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管線自治條例被打臉 高市:照執行

作者: voyagerking (畢凱在航海家號遇到亞契)   2015-07-30 14:42:39
1.媒體來源:
聯合
2.完整新聞標題:
管線自治條例被打臉 高市:照執行
3.完整新聞內文:
「高雄市既有工業管線管理自治條例」的通過被法務部認為違法,高雄市副市長許立明說
,現有石化管線原本就違法,民國105年底前這些管線總公司沒南遷,照樣可斷管。
高雄市議會5月通過的「高雄市既有工業管線管理自治條例」石油管線使用業者明年底前
需將總公司南遷高雄就近管理,否則斷管,該條例送行政院備查遭法務部認為含有罰則,
有違地方自治法,認定無效轉函經濟部。
許立明上午出席「高雄石化氣爆週年-向市民報告」記者會受訪說,去年高雄氣爆發生時
總統府發布新聞表示,石化管線管理權責在地方不在中央,如今行政院又要否決這項自治
條例,豈不矛盾。
他說,「高雄市既有工業管線管理自治條例」並沒有罰則,只是地方立法將使用管線業者
納入管理,依法只需送行政院核備,即使中央不核准也不影響其效力。
他表示,何況高雄現有的石油管線有些還違法給其他石化業者使用;管線通過住宅及商業
區,也違反都市計畫相關法令,即使日後行政院公告「高雄市既有工業管線管理自治條例
」管線無效,業者總公司若不如期南遷,市府仍有其他法源對這些違法管線斷管。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goo.gl/
5.備註:
中油總公司不來的話,松山機場乾脆直接變石化園區 就近管理啦~~
作者: screwer5566 (我尻故我射)   2015-07-30 14:43:00
明年行政院換人就可以過了
作者: e7660239 (DL)   2015-07-30 14:43:00
花媽依舊zzzzzzzzzz
作者: WeAntiTVBS   2015-07-30 14:43:00
感覺柯P現在也步上這種類似條例的後塵
作者: greenpine (橘子好吃^^)   2015-07-30 14:44:00
住宅區不能埋管線 反正本來就違法 本來就要斷管了
作者: zold (zold)   2015-07-30 14:44:00
花媽 霸氣 該管就要管!
作者: chermany (qq)   2015-07-30 14:44:00
自己在台北賺錢,吧炸彈放高雄別人家
作者: givar (....)   2015-07-30 14:45:00
做!
作者: KittyGod (凱蒂大仙)   2015-07-30 14:45:00
結果中油南遷 遷去嘉義
作者: louis0802 (來一客)   2015-07-30 14:47:00
把總統府遷到石化專區啦!
作者: bigsun0709 (大太陽)   2015-07-30 14:48:00
國民黨政府也只剩一年 沒差啦
作者: mirrorhide (Mirror)   2015-07-30 14:49:00
......去年高雄氣爆發生時總統府發布新聞表示,石化管線管理權責在地方不在中央,如今行政院又要否決這項自治條例,豈不矛盾。......
作者: kissa0924307 (瓦斯來一桶)   2015-07-30 14:53:00
行政院怎麼專扯民進黨職政縣市的後腿呢?
作者: GimO (Gimo)   2015-07-30 14:57:00
支持全部斷管 讚!
作者: watameki (猶罕)   2015-07-30 14:57:00
備查不等於有效,只要逾越母法授權範圍一樣無效,法院可以不甩自治條例規定。
作者: palmprints (宇月)   2015-07-30 15:00:00
做的好
作者: isco (踏著月光回家)   2015-07-30 15:04:00
直接斷管
作者: lichun1228 (IamAJ)   2015-07-30 15:07:00
總部快遷離台北吧只想收錢不想污染某些官員真可恥
作者: rinsoukan (你說說看)   2015-07-30 15:16:00
斷死他
作者: monkeyboy234 (猴子)   2015-07-30 15:23:00
條例無效只是不能強制總部南遷阿 一樣可以斷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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