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不懂為甚麼要砲柯P 這件事做錯的只有教育局吧
一堆人說逮捕記者違憲
來看憲法第八條吧:人民身體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逮捕由法律另訂之
再看憲法第11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的自由
再來看23條:以上列舉之自由權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
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必要者,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教育局報案,警察以現行犯逮捕侵入教育局財產的記者,不懂哪違憲~
另外來看大家很愛提的689釋憲,
當初是狗仔跟拍是否得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所做的釋憲文
這釋憲文指的是公共場所下的跟拍,
如果認為記者闖入跟拍到藝人家中是合法的才能用在這次事件中.
請問記者可以闖入跟拍到藝人家中嗎?
警察是執法單位不是審法單位 有人報案侵害財產然後以現行犯逮捕 理所當然
要砲的應該是黑箱還提告抗議的學生的教育局吧
※ 引述《goodjeff (goodjeff)》之銘言:
: 柯其實沒做錯阿 不知道為什麼一堆人帶風向
: 他認為教育部微調課綱有錯 抗議人士違法也有錯
: 警察因為有人違法執行逮捕沒有錯 既然沒錯幹嘛要處罰
: 不要以為只要反政府 做什麼就都合法好嗎
: 只能說好險台北市長是柯P不是鄉民 不然就只剩理盲濫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