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若不懲處張奇文 鍾年晃:柯P的道歉未免

作者: miracle1215 (Pak)   2015-07-26 09:30:43
看推文很多人說警察就依法行政了 柯P還能對警察怎樣??
昨天正晶有討論到關於警察逮捕記者這件事
提出了大法官釋字第689號
就「新聞自由」之保障,釋字六八九號解釋指出,
「新聞採訪者於有事實足認特定事件屬大眾所關切並具一定公益性之事務,
而具有新聞價值,如須以跟追方式進行採訪,其跟追倘依社會通念認非不能容忍者,
即具正當理由」。
所以當時警察不但阻擋記者採訪 還搶走記者手機(攝影裝置)及毆打記者(當事人有上正晶)
這難道沒有執法過當的問題?????這難道還是所謂的依法行政????
※ 引述《DoraGmon (哆啦G夢)》之銘言:
: 若不懲處張奇文 鍾年晃:柯P的道歉未免太廉價
: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725/540213.htm
: 網搜小組/台北報導
: 反課綱學生23日深夜闖入教育部,3名記者也因採訪隨同學入內遭到逮捕;台北市長柯文哲
: 則24日晚間對此發布聲明稿致歉。對此,資深媒體人鍾年晃25日上午就在臉書向柯P喊話,
: 要他對中正一局長張奇文的態度表明立場,如不懲處這道歉未免太「廉價」了。
: 鍾年晃一開始就表明自己對柯文哲要求比較高,因為對他有期待,否則若只是比爛,「去年
: 選連勝文就好了」。關於中正一分局長張奇文下令逮捕抗議學生與記者,鍾認為,柯P太掉
: 以輕心,第一時間僅以「沒有照SOP」、「誰下令,誰負責」帶過,如果不懲處、調職,這
: 樣的道歉未免太「廉價」。
: 緊接著鍾年晃直言,在昨晚台北市政府的新聞稿中,看不到對自由、民主和人權的堅持和理
: 想。他建議,柯文哲應該正式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台北市警察局長邱豐光或中正一分局長
: 張奇文決定動手抓人前,有沒有事先報告;如果答案是有的,柯P是否核准粗暴的逮捕行動
: ,而他們還是做了;另外對於下令的張分局長,柯的態度是再給機會,還是立即撤換?若他
: 只是代罪羔羊,那柯要辦到什麼層級?
: 鍾年晃呼籲,千萬別小看這件事的影響力,因為它衝擊台灣人民的底線,民主、自由與人權
: 是無可取代的,台灣人絕不容許它受到絲毫侵犯。「而柯P你正是搭著他(它)的便車才有今
: 日的地位,現在輪到你用行動來捍衛這個價值了。」
:
作者: OPOPPOP (木蘭香遮不住傷)   2015-07-26 09:32:00
毆打的證據呢? 有驗傷單?
作者: rxsmalllove (偕人愛)   2015-07-26 09:32:00
柯p應該不知道有這條吧 你要打電話陳情看看嗎?
作者: aynmeow (只有我跟喵喵)   2015-07-26 09:32:00
ヽ( ・∀・)ノ真的違法就去告告看阿
作者: DongRaeGu (東拉菇)   2015-07-26 09:33:00
毆打? 拿出證據來啊 快點對警察提告啦
作者: DoraGmon (哆啦G夢)   2015-07-26 09:33:00
2.5:謝謝指教 跟我沒關係 不爽下次不要選我
作者: senior (希尼爾)   2015-07-26 09:33:00
1樓好錯亂喔 不是上一篇才...XD
作者: tonyhom (偷你紅)   2015-07-26 09:33:00
顆顆,這風吹的好亂啊
作者: tpkgo (人是鐵,飯是鋼)   2015-07-26 09:33:00
其實警察根本不知道也不care大法官解釋 這就賊頭的執法品質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5-07-26 09:34:00
反正警察超越憲法也不是第一次啦 想想方仰寧水上樂園
作者: clione33 (小豆豆)   2015-07-26 09:34:00
柯文哲應該考慮讓幾個副市長下台負責了
作者: foxtse   2015-07-26 09:34:00
因為沒人關注 少了立委當門神 真的差很多
作者: grimma04743 (grimma)   2015-07-26 09:35:00
社會通念 還是你個人通念?
作者: asd2507 (叭啦叭啦)   2015-07-26 09:35:00
毆打用嘴巴說的算證據呢?柯都道歉了還想怎樣
作者: violadepp (一個人的日子)   2015-07-26 09:36:00
電視撥了,首長還說不知道有這條,那台北市府幕僚去哪裡找來的
作者: goodjeff (goodjeff)   2015-07-26 09:36:00
道歉是演給沒出社會的學生看啊 跟本沒必要道歉
作者: violadepp (一個人的日子)   2015-07-26 09:37:00
他們法制局是不是應該全部道歉下台
作者: chucklee (..)   2015-07-26 09:37:00
警察連職權行使法都看不懂 怎麼指望他們會去看釋憲文
作者: otsuka123 (123)   2015-07-26 09:37:00
柯是假道歉 真敷衍!
作者: newstyle (人生不要有遺憾)   2015-07-26 09:37:00
當時記者有明顯的標誌嗎?! 只用手機難怪會被抓~~
作者: otsuka123 (123)   2015-07-26 09:39:00
跟馬狗的 我聽到了 差不多意思
作者: fxntdsxdr   2015-07-26 09:39:00
我還是相信提出正當理由說服他一定會處理的給他時間吧
作者: istale   2015-07-26 09:39:00
有事實足認是誰說了算?是哪時候說了算?
作者: seraphwind (阿風)   2015-07-26 09:39:00
講開穴本來就X幫賊頭啊
作者: gogoegg (--)   2015-07-26 09:40:00
屎蛆快去看正晶啦 記者身上的傷痕還看得到
作者: markban (馬克白)   2015-07-26 09:40:00
這篇不錯
作者: lianhua (墨心鏡情)   2015-07-26 09:41:00
我還是想問 一堆人追著柯要他懲處 可以說說希望他怎麼懲處嗎?革職?記過?調職?
作者: DongRaeGu (東拉菇)   2015-07-26 09:42:00
有傷痕跟警察打人是兩件事 邏輯可以不要那麼差嗎?
作者: asd2507 (叭啦叭啦)   2015-07-26 09:42:00
柯都道歉了 比前幾任好太多 黨工一直見獵心喜哦
作者: markban (馬克白)   2015-07-26 09:43:00
道歉沒作為有什麼用?最後跟馬英九說:你這不是見到了?一樣
作者: rxsmalllove (偕人愛)   2015-07-26 09:44:00
舉英九超好笑 他有道歉什麼嗎?.只會說我們聽到了
作者: vanson37   2015-07-26 09:44:00
我以為記者在這只會被噓,沒想到顏色才是關鍵
作者: chucklee (..)   2015-07-26 09:44:00
警察現在的做法就是一律不認 記者有意見自已去跟法官說
作者: goodjeff (goodjeff)   2015-07-26 09:44:00
那記者還不快告柯P 被歐傷不是嗎
作者: allen7257 (allen)   2015-07-26 09:45:00
樓上說的真好XD
作者: asd2507 (叭啦叭啦)   2015-07-26 09:45:00
去給法官定奪很合理阿 不然呢?沒做過的事為何要承擔
作者: chucklee (..)   2015-07-26 09:45:00
就算法官判決警方有錯 警方消滅現場的目的也已經達成
作者: TSbb (貸款三十年債開始)   2015-07-26 09:45:00
看到柯P秀下限後,挺他的柯粉變成政黑蠕動生物就知道水準
作者: testutw (末撤)   2015-07-26 09:46:00
那請記者出來對警察提告 旁邊的人在喊啥燒
作者: goodjeff (goodjeff)   2015-07-26 09:46:00
這時候記者又可以信了
作者: gogoegg (--)   2015-07-26 09:46:00
屎蛆去看影片啦 就曉得記者有沒有被打啦還是智障蛆連正晶的影片都不會看??
作者: TSbb (貸款三十年債開始)   2015-07-26 09:46:00
之前的五大案或是自己人事件都沒出來吭聲 XD
作者: asd2507 (叭啦叭啦)   2015-07-26 09:46:00
哦哦自己跌倒硬要說是別人打的 鄉民什麼時後這麼善良
作者: JCC (JCC )   2015-07-26 09:47:00
有人知道現場該怎麼確認記者身份嗎
作者: asd2507 (叭啦叭啦)   2015-07-26 09:47:00
別笑死人雙重標準 想黑柯哦 屎蛆
作者: lites (淡)   2015-07-26 09:48:00
深夜違法闖入 被抓剛好而已
作者: tn00371115 (二代目月光仙子)   2015-07-26 09:48:00
萬蛆鑽動 有夠噁的 就只會扒糞打烏賊戰
作者: NCmuhaha   2015-07-26 09:48:00
不知道狀況就跳針 沒看過影片就抹黑 唉 水準沒提高
作者: goodjeff (goodjeff)   2015-07-26 09:49:00
支持記者快去告 看要告柯還是告警察
作者: krousxchen (城府很深)   2015-07-26 09:50:00
就算有大法官解釋,很多時候擴大適用還需判例呀
作者: asd2507 (叭啦叭啦)   2015-07-26 09:50:00
恩阿要告快告 跟腦殘9.2溝通有夠累 對牛彈琴欸XD
作者: winger (台...台台台台台灣奴隸工)   2015-07-26 09:50:00
我也支持提告,不過找得到打人的警察嗎?
作者: WINKAO (被約談中)   2015-07-26 09:51:00
沒有標色那句認非不能容忍 人家認為違法行為是不能容忍的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5-07-26 09:52:00
T566後悔不支持剩文公子了 哭哭喔
作者: YingJiou5566 (〓☆煞氣㊣北鼻★〓)   2015-07-26 09:52:00
對法律一知半解還這麼多人推 (哪裡領500?)
作者: saiulbb (Becky♪#是我的拉!)   2015-07-26 09:54:00
幹 就是有這種警察敗壞警界形象 丟臉
作者: tpkgo (人是鐵,飯是鋼)   2015-07-26 09:54:00
大法官解釋仍然要判例配合 問題是賊頭連釋憲文都不知道
作者: aa01081008tw   2015-07-26 09:56:00
雖然柯這次有批評點但好像也看到有人見獵欣喜爽過頭
作者: plice (咖啡館之歌)   2015-07-26 09:57:00
症晶又變大法官了,好會解釋好棒棒喔
作者: tpkgo (人是鐵,飯是鋼)   2015-07-26 09:58:00
一個連釋憲文都不知道的賊頭 當然要懲罰 拿捏執法比例原則
作者: TSbb (貸款三十年債開始)   2015-07-26 10:00:00
怎麼又有能兒看不懂中文在高潮的? 聽說連柯P的選區都不是 XD
作者: tpkgo (人是鐵,飯是鋼)   2015-07-26 10:01:00
法條都不背都不懂 執法的正當性 比例原則 賊頭怎會知道
作者: m195566 (中正馬奶)   2015-07-26 1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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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KMT總統立委通殺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5-07-26 10:04:00
歡迎T566率吱吱眾佔領市長辦公室 民意做底 不怕不怕違法亂紀辜負人民期待就是要佔領他的辦公室表達訴求會有空心菜聯名好幾個市長幫你脫罪 別擔心 快去吧
作者: tarmogo   2015-07-26 10:11:00
同意,無論最後下決定的是柯P, 分局長,檢察官,都該釐清
作者: tokyoto (東京京都)   2015-07-26 10:11:00
這跟本就是警察在318學運之後的SOP 只要看到有人拍有人轉
作者: smtp (smtp)   2015-07-26 10:11:00
基層員警真的懂大法官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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