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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高調】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作業要點修正規定》
十二條之六、
審議會會議資料及前款個別委員發言摘要,審議會委員及工作小組、秘書小組相關人員
應予保密,不得洩漏或公開。(註)
翻譯成白話文:除非課審會委員一致自願公開,不然8/28教育部好不容易辦的課審會
會議紀錄不會公開喔!
不會公開喔!
不會公開喔!
不會公開喔!
不會公開喔!
七夕就送這個禮物給大家吧,敬我們的教育部
(註)十二、審議會之組織運作方式如下:
(一)國家教育研究院將課程草案送本部後,本部應就課程草案內容分別召開分組審議會。
(二)為加強各教育階段、各特殊類型教育分組審議會間之聯繫,必要時得召開各分組審議
會聯席會議。
(三)分組審議會決議後,應召開審議大會;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四)各審議案,以六十個工作日內完成審議為原則。
(五)分組審議會及審議大會決議後,應作成會議紀錄,並製作個別委員發言摘要。
(六)審議會會議資料及前款個別委員發言摘要,審議會委員及工作小組、秘書小組相關人
員應予保密,不得洩漏或公開。
卦點:
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這次是有法源依據的黑箱 這下真的要頭痛了 既國防布後又多個教育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