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queerboy (boy)》之銘言:
: 吳思華 Sehwa Wu 1 小時前 ·
: https://www.facebook.com/sehwa0709
: 行政法院判決所指的是「資訊公開」的部分,
: 判決內容並未對本次課綱調整程序與實質內容指出有任何違法之處。
: 又、課綱相關會議紀錄與會議資料均以於網站上公告,
: 基於對與會委員之信賴保護,
: 僅有「委員之個人發言內容」與「個人投票結果」不予公開。
: 為取得一致的法律見解,目前本案仍在上訴中。
: 再強調一次,本次課綱微調程序以及實質內容部分均是合法。
: 請大家仔細研讀判決內容。
「個人投票結果」不予公開,這不只是不對全民公開,
是連對審會委員都要隱瞞,投票結果沒有立即統計公布,
審查委員都無法知道自己參與投票的結果是啥,投票隔天
才由教育部就說投票結果通過(但沒說贊成反對廢票數量),
如此黑箱程度,比服貿還誇張,顯然是臭不可聞,若真能
在程序和實質內容站得住腳,一公開就可以打臉所有反對
者,教育部還需硬拗到被判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