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佔領部長室未成年學生聲明

作者: cactus (繡出曾經熾熱的青春)   2015-07-25 13:20:09
: 這樣的狀況下我們有以下幾個疑問
: 1.在我們到少年法庭前我們所知是已成年的準備由檢察官偵訊,
: 我們懷疑提前將少年法庭開庭是有意將我們分開,
: 造成我們到少年法庭時一開始沒律師開庭律師才陸續趕到的狀況
成年被告依刑事訴訟法 送地檢署進行刑事案件偵查
未成年人 屬於少年保護事件 依照少年事件處理法 送到少年法庭
程序不同 你有疑問應更該好好 問你的律師才對呀
這麼快就發言了 要嗎是你沒請教律師
要嗎是律師找不到人/不想回答你/不知道怎麼回答
但他可是你找的法律諮詢呢 沒好好問過就來發難懷疑 不太好哦
: 2.為何警方可以不做任何解釋就直接強行對學生搜身然後搜完身將所有物品沒收
: 3.為何我們連使用手機連絡家長和律師都不行?而手機這種我們唯一的聯絡工具也要收走,
: 連跟隔壁收容所一起被帶來的學生講話也不行
2.3部分 原文推文有人回答了 這邊不再多說
: 4.雖然我們沒有很了解少年法庭的運作程序但我們不認為直接沒理由的將學生鎖進像是監
: 牢的收容所是合理的
那那不叫收容所 是暫時候審所待的地方 至於理由呢?是因為在此之前你們已經
被警察逮捕或拘提了
: 5.為何法官都已經解釋家長文件填妥即可將學生帶回我們還需要再被鎖回去收容所
在程序、手續完成前你們還是在拘提、逮捕之下。要包含人別確認以及是否有責付
等情形。
以上回答很簡要 原文發表者應該好好請教你的律師
好好運用獲得的司法資學與協助
而不是訴諸輿論
有疑問或許是正常的 但是已經有律師協助了 還發表這樣的文章
就令人好奇了~
作者: haohaobobo   2015-07-25 13:27:00
就一群小屁孩想裝正義而已 跟平常飆車的青少年一個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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