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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有小孩妳就不會離開我」播種男性侵判1年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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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13日11:24
(更新:新增網友意見)
宜蘭一名游姓男子為和前女友復合,竟把她擄至壯圍及蘇澳內埤海邊談判,前女友遲不回
心轉意,游男竟把她押到蘇澳海事學校後方一處空地,嗆「如果妳有小孩的話,妳就不會
離開我」,在車後座硬上,完事後才放她走。前女友母親得知此事後提告,不過宜蘭地方
法院審結後,判他緩刑5年。
男子游林勳(24歲)與前女友小優(化名)交往後,於去年2月間分手。不過游男不死心
,不斷跑到小優打工的早餐店騷擾,讓她不堪其擾。去年2月22日上午11時35分,游男趁
小優從早餐店下班後前去牽車時,尾隨搶走她的車鑰匙,將她強拉上轎車後座,鎖上中控
鎖,把小優帶往壯圍永鎮海邊談判,途中小優不斷要求要下車,但都未獲理睬,小優企圖
打電話求救,手機也被搶走。
抵達壯圍永鎮海邊後,游男要求復合,並從駕駛座爬到後座,強抱、親吻小優,小優拒絕
不斷將他推開,他才鬆手並爬回駕駛座,把車開往蘇澳內埤海邊,抵達後又再次提議復合
,同樣遭拒,待了不到10分鐘就離去。
下午2時許,游男把小優載至蘇澳海事學校後方一處空地後停車,又爬到後座,重提復合
,但小優悍然拒絕,他竟把小優推倒在後座,還控制小優雙手,強行脫掉她的牛仔褲及內
褲,雖小優大喊「不要!」哀求拒絕,還一度用手打游巴掌、用腳踹他,但最後仍被性侵
得逞。
完事後,游男把手機還給小優,剛好小優母親來電,當天下午3時30分許,小優被載至早
餐店外放人。早在店外等候的小優母親追問失聯4小時期間發生哪些事,小優一五一十說
出,小優母親氣炸,立刻報警提告。
游不滿被告,竟傳「最近少出門,出門要有人陪」、「我的仇人要對你不利,小心點」等
簡訊恐嚇小優。宜蘭地方法院審理時,游否認在海邊有強吻、擁抱小優,但不被採信,而
檢警對小優陰部也採集到游的精液反應,證明性侵,另對於傳訊恐嚇一事,游否認,且辯
稱是當時與不認識的人吵架,擔心小優受到牽連,才傳訊關心,但法官也不採。
法官認為,兩人交往後分手,游男欲復合,強行把小優拖到車上剝奪行動自由,並為強制
性交行為,全然未考慮告訴人意願,只顧自己情緒感受,未思考情感需兩情相悅,非強行
佔有,事後還以簡訊恐嚇。考量雙方審判期間已達成調解,取得諒解,犯後態度尚佳,且
無前科,所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部分,判他7個月徒刑;強制性交則判1年8個月,應執
行1年10個月,諭知緩刑5年,期間交付保護管束,並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至於恐嚇部
分,判他有期徒刑3個月,緩刑2年,以期自新。
新聞引發網友討論,不少人認為賤男被判處的刑責不如預期,直呼:「想問問這個法官到
底有沒有收錢?」、「強制性交才1年8個月?」、「緩刑5年?這也是大家覺得司法已死
的主因。」也有人認為:「那男從小的教育是怎麼了?得不到就要用搶的嗎?」(林泊志
/宜蘭報導)
PS: 蘇水的不意外,但妹都超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