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責任不該下屬扛 柯文哲:這次不會懲處張

作者: llat (...)   2015-07-26 10:05:05
我也不懂為甚麼要砲柯P 這件事做錯的只有教育局吧
一堆人說逮捕記者違憲
來看憲法第八條吧:人民身體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逮捕由法律另訂之
再看憲法第11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的自由
再來看23條:以上列舉之自由權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
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必要者,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教育局報案,警察以現行犯逮捕侵入教育局財產的記者,不懂哪違憲~
另外來看大家很愛提的689釋憲,
當初是狗仔跟拍是否得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所做的釋憲文
這釋憲文指的是公共場所下的跟拍,
如果認為記者闖入跟拍到藝人家中是合法的才能用在這次事件中.
請問記者可以闖入跟拍到藝人家中嗎?
警察是執法單位不是審法單位 有人報案侵害財產然後以現行犯逮捕 理所當然
要砲的應該是黑箱還提告抗議的學生的教育局吧
※ 引述《goodjeff (goodjeff)》之銘言:
: 柯其實沒做錯阿 不知道為什麼一堆人帶風向
: 他認為教育部微調課綱有錯 抗議人士違法也有錯
: 警察因為有人違法執行逮捕沒有錯 既然沒錯幹嘛要處罰
: 不要以為只要反政府 做什麼就都合法好嗎
: 只能說好險台北市長是柯P不是鄉民 不然就只剩理盲濫情了
作者: psplay (亂世中一個小小書僮)   2015-07-26 10:06:00
違法就是違法 不要每件事情都在理盲濫情
作者: CYL009 (MK)   2015-07-26 10:06:00
等等會有一群崩潰的噓你
作者: jesse555 (當楓葉落下時)   2015-07-26 10:07:00
有道理
作者: trada2700 (噴水鯨魚NSR)   2015-07-26 10:07:00
憲法還保障外蒙古是臺灣的國土
作者: aynmeow (只有我跟喵喵)   2015-07-26 10:07:00
ヽ( ・∀・)ノ國字都不會寫 要他們去看條文?
作者: poeoe   2015-07-26 10:08:00
沒錯 689號是針對社維法89條第二款釋憲
作者: JoeStrummer (西瓜)   2015-07-26 10:08:00
第一次看到這樣操作違憲審查的…
作者: YingJiou5566 (〓☆煞氣㊣北鼻★〓)   2015-07-26 10:09:00
跟高中生一樣,不必每個人都了解憲法,跟著喊就對啦
作者: nctugoodman   2015-07-26 10:10:00
扯上柯p才有收視率阿, 你看之前八卦幾乎沒啥人討論這兩天討論度大增
作者: lianhua (墨心鏡情)   2015-07-26 10:11:00
我蠻同意樓上的說法
作者: Tiphareth (Duchess)   2015-07-26 10:11:00
公領域跟私領域不分耶!你知道藝人家是私領域嗎?
作者: JoeStrummer (西瓜)   2015-07-26 10:12:00
去看看解釋理由書好嗎,法條亂引一通,別秀下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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