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只能說兩方都有錯啦…
: 男童不該哭鬧 旁邊的人一定覺得很幹
: 但你打別人小孩 畢竟你沒有那個身份在
: 不是老師 也不是他父母
: 被告正常 畢竟是違法
: 我覺得媽媽小題大作了 正常來說 這應該都是到學校跟老師了解情形 再做後續處理吧
: 她這樣小孩以後一定被欺負
: 阿 不過會在電腦教室哭鬧的一定也是以後會被同儕看不起就是了
: 幹蘋果的示意圖裡面畫的那個叫男童?那個是女的吧
兩方都有錯啦??
是不是有漏掉誰啦?? 應該是老師要負起整個責任吧?!
身為老師 不只沒辦法把小孩教好
還讓"陌生人"把小孩帶出教室外??
今天只賞小孩一巴掌還算好的了
哪天 哪個人把小孩帶出教室 直接捅一刀捅死
責任要算誰的??
老師可以這樣隨便讓人把小孩帶出教室的嗎??
整件事老師好像置身事外 完全不干自己的事??
薪水這麼高 還有退休金可以領
結果搞這種事
能力這麼差 也沒必要對老師的待遇太好了
我看以後老師全部改約聘的就好了啦~~
每個月30-40K 不爽不要做 流浪老師一堆 你不做還很多人等著做
然後一年一聘 連退休金都可以全部都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