (魯蛇小弟)》之銘言:
: 這個是要怎麼告??
: 就告訴你電磁波對人體無害了啊~
: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 要求賠錢可以
: 先證明電磁波有害人體再說
: 大家都不想蓋基地台
: 又靠北手機訊號差是哪招??
請問手機這樣拍
有沒有隱私權的問題?
這樣下次偷窺狂不是都可以說我懷疑你家裝基地台才看?
毒蘋果理論不知道適不適用?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8-26 09:28:00
有拍到人救有 沒拍到人救沒有
作者: widec (☑30cm)   2015-08-26 09:33:00
你可以裝阿 問題是你要怎麼進來 問題二是被人發現就是偷窺被人發現 一定就會拍到人咩 哈哈哈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8-26 09:34:00
你拍天花板要幹嘛 觀察壁虎生態?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5-08-26 09:43:00
如果有人這樣窺伺我家被我逮到 一定告
作者: widec (☑30cm)   2015-08-26 09:44:00
如果是入屋偷拍的證物當然違法但若是在屋外公共場合拍的 違不違法就不知道了好像拍到人 就有隱私權的問題 沒拍到人就不知了
作者: iamkingking (ERIC)   2015-08-26 09:49:00
不一定是隱私權啦,只是想問有無法條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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