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大學兼任助理納保 衝擊勞保年金

作者: yhtsui56 (yhtsui56)   2015-08-17 08:40:02
謝謝你的回應。除了讓我對於整個運動的目的有比較深入的了解,也同時解決了我的前一
篇所抱有的疑問。由於這議題仍屬於公共議題,因此借用八卦板版面再回覆一篇,也希望
能夠透過我的討論,能拋磚引玉讓這件事情有更深入的討論。
※ 引述《smartken ()》之銘言:
: 作為鄉民口中的「正義之士」,同時我也是這個運動的始作俑者之一
: 我來回答你一些當初運動考量上的問題,
: 當然,運動考量不能合理化正當化現在的問題,
: 接下來這一年遇到的衝擊和適應我們也在努力降低磨合成本
: 這篇只能當作是作為一位打了五年的運動者的一個視角來說明它的侷限性和困難
: 當初在這個制度剛公布上路六月底的時候,我寫了一篇這個運動的反省文:
: 「兼任助理指導原則」改變了什麼?兼論台大工會運動的反省
: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82888
: 簡單說,打助理勞動權益運動的困難在於,我們一直都不被承認為「勞工」
這個地方我認為可能是台大工會的盲點。
作為工會,進行這個運動的目的在於是"提升學生權益"還是"學生助理承認為勞工"?這兩
這有很大的區別。就s 大你後面的論述來看,台大工會認為提升學生權益的方式就是讓學
生被承認為勞工。但這是事實上是很大的問題:
(1) 台灣大環境來說,勞工身分並不能保障勞工權益。
這個是很無奈的現況。作為一個實用主義者,我比較現實。我能理解資方"應該"要去保障
"勞工"的權益,但是實際上在台灣這種事情基本上不曾發生。所以實際上來說,也許學生
勞工化可以提升學生的權益,但是就現實面來說,是不行的。因此學生勞工化這件事情是
否真的能保障學生權益,是有問題的推論。
(2) 學生身分並不會因為勞工化而消滅。
這是更為現實的問題。學生受到壓迫並不是因為學生沒有勞工身分,而是學生本身的學生
身分。簡單來說,勞工身分"理論上"之所以能夠受到保障,原因是因為勞工有自由選擇工
作的權利,且雇主任意開除或是壓迫"理論上"會遭受到嚴重的處罰。然而,學生並沒有自
由選擇學校的權利,在師生關係不對等的情況下,老師兼雇主壓迫學生並不會遭受到嚴重
的處罰。
也就是說,真正造成壓迫的來源不是因為學生沒有勞工身分,而是學生具有學生身分。即
便今天學生具備了所謂的勞工身分,學生身分不會因此消滅,只要學生還在乎那張畢業證
書,會被壓迫的狀況就絕對會繼續維持,不會有任何改變。
因此,根據上述兩點,學生勞工化並不能提升學生權益。這種推論其實不太需要草根化的
調查,鍵盤推論應該就能得到答案。雖然很血淋淋、很不理想、很潑冷水,但是應該不會
太難理解。
: 只要這個前提不成立,我們就很難訴諸其他降低工時提高工資等權益
: 即使2013年的訴願戰爭打贏了仍然沒有擴及台大全校和全國
: 教育部和各大學總是說這是「學習」,沒有半點退讓或是改革的意思
: 「這個法律戰是相當弔詭的,兼任助理在許多制度下其實都顯現了勞工性質,國家(
: 勞動部)卻又採取消極的態度面對,在法與行政實作不明確的真空狀態下,台大資方
: 可以故意更動某些制度規則意圖取消助理的勞工身份,或是根本不予理會。因此,與
: 學校的雇傭關係確認,不是直接的群眾衝撞運動(對象不明),而是透過訴願鬥爭、
: 勞保鬥爭、檢舉鬥爭、勞檢鬥爭等手段,以各種勞工行政相關的救濟方針,還有外部
: 政治力量(其他工會、市議員、立法委員、媒體輿論),一步一步包圍要求確認僱傭
: 關係。理論上,上述的手段都應該是要求資方遵守法律,對我們而言卻是在確認法律。」
: 也就是說,吵勞健保是手段,背後目的是為了爭取「勞工身分」
所以這裡拋出來的議題就更有問題了。我們姑且假設爭取到了勞工身分學生助理的權益就
能被保障好了(雖然我在前面就說了,這是不可能的任務),透過吵勞健保是否是個好的手
段呢?
我相信對於台大工會來說,思考模式應該是這樣的:
爭取勞健保
作者: kutkin ( )   2015-08-17 08:52:00
當然,學生就是因為學生身份優先聘僱也因此被壓榨
作者: kellycm42 (滾來滾去)   2015-08-17 08:54:00
推!
作者: LeeGarDer (Legendre)   2015-08-17 08:56:00
學生在勞動換取的價值就那麼便宜 和是不是勞工反而沒那麼多關係 但這麼一弄反而要麼把大多數人的機會給弄光要麼就是剩下來的做更多、更廉價 真不知是好是壞然後又:都是學校堅持害你們 和我無關
作者: freefrog (自由蛙)   2015-08-17 09:04:00
若只是單純立於種不公平心態爭公平,而非以互補前題創造公平,那往往雙輸,學生與學校或和私人間文僱傭關係看似相同本質有異,想從營利之商人手中爭取權益就如此困難,而校方目的非營利經費固定下,自不可能給與更多,而且依勞保最低工時計,一般學生校內打工工時遠不及,但多了可讀書之時間,已比在校外打工者另多了不同優惠,雖無法納保,但事事很難面面公平啊。
作者: MTal (組合萬古常青)   2015-08-17 10:39:00
有條理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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