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三重商工高二男學生,跟12歲小女生要裸照

作者: oyasmy (oyasmy)   2015-07-25 00:57:00
就事論事
跟女生要裸照其實沒甚麼
我是個再正常再正直不過的好男人
但是我以前也常跟女生要裸照
而且我想在座的各位ㄧ定也不少幹過這種事
問題的重點應該是在於
如果對像是個12歲的小妹妹
那麼要裸照這件本來合法的事是不是就會變成違法?
法律有規定不得姦淫16歲以下小妹妹
但好像沒說不能要裸照?
這點還有待強者來補充
但是 任意公開私密對話於網路上
如果我是屁孩
我ㄧ定會告違反著作權法
這一條是ㄧ定告得成的
我並非贊同屁孩 純粹以客觀觀點作論述
不要戰我
作者: lance8537 (小砰砰)   2015-07-25 00:57:00
沒幹過
作者: yuxiang (Vincent)   2015-07-25 00:58:00
你在趁機教他噢ˊ_>ˋ,你不說人家搞不好只去發傳單而已
作者: w520670 (歐德王)   2015-07-25 00:58:00
原來大家都幹過這種事 看來是我太純潔了...
作者: WeAntiTVBS   2015-07-25 00:58:00
著作權法?
作者: nore0315 (o無聊玩家o)   2015-07-25 00:58:00
你幹過不要以為大家幹過
作者: AirPenguin (...)   2015-07-25 00:59:00
不好意思我沒幹過
作者: gaym19 (best689tw)   2015-07-25 00:59:00
光是問有沒有毛或是自慰就已經是性騷了
作者: tyrande (泰蘭德)   2015-07-25 00:59:00
一、著作:指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咳)
作者: neos042 (neos)   2015-07-25 00:59:00
這個事件是威脅,跟小女生要裸照就是錯!
作者: paul80709   2015-07-25 01:00:00
...
作者: neos042 (neos)   2015-07-25 01:01:00
我猜你沒有仔細去了解這件事,也沒有看過他們的對話,不然怎樣會有這種奇怪想法?
作者: eliteark (低等攻城獅)   2015-07-25 01:01:00
我鼓勵盡量告 到時可以上新聞讓所有人知道誰是淫蟲
作者: mike78412 (巨根費里曼)   2015-07-25 01:01:00
誰像你一樣啊?跟小女生要裸照還敢發文講好像自己很厲害
作者: gensokyo (野生の離島)   2015-07-25 01:02:00
非正當理由持有兒童裸照就可以構成違法要素了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5-07-25 01:05:00
妳要不要去看看一年有多少名人因為持有未成年人裸照而身敗名裂進大牢???
作者: windalso (windalso)   2015-07-25 01:22:00
著作權?
作者: shine32025 ( )   2015-07-25 01:27:00
無違法 私訊頂多 威脅吧我國有哪條法規範 我還真不曉得
作者: SSglamr (海邊漂來的qwer)   2015-07-25 01:48:00
自我感覺良好喔 明明變態還說自己正直XDDDDD
作者: scorpioman (阿桑看到都說帥)   2015-07-25 03:14:00
哪來著作?看到鬼
作者: lovekangin (好人)   2015-07-25 03:18:00
不好意思 我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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