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因第二次國共內戰退守台灣本島的中華民國政府,著眼於防禦台灣,特別於仍在
中華民國行政管轄範圍的金門島實施「戰地政務」,並駐守數量龐大的中華民國軍隊。
1952年(民國四十一年)1月中華民國軍方宣布的《中華民國動員戡亂時期陸海空軍軍人
暫行條例》嚴格規定在訓或現役軍人不得結婚,對軍人強力約束,加上當時金門離島及軍
中部隊休假制度不健全,中華民國軍方著眼於軍紀維持,考量軍人性需要等因素,特引用
《台灣省各縣市管理娼妓辦法》與《地方政府特種營業規定》,特地於金門以公娼模式設
立此類型正式名稱為「軍中特約茶室」的軍妓妓院。
記者管仁健的調查則顯示特約茶室的成員,有自願者、也有非自願者,成份極為複雜。或
因為家庭遭遇困難,而自願簽約;或因為犯罪,為了換取減刑或免刑,而被迫或自願加入
。也曾有傳言有婦女曾遭到政府單位強迫加入,遭到人口販子拐賣,或是未成年少女在軍
方知情之下被迫成為雛妓[5]。由社會新聞中,也可以看到特約茶室中有黑道介入,出現
雛妓等情形。如1965年,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偵破人口販賣集團誘拐未成年逃家少女賣至關
渡特約茶室與桃園縣(今桃園市)龍崗特約茶室。1969年1月11日《聯合報》第三版報導
,台北市議員宋霖康、桃園縣中壢鎮(今中壢區)清香亭妓女戶老闆林蜂蜜、紅玫瑰妓女
戶老闆吳明章勾結,將3名未成年雛妓賣到桃園特約茶室,強迫接客,遭法院判刑3年不等
徒刑。那段時間的社會新聞中,也常有山地原住民少女被誘拐,強迫至特約茶室接客的新
聞。
https://goo.gl/GN9sng
如果照現在對日本慰安婦的強烈指責,那麼當時的國軍一定不會上妓院幹女人的!
肯定都是聖潔的DIY!
這樣不會被隔壁床的兄弟看到嗎?
二次國共戰退台國軍為了避免被冠上罵名,當時應會如何解決性需求呢?
希望這篇會有屎蛆會來推,台灣女人都是志願被國軍幹的~ 嘿嘿
哦對了,不知這段歷史,有沒有種列入歷史教科書~?
還是說,要向日本這些不認錯殘皇民看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