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是否能控告業務致死罪?

作者: unclefucka (冰不汁醬,醬不汁冰,難吃!)   2015-07-31 16:46:42
※ 引述《Gsoup (雞湯)》之銘言:
: 過失致死罪
: 依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第一項過失致死罪: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
: 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 業務過失致死罪
: 「加工自殺罪」,「母殺嬰兒罪」,「義憤殺人罪」,「普通殺人罪」或「殺直系血親尊
: 親屬罪」定罪。
:
作者: eddisontw (沙丘)   2015-07-31 16:48:00
應注意未注意阿 法官最愛用
作者: YMSH205 (^^)   2015-07-31 16:49:00
要關到吳這一路關下來不知道要有多少人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5-07-31 16:49:00
那未雨愁謀 把抗議的都關精神病院以防自殺好了
作者: diablo81321 (流月城七殺提督)   2015-07-31 16:51:00
真的不可能啦 客觀歸責上絕對推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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