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學生如認錯 教部:撤告是選項

作者: ChiuYi5566 (水仙公子。秋意❺❻)   2015-07-30 09:21:16
1.媒體來源:
中時電子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學生如認錯 教部:撤告是選項
3.完整新聞內文:
2015年07月30日 04:10 林志成、張潼、黃意涵、實習記者王宇晨/台北報導
反課綱學生23日深夜闖進教育部、占領部長室破壞公物,教育部提告,卻遭到質疑。教育
部長吳思華昨表示,如果學生承認行為違法,願意給予自新機會。教育部國教署長吳清山
則說,「撤告是選項之一」。
反課綱群眾闖入教育部,警方逮捕33人,包括15位大學生、9位中學生、6位民眾及3位記
者。對於這些闖入的人,教育部已經提告。
教育部是全國教育最高主管機關,對學生提告,引發爭議。而且,教育部告學生,然後要
學校不要再對他們記過或退學,以免「一罪兩罰」,也有矛盾。教育部對學生提告的作法
,引起不少質疑。
吳思華昨接受中廣新聞節目電話採訪時說,群眾深夜入侵教育部,第一時間誰是學生、誰
是成年人無從辨識,教育部因此依權責全部提告,讓警方以「現行犯」逮捕這些人。事後
對於未成年的高中生,教育部擬寬容處理,並已請學校瞭解學生的動機和想法。
吳思華表示,如果學生承認行為違法,認知入侵公署是脫序、不合法的行為,願意給予自
新機會。不過有些入侵者架住教育部值班教官,可能涉及公訴罪,就算教育部撤告,也不
見得能完全免除刑責。
吳清山昨接受台北之音電台新聞節目電話採訪時也說,學生在學習、成長階段,依教育原
則,他們如果犯錯,應該給改過的機會。現在社會大眾也希望教育部對學生能多一點寬容
。不過當初闖入教育部的學生則表示,不會認錯、道歉,寧願接受法律判決。
台北市則由副市長鄧家基組成專案小組調查,以釐清23日學生與記者闖入教育部被捕的事
發過程。昨3名記者與媒體代表到北市府說明,但要求警察局長邱豐光不得以成員身分參
與專案小組,否則恐有「球員兼裁判」疑慮,最後鄧家基同意讓步,裁示將邱排除於出專
案小組之外。(中國時報)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730000418-260102
5.備註:
挖肏 好大的官威啊
作者: KENT5566 (畜生肥宅)   2014-07-30 09:21:00
承認違法 撤告檢察官就不起訴了嗎? 騙誰喔
作者: sumarai (Pawn)   2015-07-30 09:22:00
學運遺毒
作者: neilisme (亞雷斯)   2015-07-30 09:22:00
撤告幹嘛 讓這些屁孩杯案底阿 人家說不定還覺得很光榮耶
作者: dearjohn (山本龍之介)   2015-07-30 09:22:00
100%不會認錯,逼你撤告
作者: keny (海邊游泳曬好黑唷)   2015-07-30 09:22:00
這行為跟侯友宜一模一樣
作者: whitezealman   2015-07-30 09:22:00
汪汪 汪汪汪
作者: kurtsgm   2015-07-30 09:22:00
啊不是公訴? 啊不就說不能撤告?
作者: dearjohn (山本龍之介)   2015-07-30 09:23:00
再者這種告訴只會凸顯政府的惡意,留案底也無傷大雅。
作者: s310213 (小橘)   2015-07-30 09:23:00
滿悲哀的…用這種鳥性光輝…
作者: waymayday (不要問)   2015-07-30 09:23:00
流氓?
作者: trada2700 (噴水鯨魚NSR)   2015-07-30 09:23:00
要告就告,沒在怕的
作者: omoideomoi (dilemma)   2015-07-30 09:23:00
教育部違法有出來道歉嗎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5-07-30 09:23:00
作社運就是臉皮厚 認錯再裝死繼續不是基本技能?
作者: TheRock5566 (一點點的幸福)   2015-07-30 09:23:00
要戰就戰
作者: superAchung (~A中~)   2015-07-30 09:24:00
那該怎麼判就怎麼判,之後不要說國家追殺!
作者: howard878   2015-07-30 09:24:00
選項之一但是絕對不會選
作者: route22 (Enchante)   2015-07-30 09:24:00
不僅偷渡課綱 還想扮白臉誘人投降 真是機關算盡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5-07-30 09:24:00
撤告是"選項"要撤就撤不撤就不撤..說啥選項
作者: dennistsao (愛陰斯坦)   2015-07-30 09:24:00
臭俗仔學生~敢做就不要道歉
作者: RalphWang (洛夫汪汪汪)   2015-07-30 09:24:00
哈哈哈選項嘞,先拐認罪再告的垃圾老招
作者: atobela (尼瑪蛋蛋麵)   2015-07-30 09:25:00
呷卡醜咧
作者: taimu (?)   2015-07-30 09:25:00
阿就一種 威逼利誘 令人認罪的方式 (這時的承諾都是屁話
作者: RalphWang (洛夫汪汪汪)   2015-07-30 09:25:00
遠看以為是教育部,近看原來是警總
作者: iversonman (我還有點餓)   2015-07-30 09:26:00
認錯你媽的屄 明年絕對用選票教訓你們這群廢物政府
作者: madaniel (大孩子的小童話)   2015-07-30 09:26:00
阿不是說公訴?
作者: FrankerZ (目標在遠方)   2015-07-30 09:26:00
什麼時候輪到教育部說話? 提不提告教育部決定的?
作者: fkzj (fkzj)   2015-07-30 09:27:00
前幾天才說是公訴罪不會撤告,現在講說認錯會考慮撤告,當人白癡
作者: sword78 (sword)   2015-07-30 09:28:00
阿之前不是說公訴!? 搞得我好亂阿
作者: tsenyao (yao)   2015-07-30 09:29:00
拜託你不要撤
作者: crayon1988 (蠟筆)   2015-07-30 09:29:00
垃圾KMT只會這招喔
作者: chyou2003 (Smelly Cat ^^)   2015-07-30 09:31:00
不虧是特務治國,總統直選都多少年了還這樣搞,難以想像戒嚴時代的政府都怎樣對付異議份子...
作者: teremy (鄉民代表)   2015-07-30 09:32:00
這不是威脅,什麼才是威脅
作者: sissy27 (台灣中國 一邊一國)   2015-07-30 09:32:00
都別撤 明年看狗冥黨怎麼輸
作者: Whitening (whitening)   2015-07-30 09:32:00
無恥教育部、無恥吳思華
作者: onebay (onebay15linbay)   2015-07-30 09:32:00
撤屁啦!帶種的告到底讓人看看教育部沒有下限
作者: dddc (直流電)   2015-07-30 09:33:00
認錯也不是不可啦 可以先下台嗎部長
作者: newranger (ranger)   2015-07-30 09:34:00
=3=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5-07-30 09:35:00
選項的意思就是.你必須道歉悔改,但是告不告再說
作者: flowrew (梅莉)   2015-07-30 09:35:00
這年頭 大人用權勢記謀想坑殺年輕人的腦袋 竟然冠冕堂皇
作者: wagawaga (WAGAMAMA)   2015-07-30 09:35:00
教育部分明知道告不贏為自己找退路
作者: s655131 (s655131)   2015-07-30 09:36:00
告下去就對了 然後國民黨也完了
作者: syk1104 (ONENO)   2015-07-30 09:38:00
呵呵~教育部?法庭見吧~~
作者: zeze (三月うさぎ)   2015-07-30 09:41:00
誰的錯??做賊喊抓賊
作者: antilibra   2015-07-30 09:44:00
祭止兀:教育部應該更有LP一點 拜託 部長都快出名惹
作者: wht810090 (娶妻當如加藤惠)   2015-07-30 09:46:00
違法的政府認錯了沒?
作者: s81048112 (**********已加密)   2015-07-30 09:48:00
不是公訴罪嗎 怎撤告
作者: tonyhom (偷你紅)   2015-07-30 09:49:00
沒被割掉的爛委不是出來講話了?你還敢撤告哦?
作者: iloveblue (藍)   2015-07-30 09:51:00
學生怎麼可能有錯,錯的是這個政府,是司法
作者: t95912 (Alan(阿倫))   2015-07-30 09:51:00
就不要給我撤阿 明年見真章啦
作者: WenliYang (羊蹄嘟)   2015-07-30 09:51:00
認你老木
作者: otld (自閉的過動兒)   2015-07-30 09:53:00
帶種就不要撤告啊 敢告就一直繼續玩下去啊
作者: sassuck (SAS好笨)   2015-07-30 09:56:00
幹你娘垃圾
作者: IronWolf (鐵狼)   2015-07-30 09:56:00
以刑逼民 高招
作者: mirrorhide (Mirror)   2015-07-30 10:00:00
快告啊~此例一開~老師都可以告學生了~
作者: xxxg00w0 (寒夜)   2015-07-30 10:01:00
阿不就好怕 ㄝ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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