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雷倩:扁政府才是翻天覆地修課綱

作者: abc1204 ( )   2015-08-02 15:30:35
鍵盤魯蛇做夢一下
這道理很簡單嘛
101課綱 就是馬英九任內通過的麻
當時一定是沒有讓共匪參閱過麻
後來共匪每年一大堆人在鬼島流竄 研討會什麼的
結果當然看到這本101課綱了嘛
共匪特務回共匪國向上呈報 當然要求馬區長限期改善麻
馬區長當然找最統的來改課綱麻 不然中南海那死胖子又有意見麻 XD
推論合理 ?
※ 引述《CALLING (Hideki)》之銘言:
: 奇怪的是
: 馬英九上台後把扁政府的課綱拿掉 弄了個101課綱出來
: 現在又說101課綱是「台獨史觀」 所以要用課綱微調來修掉
: 幹 神邏輯 遠遠超過正常人的智力範圍。
: ※ 引述《gentleman888 ()》之銘言:
: : 雷倩:扁政府才是翻天覆地修課綱
: : 2015-08-02 14:37:03 聯合晚報 記者黃國樑、陳志平/台北報導
: : 課網爭議隨著不同政黨執政,歷史總是重演,但態度完全不同。扁政府時代的教育部公告
: : 引發「去中國化」爭議的95暫綱時,立法院曾邀請時任教育部長的杜正勝赴教育委員會專
: : 案報告,但杜正勝當時以在教育部主持軍訓教育改革會議為由請假;杜正勝也強調,已公
: : 告的課程綱要也不能隨意喊停,否則牽連層面太大。
: : 當時包括雷倩在內部份不滿的國民黨立委連署要求將95暫綱暫緩,或送交立院審議時,時
: : 任教育部常務次長周燦德表示「歉難遵循」,理由是銜接九年一貫國教課程不能再延後。
: : 當時的教育部中教司司長陳益興也指出,各級學校課程綱要或課程標準,是教育專業的決
: : 定,且世界各主要國家多以「行政規則」定位課綱;各級學校課程綱要也都屬實質授權訂
: : 定且具有間接對外效力的裁量標準,也就是行政規則,合法性沒有疑義,符合行政程序法
: : ,發布刊登於行政院公報。
: : 前立委雷倩今天表示,雖然此次微調是合法的,且更改規模與扁政府95暫綱翻天覆地的修
: : 改不可同日而語,但由於教育部已沒有能力單獨解決爭議,立法院作為人民授權的憲政機
: : 關,介入協調是合適的。
: : 然而,雷倩也認為,按程序由立法院召開臨時會後,全案應由專業的立法院教育委員會主
: : 導,各黨立委在教委會內就微調內容是否合宜進行討論,不必勞駕立法院長。她也譴責此
: : 次反課綱行動已陷瘋狂,難道全台僅剩五位慰安婦,連敘述她們是「被迫」的都不能,而
: : 要按日本皇軍的觀點去寫歷史嗎?
: : 雷倩說,當年杜正勝是提前三年,將原應經過試教與發展,在98年才可以提出新課綱的正
: : 常程序之外,強行推出國文與歷史課的95暫綱,而且內容大幅修改,其中國文的文言文比
: : 例大幅縮減,而歷史則將台灣史、中國史、外國史的定義、時數、內容進行了顛覆性的翻
: : 修,是不折不扣的利用教育推行政治主義的行徑,一般人民已無管道可以阻止的情況底下
: : ,她才提案要求教育部到立法院報告。
: : 她表示,當時像歷史課綱的修改,將台灣史上溯到萬年前的南島語族,一脈而下,中國史
: : 只講到明代,明以後即併入外國史,對於一些複雜的朝代如魏晉南北朝則幾乎不提,當時
: : 連史學泰斗許倬雲都特地回國陳述這樣的歷史綱要在史學上是說不通的。而國文課綱也讓
: : 搶救國文教育聯盟呼求無門。
: : 雷倩認為,此次的課綱微調完全合法,課綱的微調是經常進行的作業,每年都會做一些微
: : 調,它在規模與更改的量體上,與95暫綱翻天覆地地修改不可同日而語,按理應無立法院
: : 插手的必要。
: : http://udn.com/news/story/8413/1094536
作者: sevenny (青色的雪菲爾)   2015-08-02 15:31:00
麻麻麻麻麻麻麻
作者: WeasoN (WeasoN)   2015-08-02 15:32:00
I0I上面一堆共鬼監控室 不爽還可以叫台灣政府官員去夾卵彈
作者: showwin (世界一か? 死か?)   2015-08-02 15:32:00
不是啦.. 馬冏的犯罪證據都在共產黨那 下台不想被關就把這些事情給我做好
作者: freewash (呂忠吉朱立倫出來負責!)   2015-08-02 15:32:00
我倒覺得改課綱是最後一次贏得馬習會的嗆司
作者: gloater (聰明老實人)   2015-08-02 15:40:00
越看愈覺得王某應該是共X
作者: bantex111 (大碗公)   2015-08-02 16:08:00
作者: yfme (中螢)   2015-08-02 16:09:00
沒八卦,這裡不是你個版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