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以後台灣史該如何記錄1945~1952年?

作者: chejrk (kkman)   2015-07-26 01:58:55
※ 引述《iqeqicq (被河蟹的杯具)》之銘言:
: 如題,1945~1952年是台灣原宗主國日本正式宣布戰敗投降,
: 直到簽署《舊金山和約》規範日本無條件永久放棄台灣主權的過渡期,但在這七年期間,
: 日本雖然宣布正式投降,卻未進行台灣主權,以及公民國籍的最終處分,
: 所以當時國際法規範下的台灣人仍有日本公民身分、台灣主權仍為日本所有。
: 那麼以後的台灣史,該如何敘述1945~1952那段時期呢?
民報 創刊標題:祥端瀰天萬眾歡騰 熱烈舉行慶祝大會
http://imgur.com/7Ujc0uL
《民報》發刊於1945年10月10日,是二戰後由台灣人創辦的第一份民營中文報紙。
創社社員大多來自《台灣新報》與其前身之一的《台灣民報》。由其發刊日可見其
認同祖國與歡迎國民政府之心情與立場。
這位鄉民對「國際法」也略懂,1945年10月25日中山堂舉行受降儀式,可說是照妖鏡。
流程:
1945年8月15日  天皇宣布投降
    ↓
1945年10月10日 中華民國國慶、民報創刊   

1945年10月25日 中山堂舉行正式的受降儀式(交戰國佔領日)
受降儀式尚未舉行,擁有「日本國籍」公民身分的日本台灣人,卻慶祝光復台灣。
請問這種行為,教科書該怎麼寫? 
明明當初嫌「日本國籍」臭,喜迎「中國籍」,最後淪落到「無國籍地球人」。
其實出國拿的證件,講難聽一點就是「難民證件」。
不信?
聯合國難民地位公約 中文
http://www.un.org/chinese/hr/issue/docs/82.PDF
英文
http://tinyurl.com/o7y5jub
第二十八條
旅行證件 (travel documents)
(一)締約各國對合法在其領土內居留的難民,除因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的重
大原因應另作考慮外,應發給旅行證件,以憑在其領土以外旅行。
本公約附件的規定應適用於上述證件。締約各國可以發給在其領土內的任何
其他難民上述旅行證件。
「passport」與「travel documents」是完全不同的,英文上有很明確的定義。
仗義半從屠狗輩 負心多是讀書人(知識份子)
1945年那群人帶頭是不是知識份子?現今呢?
作者: wattswatts (挖哩)   2015-07-26 02:01:00
腦殘無藥醫,陳澄波…阿熊表示…
作者: MADAOTW (MADAO)   2015-07-26 02:50:00
台支會叫你燒護照
作者: papaganono (板版傻傻分不清楚)   2015-07-26 02:58:00
那些人在228被殺掉一大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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