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正義這個名詞聽過吧...
就算課綱內容沒有爭議。
但是在制定的過程中,沒有按照該有的流程和制度來運作
這終究是一件錯誤的事情。
既然是錯誤的事情就應該退回重新來過。
坦白說,利用這個法院判決來要求課綱退回
只是一種手法來讓整個課綱的制定重新回到原點。
所以,才會不斷的攻擊這個部分。
※ 引述《kh749 (ReturnTo)》之銘言:
: 我不曉得自己的見解有沒有錯
: 不過我個人看到的是,
: 這份判決針對的問題是"是否應該公開資訊"進行的判決
: 換句話說教育部敗訴應該公開資訊,勝訴則不需要公開資訊
: 不論判決最終勝訴或敗訴,不論最後教育部是否公開資訊或是不公開,
: 跟課綱最終的推行與否是沒有直接關係的
: 換句話說僅靠這份判決並不足以停止教育部推動政策
: 至於要怎麼讓教育部撤回課綱,我也不知道
: 反正等到明年換總統之後應該有機會
: ※ 引述《et22639643 (使用年限)》之銘言:
: : 原文恕刪,僅判決書部分保留
: : 今天為什麼教育部可以無視這份判決書,執意推動課綱
: : 我想很重要一部分在於這份判決書僅就課綱審查程序以及會議記錄部分做出決議
: : 判決教育部敗訴並且應該提出會議記錄等要求
: : 但是!!!
: : 因為法院在判決書內容中並沒有要求撤回此份課綱或是判決課綱無效,所以我認為教育部
: : 就是依著這點一邊搞上訴,另一邊繼續推課綱
: : 因為他們可能根本就認為「課綱先推了再說,反正只有程序不對而已」
: : 至於現在能不能向法院提出課綱假處分,要求課綱程序補正前不得推動,或是再向法院提
: : 告要求撤回課綱
: : 因為不是我的專業部分,還有待更專業的人士幫忙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