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毒布丁主嫌輕判3年 付109萬可脫罪

作者: Between1986 (自由)   2015-07-25 20:18:01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毒布丁主嫌輕判3年 付109萬可脫罪
3.完整新聞內文:
台南市立光農工公司以工業用膠代替食品添加物使用的天然膠,引發毒布丁風波,害統一
布丁、依蕾特因此下架,主嫌遭檢方起訴請求從重量刑,但日前一審判決出爐,台南地院
法官以無具體事證,顯示消費者食用後致病或死亡,205罪個別輕判主嫌2至7個月不等徒
刑,還能易科罰金;換句話說,業者5年賺1.4億元,但只要付109.5萬元,就可以不用入
監。南檢表示等接到判決書後, 將會上訴。
立光農工公司將工業用膠代替食品添加物使用的天然膠,賣給統一、愛之味等191家食品
廠商,還將過期食品添加物「精製刺槐豆膠」等賣給依蕾特等16家廠商做食品。
台南地院法官認為,被告蔡福源(66歲)違反《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法》、《偽造文書》等
罪,他共犯了205罪,法官採取一罪一罰,每罪判處七個月到兩個月不等 徒刑,應執行刑
是3年,但由於個別罰則都可以每日1000元易科罰金,也就是蔡福源只要支付109萬5000元
就不用入監服刑。
一審判決書指出,蔡福源明知工業用膠「EDTA-2NA」(乙烯二胺醋酸二鈉)不能賣給食
品廠商,竟從2008年1月起透過 轉售賣出或摻入洋菜粉、愛玉粉、蒟蒻果凍粉等方式賣給
統一、愛之味等不知情廠商。蔡福源等人也把過期的「精製刺槐豆膠」、「乙二烯酸鉀」
、「保水膠」等, 製成複方產品,或偽造有效日期販售。案經台南地檢署接獲新北市衛
生局檢舉,查出立光農工不法。
法官認為,蔡福源確實不該將工業用的「EDTA-2NA」(乙烯二胺醋酸二鈉)當作食品級使
用,但因全案沒有具體事證顯示消費者食用後致病或死亡,無法證明蔡福源販售「
EDTA-2NA」會導致危害人體健康,所以法官才每案量刑七個月到兩個月不等的徒刑。
至於統一、愛之味等受害廠商,對立光農工提出的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告訴,刑事庭法官以
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把民事賠償部分移送台南地
院民事庭。(辛啟松/台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725/655320
5.備註:
作者: LupinArsene (牡朱花)   2014-07-25 20:18:00
台南不意外
作者: Philethan (PE)   2014-07-25 20:18:00
美國CEO無期徒刑 反觀鬼島
作者: Leeng (Leeng)   2015-07-25 20:19:00
讚 台灣最美麗的風景
作者: season2011   2015-07-25 20:19:00
在台灣製作有毒食品超爽的~~
作者: solidmiss (索德米斯)   2015-07-25 20:19:00
怎麼賺大錢? 這樣賺啦
作者: IronWolf (鐵狼)   2015-07-25 20:20:00
不用入監=脫罪嗎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5-07-25 20:20:00
有省成本的新東西要趕快用,等有啥證明之前都是爽爽用XD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5-07-25 20:20:00
我也要來賣黑心食品了 讚!
作者: SuperUp (( ̄▽ ̄#)﹏﹏)   2015-07-25 20:20:00
沒差 黑心政府和黑心企業自己弄GMP2.0慢慢玩 你爸吃義美
作者: MacOSX10   2015-07-25 20:21:00
大約每三個月就會有一個台南人來po文說其他縣市食物是噴
作者: zzz71084482 (HyperStar)   2015-07-25 20:21:00
正直,正義都回來了
作者: drigo   2015-07-25 20:22:00
台南之光
作者: liehen (Alexaki)   2015-07-25 20:22:00
鬼島法律再不改 害死所有人
作者: wanderwolf   2015-07-25 20:22:00
垃圾法官
作者: drkkimo (花貓~ 努力工作)   2015-07-25 20:22:00
然後要告學生 莫明其妙 
作者: roger29 (想不到)   2015-07-25 20:22:00
賴清德請負責 下台
作者: asgardgogo (asgard)   2015-07-25 20:23:00
幸福城市
作者: neilisme (亞雷斯)   2015-07-25 20:23:00
又是台南人 台灣被這裡的人害的還不夠慘嗎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15-07-25 20:23:00
爽死了比賣毒好賺
作者: gmooshan   2015-07-25 20:25:00
新北不意外~
作者: alog (A肉哥)   2015-07-25 20:26:00
美味秘訣學者點
作者: ABA0525 (小火柴)   2015-07-25 20:27:00
台南法官 不意外
作者: MermaidFA (Crystal)   2015-07-25 20:29:00
作者: milk830122 (SuperX)   2015-07-25 20:29:00
忠吉:我沒錢 0元
作者: pierre6957 (皮皮挫)   2015-07-25 20:31:00
台灣法律什麼時候才能與時並進
作者: BIGETC (參拾西燕)   2015-07-25 20:32:00
武告送耶
作者: reaturn (廿年後回頭看台灣)   2015-07-25 20:33:00
問立委豬公阿,看執政黨有沒有真的在立法
作者: Toge (To Valhalla!)   2015-07-25 20:36:00
1翻譯:反正沒死人就沒事囉!
作者: momoisacow (不良牛)   2015-07-25 20:39:00
違法成本低 誰要守法
作者: kininan (奇尼)   2015-07-25 20:40:00
正直善良都回來了 大家要感謝KMT
作者: herman5202 (李白)   2015-07-25 20:42:00
不作為偏誤的範本The Omission Bias
作者: filaac (月光下的獨白)   2015-07-25 20:46:00
呵呵 鬼島司法好棒棒
作者: PAULVC (魂殫)   2015-07-25 20:48:00
鬼島...
作者: yeustream (seven)   2015-07-25 20:50:00
幹!為什麼讓他易科罰金,這法官...
作者: ZAPPP   2015-07-25 20:51:00
鬼島法律只是笑話代名詞 這種判決不意外
作者: xxmanpower (HI)   2015-07-25 20:52:00
麻煩承審法官把這些布丁都當飯吃。
作者: lockchad (locke)   2015-07-25 20:52:00
法官都認定無害了以後就開放使用啊
作者: thegod13 (thedog13)   2015-07-25 20:52:00
幹 沒有辦法確定會不會吃死人就等於沒是喔幹
作者: sid3 (bluewind)   2015-07-25 20:59:00
台灣最大亂源就是法官了 不能吃的東西還能輕判是在鼓勵嗎?
作者: umaga1 (QQ)   2015-07-25 21:00:00
荒唐法律 立委再睡吧 癌症就是這樣來的
作者: cuteyy (cuteyy)   2015-07-25 21:00:00
不是法官問題,是法律跟整個社會問題,嗆法官有個屁用....
作者: sid3 (bluewind)   2015-07-25 21:01:00
法官的問題最大 光那句無具體事證證明食用後會死亡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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