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妻裝瘋助調職 警仍負心拴不住

作者: yam (我是蕃薯)   2015-08-10 17:37:13
妻裝瘋助調職 警仍負心拴不住 http://tinyurl.com/nl43shh yahoo新聞
何姓警員的前妻為讓丈夫調到輕鬆單位,裝瘋賣傻就醫獲得情緒障礙假病歷,她擔心
因此被丈夫拋棄,要求他簽下「不負心」協議,仍無法挽回婚姻,傷心之餘自首並求償。
法官認協議違反善良風俗,判何僅需賠償前妻六十九萬多元撫養兒子費用,以及兒子成年
前每月一萬二千元贍養費。
何男在法庭上辯駁,他原先在新竹工作,婚後奉命到台北任職,是太太要他調回新竹
,他詢問人事單位,知道「因有特殊困難急需請調者」不受請調規定限制,因太太本身就
患有情緒障礙,才一起決定由太太來申請,沒有說謊。
何的前妻向法官表示,丈夫多次向她哭訴說警察工作繁重,不想擔任道路交通指揮等
粗重工作,頻頻要求設法讓他轉調較輕鬆單位,並告訴她,家屬若領有重大傷病卡就可請
調,她愛夫心切,便裝瘋賣傻就醫獲得假病歷,取得永久重大傷病卡,讓丈夫成功調職。
她擔憂丈夫翻臉無情,便立下協議書,要求日後不得以情緒障礙為由悔婚,否則要賠
償她一千萬元,並將他名下財產歸自己所有,何男欣然同意。
事後兩人以人工受孕方式生下一子,何沒多久果真無故離家,並要求離婚,她雖然挽
救,但何已無情分,只有無奈簽字,傷心之餘到新竹地檢署自首詐欺、偽造文書等犯行,
並拿出協議向何男求償。
法院認為,兩人訂下的協議違反善良風俗,且何是以「兩人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
由」請求離婚,不是前妻主張的「持有精神病之重大傷病卡」或「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的離婚理由,認為前妻不能以協議做為向何求償依據,判何賠償前妻撫養兒子費用及兒子
成年前贍養費。
作者: hachime (最惡教師)   2015-08-10 17: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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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vividcat46 (不能說的暱稱)   2015-08-10 17:39:00
有拿到那個假病歷 一堆責任都沒有了不是?
作者: ckai1983 ( )   2015-08-10 17:39:00
表示老公早就有偷吃的嫌疑才會簽這個吧
作者: jokerleo815 (明朝來的公羊)   2015-08-10 17:40:00
笨蛋 調回來就無法兩地多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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