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司改會舉辦冤案現場勘驗活動!歡迎參加

作者: billy3321 (雨蒼)   2015-07-24 22:47:08
徐自強二十年前被控涉入一樁擄人勒贖殺人案。當時的他因為相信司法,因此前
往法院投案,並提出多項不在場證明,以及可證明他不在案發現場的證人。
但,在沒有傳喚過那位證人,以及多個可證明他與案件無關的證據遺失,只根據
共同被告黃春棋及陳憶隆前後矛盾的陳述,當初相信司法、主動前往法院投案的
徐自強被判了六次死刑。
後來雖然傳喚了該為證人,法院一樣不採信該證人的證詞,認定當事人不可能記
得十幾年前的事,繼續採用矛盾百出的自白,判處徐自強一次死刑、兩次無期徒
刑。
徐自強說,「這二十年來,我一直都在做同一件事,就是不停地證明自己無罪。」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bPNgJExHHU
為了證明共同被告的陳述矛盾擺出,民間司改會將在7月28日(週二)舉辦模擬勘
驗行程,實際走訪該案擄人綁架、殺人埋屍、勒贖取款與徐自強不在場證明…等地
點,依判決書所載事實與共同被告的陳述,模擬案件經過,計算交通時間。
活動重要行程有:
模擬黃春棋等人擄人綁架、殺人埋屍動線
歷審判決書根據共同被告陳述認定被害人於1995年9月1日早上08:40在大直住家附
近植福宮前被擄走,隨即被帶到汐止夢湖路40-1號附近山漥殺害埋屍。模擬勘驗
將於7/28 早上08:40從植福宮出發,依照當年的路線前往埋屍處,計算交通時間,
檢驗共同被告陳述的真實性。
模擬判決書認定徐自強擦指紋與返回桃園動線
歷審判決書認定1995年9月1日早上08:40擄人後,徐自強先在附近加油站下車,回
到植福宮擦拭留在被害人車上的指紋,再搭車返回桃園。模擬勘驗將計算從加油
站回到植福宮、從植福宮搭乘各種交通工具返回桃園的時間,檢驗判決書的正確
性及共同被告自白的真實性。
模擬判決書認定第二次勒贖取款動線
歷審判決書認定1995年9月25日第二次勒贖取款,徐自強在桃園火車站,陳憶隆在
內壢火車站旁平交道,黃春棋在中壢市文化路1號公用電話亭打電話,三人合謀取
贖犯罪。模擬勘驗將依據判決書認定,模擬勒贖取款動線,檢驗判決書的正確性
及共同被告自白的真實性。
司改會誠摯邀請各位鄉民與媒體朋友一同前來參加,一起參訪冤案的發生現場!
時間:2015年7月28日(二) 8:00~19:00(報名截止日7/27上午)
交通方式:本次活動提供20人座巴士一輛,由於座位有限,歡迎大家自備車輛跟
行,若能共享車位,請於報名表單備註,謝謝。
集合地點:
搭乘小巴士者
→上午8:00@民間司改會(台北市松江路90巷3號7樓)
自備小客車者
→上午8:15@植福宮(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608巷14弄1號)
報名網址:
https://jrf.neticrm.tw/civicrm/event/info?reset=1&id=39
聲援徐自強:
http://billy3321.github.io/images/qiu/qiu-action.jpg
http://hsu2015.jrf.org.tw/#1995
徐自強案懶人包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25306607.A.ADF.html
民間司改會FB:
http://on.fb.me/1EN2DfC
作者: talk5566 (腦子有洞)   2014-07-24 22:47:00
沒空 要去教育部
作者: cheerup316 (...)   2015-07-24 22:50:00
幫推一個..
作者: ota978 (流星)   2015-07-24 22:50:00
真無辜? 交到壞朋友? 他認識被害人嗎 知道被害人受害嗎?
作者: offish (offish)   2015-07-24 22:50:00
一起加油
作者: yankeefat (本人內建試製51cm連裝砲)   2015-07-24 22:53:00
然後再被判死刑 趕在總統大選前行刑馬英九又一次的勝利(?
作者: wadepaul (努力下載中)   2015-07-24 23:17:00
作者: stock0907 (導遊小猴)   2015-07-24 23:24:00
阿扁才是冤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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