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政府配給我們住!」警察宿舍被佔 警眷

作者: QB5566 (/人◎ ω ◎人\)   2015-07-31 08:04:41
三立新聞
「政府配給我們住!」警察宿舍被佔 警眷:給我錢我才要走
記者翁崇文、朱韋達/高雄報導
高雄市的警察宿舍以前提供給警職或警官使用,但後來當事人退休或過世後,警眷卻一直
沒有搬遷,共有16戶被佔用,時間長達二、三十年,儘管警察機關也限今年十月底搬遷,
不過警眷卻不認為是佔用宿舍,而是當初政府配給,他們不諱言要搬可以,但要按坪數給
搬遷費和補助費,民眾聽了認為很不合理,應該要用強制手段搬遷。
警眷葛太太:「這房子都壞了、都不好了,只要一下雨我們就很擔心。」年過半百,每天
頭髮都要梳得漂亮、抹上淡妝,她是高雄縣市合併前葛姓警官的遺孀,住在鳳山的警職宿
舍已經過了近一甲子
警眷葛太太:「這房子不是我來給你佔有,他現在說我們佔有,不是我來佔有,是你們配
給我們住。」雖然是日式平房住宅稍嫌簡陋,但環境清幽甚至還配有工友住的房間,一個
人使用六十幾坪,是鳳山警職宿舍佔地最大的一戶。
民國八十四年先生過世後,依法她必須搬離宿舍,因為這隸屬於國有財產局,但葛太太沒
有離開,每個月只付水電費一直住下來。警眷葛太太:「你要收走可以你要給我錢,你要
給我錢我才可以走,不然怎麼走?」
不認為自己佔用宿舍,葛太太說得很白,要搬可以就是給錢,搬遷費和補助款按坪數算。
10坪或10坪以下都算10萬塊,超過一坪加一萬,以葛太太60坪來說就是要60萬。民眾:「
看是要強制執行還是要怎樣,不然怎麼辦?」
其實民國九十五年警局曾經統一以搬遷費12萬、補助費20萬,加起來共32萬,要求所有警
眷搬家,不過對方拒絕後政府決定不再協調,一毛錢也不給,目前在高雄市的警察宿舍共
有16戶被佔用,時間長達二、三十年,警察機關也限今年十月底搬遷,再不搬祭鐵腕打官
司一一催討。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87546
作者: fungling (網路上的好鄰居)   2015-07-31 08:06:00
MgCuLiZn
作者: markban (馬克白)   2015-07-31 08:06:00
搭官司感覺會勝訴耶,和平公然佔有逾20年了
作者: Ommmm (summerday)   2015-07-31 08:07:00
不動產喔!不會取得所有權
作者: notea (QOO)   2015-07-31 08:07:00
三寶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5-07-31 08:08:00
2樓,未登記不動產才適用
作者: Workforme (目標當個業績轉機股)   2015-07-31 08:08:00
一個人60坪 2.30年 賺翻了吧租金都百萬了
作者: bear123   2015-07-31 08:08:00
大概又是就地合法
作者: l4511760   2015-07-31 08:09:00
標準據為己有
作者: badkidXD (小許)   2015-07-31 08:09:00
斷水斷電就好了 肺化這麼多
作者: Obiwan (ψ-(._. )> (筆記))   2015-07-31 08:09:00
這也是佔領,不能派霹靂小組拍肩驅離嗎?
作者: greenpine (橘子好吃^^)   2015-07-31 08:09:00
pi大正確
作者: spector66 (天氣預報)   2015-07-31 08:09:00
無恥垃圾
作者: Bruney   2015-07-31 08:09:00
這才是釘子
作者: johnhmj (耗呆肥羊)   2015-07-31 08:09:00
84…1995年耶?!太誇張了
作者: Bobcat (工兵之友)   2015-07-31 08:11:00
讓你住又不是你的
作者: whereyougo (今天晚餐吃啥?)   2015-07-31 08:11:00
警察水準不就這樣,你要求太多了。
作者: A694 ()))((()   2015-07-31 08:11:00
莫名其妙 什麼邏輯
作者: killloli (別叫我蘿莉控 囧)   2015-07-31 08:12:00
這種人真的是毒瘤..
作者: airback76 (雜魚)   2015-07-31 08:12:00
台灣最美麗的風景.....
作者: Cold5566 (Cold5566)   2015-07-31 08:12:00
這種各縣都有... 真的都發錢或讓你不能修住到房子垮
作者: markban (馬克白)   2015-07-31 08:13:00
依60台上4195判例,可以辦理地上權設定登記,就能續住了
作者: Bobcat (工兵之友)   2015-07-31 08:13:00
以後租房子大家都來玩這招好了
作者: lolic (lolic)   2015-07-31 08:14:00
刁民
作者: j900414 (去去武器走)   2015-07-31 08:14:00
噁心的嘴臉
作者: minagoroshi   2015-07-31 08:14:00
一家都是狗
作者: markban (馬克白)   2015-07-31 08:15:00
未登記僅影響得否取得所有權,不影響地上權取得
作者: kfactor (三奈見)   2015-07-31 08:15:00
幹,實在無恥
作者: ppo7741 (阿甫)   2015-07-31 08:15:00
警眷自己這樣搞佔領都對,阿其他人麻煩到警察就都不行
作者: p1227426 (詹)   2015-07-31 08:17:00
跟她要房租 就會怕了拉
作者: atsyuan4700 (元元)   2015-07-31 08:18:00
斷水斷電看你怎麼住
作者: kenro   2015-07-31 08:18:00
警機關直接要打官司了 這樣長期佔用不對
作者: taimu (?)   2015-07-31 08:19:00
甚至還要按市價追回房租才對吧= =
作者: Hanlin (出錘天王)   2015-07-31 08:19:00
年過半百的遺孀還可以在這邊住了一甲子 真的是很厲害
作者: wxtab019 (天霜凝月)   2015-07-31 08:20:00
原來房子住久了就變你的 改天喜歡哪裡就去住住免錢的 住個幾十年就變你的 要趕你走還要給錢
作者: ceca (生活藝術大師 ￾ N)   2015-07-31 08:21:00
挖...果然高雄顏色是正確的...我順風而行!!
作者: xxxcat (喵凹~~)   2015-07-31 08:25:00
高雄的日常
作者: sonnight (甯)   2015-07-31 08:25:00
要時效取得地上權也要"房屋所有權"是那婦人的吧?
作者: frontnf (中肯文製造機|專門電魯蛇)   2015-07-31 08:26:00
我們家附近也有不還的,之前一直吵,台灣人不意外
作者: ray08tw1 (djshonghwen)   2015-07-31 08:28:00
50+60 110歲還死要錢 幹你的87三寶 87記者
作者: u8803023 (河馬)   2015-07-31 08:28:00
斷水電+討房租 !!!
作者: greenpine (橘子好吃^^)   2015-07-31 08:28:00
房屋也是不動產 也是要登記的
作者: Hanlin (出錘天王)   2015-07-31 08:30:00
markban不要亂教 時效取得地上權不適用本案
作者: GimO (Gimo)   2015-07-31 08:30:00
高雄真幸福
作者: greenpine (橘子好吃^^)   2015-07-31 08:31:00
靠杯 地上權是三洨 土地政府的 房屋又不是警眷蓋的
作者: Hanlin (出錘天王)   2015-07-31 08:31:00
sonnight說到重點 除非那房子是婦人自己蓋的 有產權證明
作者: nsaids (有所思)   2015-07-31 08:31:00
吸血寄生蟲
作者: IronWolf (鐵狼)   2015-07-31 08:32:00
快要司法特考了 考生快去讀書別再上PTT了
作者: Hanlin (出錘天王)   2015-07-31 08:32:00
不然只算不當得利 只是政府大概只能追討回五年租金而已
作者: A694 ()))((()   2015-07-31 08:32:00
到時候驅離 又吵又鬧 會哭的孩子有糖吃
作者: Zeroyeu (凌羽)   2015-07-31 08:32:00
死阿婆不快死一死
作者: j900414 (去去武器走)   2015-07-31 08:32:00
這個法律基礎和時效取得地上權不同
作者: docur48752 (嘎拉拉)   2015-07-31 08:32:00
土匪
作者: koiopolo2 (K)   2015-07-31 08:32:00
很多啊 以前讀桃高 學校理面有民宅 好像也是退休教師這個案例跟法拍屋的海蟑螂差不多意思吧
作者: beattheman (QAQ)   2015-07-31 08:34:00
台灣警察也真垃圾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也一晃20年
作者: koiopolo2 (K)   2015-07-31 08:34:00
在台灣的確會吵有糖吃啦~ 老實人只會吃虧而已
作者: IronWolf (鐵狼)   2015-07-31 08:35:00
看到這種案子覺得恥力像她一樣高過一輩子好像比較快樂
作者: beattheman (QAQ)   2015-07-31 08:38:00
侵佔 打官司告一告比較快
作者: alonzohorse (阿隆索豪斯)   2015-07-31 08:38:00
不愧是鴿子系列,恥力都很高,欺善怕惡
作者: Levelmax99   2015-07-31 08:39:00
無恥
作者: doggy0705 (藍小鯊)   2015-07-31 08:39:00
刁民,吃相難看
作者: jorden (William)   2015-07-31 08:41:00
刁民
作者: IronWolf (鐵狼)   2015-07-31 08:41:00
這老太太看起來應該可以再活個幾十年
作者: kkkk001 (4k)   2015-07-31 08:42:00
台北也有阿 又不是只有高雄
作者: chuhsing (有錢真好)   2015-07-31 08:42:00
跟他們收租金啊,一坪一萬。
作者: apple00 (冒號三)   2015-07-31 08:43:00
鐵票耶 快動用第四預備金
作者: Moratti (哭哭)   2015-07-31 08:45:00
強制驅離啊 垃圾蛆
作者: LinFan (綠島耕作)   2015-07-31 08:47:00
公有地不能主張時效取得 最好叫他滾再一併追討不當得利
作者: nokia2009 (Talk2009)   2015-07-31 08:48:00
大法官解釋727號應該適用
作者: humannature (沉魚落雁)   2015-07-31 08:50:00
順便討這十幾年房租,如果鬧自殺就直接管束
作者: neilisme (亞雷斯)   2015-07-31 08:50:00
高雄人 不意外
作者: kkkk001 (4k)   2015-07-31 08:51:00
只能討五年喔~~~
作者: morecolorful (o_o)   2015-07-31 08:51:00
直接驅離 配給你老公住不是你
作者: meta41110 (阿標)   2015-07-31 08:56:00
高雄
作者: Leeng (Leeng)   2015-07-31 08:56:00
可惡的反課綱學生 連警察宿舍都要佔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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