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初鹿最爽打工!港女遭檢舉非法工作

作者: Junwei (法蘭克!!!!!)   2015-07-24 16:59:02
我是事主之一,活動是我提案執行的。
沒想到第一次在八卦版發文竟是因為這種鳥事。
我是一個30台北人,因為喜歡台東的環境與空氣,
半年前毅然決然辭掉不錯待遇的工作跑到台東生活。
大家都以為我瘋了! 做傻事,放棄了台北的收入與人脈。
我只是用自己的力量證明人生不只有一種方式。
偶然認識了牧場場長,
毛遂自薦到牧場工作是為了想也讓大家看到,
台東的的山 台東的海 台東的人 牧場的田園生活,
台東的各種美景與人事物,不就是一堆人嚮往的環境。
這一切也不用出國去,只是你敢不敢,跨出這一步。
這個活動從頭到尾就是一個宣傳活動,
媒體提到所謂的薪水,就是一個競賽的獎勵,
任何國籍的人通過網路影片比賽的初選,
都可以到牧場參加決賽,優勝者的獎勵依照政府規定扣稅,
本國人10% (價值2000元以上),外國人士依照法規不論金額扣稅20%,
這絕對是一毛也不會少!
牧場決賽現場的評審6位,只有牧場場長代表牧場,
其他的都是台東在地的知名人士,
這趟超爽旅程的優勝者完全不可能內定。
對於香港女孩吳欣倩我真的感到很抱歉,
台灣的政府與媒體都是先殺了再說,
您開開心心的到台東來玩這絕對不該讓您也來承擔。
今天原本安排的綠島之行,因為趕不上15:30最後一班船,只能取消了。
禮拜六晚上的太麻里香蘭部落的豐年祭,一定一樣帶妳去!
20號晚上快九點才公布入選名單,22號上午9:30就在台東評選。
暑假期間車票、機票一票難求的後山台東,我們沒提供任何幫助,
7位參賽者真的都想盡辦法開夜車、搭火車、坐飛機殺到現場,
我這樣緊迫的的行程規劃,竟然沒有人放棄,超級感謝您們!!!
參賽的大家因為相同的信念而來,會後成為好朋友,
甚至好幾位入選者也都留在牧場繼續參觀玩樂體驗。
喜歡一個地方,想做一件事就該這樣說走就走!
這真的是一件很棒的事,換成是你們,會放棄還是一樣飛奔過來?
還沒公布入選名單時,吳欣倩就在Facebook上問過我,
該辦外籍人士來台應聘申請停留簽證?還是普通觀光入台證?
我這邊的回應 "觀光簽證" 就好,
因為開始籌辦的企劃書到活動執行,
從頭到尾就是為了廣告一個休閒農場的旅遊體驗活動。
廣告效果因為今天的約談,還真是出奇的好............
從吳欣倩小姐跨進牧場的第一天到現在,
我們任何一張 單據、合約、協定 都沒給她簽過。
讓她玩的體驗的也都是一般遊客就可以付費體驗的項目,
唯一的差別只是 VIP的她 不用付錢!
她可以排定自己想學、想接觸的項目,睡到自然醒。
為了招待這個貴賓,
我們也是上山下海的帶她出去台東的到處玩,
第一晚吃了原住民餐廳,昨晚吃了五星級酒店。
更有許多離開牧場的台東深度行程,完全沒有所謂的"工作"。
如果這樣是所謂的非法打工?
相關單位真的令人失望。
香港的媒體也在一直關注著欣倩,
我們非常不希望讓一個可愛女孩來台東旅遊,
卻因為沒有查證的情況下就未審先判,
約談對一個未滿二十歲的女孩太沉重了。
我也想在這跟大家說,欣倩現在好好的!
很抱歉! 讓妳在台灣害怕流淚!
剩下的幾天,我們絕對會讓妳過得更開心!
就像妳FB上說的,"台灣人真的好好!你們全部都很棒很有才!"
還有更多台灣人會棒到嚇到妳的!!!!!
※ 引述《Miketroutla (MikeTrout MVP)》之銘言:
: 新聞來源:http://udn.com/news/story/2/1076285
: 【中央社/台東縣24日電報導】
: 只爽2天!港大女學生吳欣倩獲選台東初鹿牧場「見習場長」,開心爽領日薪1萬元;不過
: 才工作2天,被檢舉外國人非法打工遭約談,昨晚哭一整夜。
: 「我不知道這是違法,我只是要幫台東縣政府推觀光」,吳欣倩走入移民署台東專勤隊接
: 受約談,邊走邊哽咽,不知道事情鬧大了。
: 台東初鹿牧場舉辦最爽暑假打工度假活動,來自香港的大學生吳欣倩青春洋溢、熱情四射
: ,獲選台東初鹿牧場5天的「見習場長」,日薪1萬元。
: 不過,她才開心工作2天就被檢舉是外國人非法打工,昨天晚上她接獲通知約談時,哭了
: 一整夜,今天上午走進移民署專勤隊時還在哽咽。
: 移民署專勤隊表示,約談後將會移送到台東縣政府認定是否違法打工。
:
作者: rock012079 (鼻鼻)   2014-07-24 16:59:00
平安喜樂
作者: KyA   2014-07-24 16:59:00
沒有平安
作者: dollarshih (她來聽我的演唱會)   2014-07-24 16:59:00
平安喜樂
作者: kimgordon (我才痛苦啦)   2015-07-24 17:00:00
平安喜樂
作者: xzcb2008 (非常森77牛)   2015-07-24 17:00:00
所以是你?告訴他用觀光簽歐....
作者: dontaskme (別問我)   2015-07-24 17:00:00
初鹿之夜 牧場唱情歌
作者: nineveh (近水樓)   2015-07-24 17:00:00
平安喜樂
作者: kutkin ( )   2015-07-24 17:00:00
矯情
作者: usebbs (ptt)   2015-07-24 17:00:00
她還有心情去嗎?牧場開出的條件的確像是工作啊~
作者: shine32025 ( )   2015-07-24 17:00:00
新聞稿有寫很清楚打工版上有新聞也
作者: kimgordon (我才痛苦啦)   2015-07-24 17:01:00
在初鹿夜裡奪走人初夜的你~~啦啦~望著香港來的女孩啊
作者: CCNK   2015-07-24 17:01:00
平安喜樂
作者: kutkin ( )   2015-07-24 17:01:00
自己辦活動出包還一副受害者
作者: sunyeah ( 湯元嗎)   2015-07-24 17:01:00
噓 就是你們搞出來的 怪台灣政府啥事
作者: cherokee2006 (峰哥)   2015-07-24 17:01:00
很多台灣人就是見不淂別人好,如果是日本人來可能就不會這樣了
作者: shine32025 ( )   2015-07-24 17:02:00
#1LaxRRgZ (Gossiping) 難道這篇是記者掰的?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5-07-24 17:02:00
其實這很明顯是你們主辦單位的問題
作者: usebbs (ptt)   2015-07-24 17:02:00
所謂的獎金或獎勵應該是指獲得什麼比賽吧,這個很明顯不是
作者: vn509942 (如履薄冰)   2015-07-24 17:02:00
法規在那邊 你要去看啊 沒想過有人不爽 直接匿名檢舉嗎
作者: sunyeah ( 湯元嗎)   2015-07-24 17:02:00
每個人都這樣搞 黑工我也這樣搞 你說可以嗎?
作者: xzcb2008 (非常森77牛)   2015-07-24 17:03:00
是主辦單位問題啊...知道是工作就不能觀光簽給工作吧?
作者: nakchan0515 (Akane)   2015-07-24 17:03:00
那新聞說日薪一萬元是...??
作者: chocopie (好吃的巧克力派 :))   2015-07-24 17:03:00
在香港,持學生簽證就算是作免費工也是違法的。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5-07-24 17:03:00
你們在設計活動文宣行程時根本沒考慮清楚吧
作者: usebbs (ptt)   2015-07-24 17:03:00
這種分明是不想幫去打工的保勞保,所以才包裝成獎金吧
作者: shine32025 ( )   2015-07-24 17:03:00
被檢舉才改口不是打工 哈 笑死人 死要面子
作者: lkrichard (天空)   2015-07-24 17:04:00
這種是好事情 不應該罰
作者: shiningkan (瘋狂阿愷)   2015-07-24 17:04:00
澳洲也有農場
作者: sunyeah ( 湯元嗎)   2015-07-24 17:04:00
直呼名字好親切 他的處境就是你們搞出來的好嗎
作者: vn509942 (如履薄冰)   2015-07-24 17:04:00
而且她還特別問過你耶=_=
作者: shine32025 ( )   2015-07-24 17:04:00
薪水工作內容都有刊出來 改口來不及了啦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5-07-24 17:04:00
更別提未審先判,哪來未審先判?才約談而已
作者: xzcb2008 (非常森77牛)   2015-07-24 17:04:00
唉...別在扯了,工作就是工作,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作者: shine32025 ( )   2015-07-24 17:05:00
主辦出包
作者: victoryman (聖立祐 彭馬利哥)   2015-07-24 17:05:00
平安喜樂 辦活動 還是多注意一點 上新聞也要先查內容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5-07-24 17:05:00
這嘴臉是想利用方向正確賴到政府身上?
作者: greenpine (橘子好吃^^)   2015-07-24 17:05:00
自己錯了就認錯 辦活動竟然不知道相關法令 你真夠粗心
作者: usebbs (ptt)   2015-07-24 17:06:00
有誠意幫她付罰款的3萬元吧!白紙黑字清清楚楚別再凹了
作者: victoryman (聖立祐 彭馬利哥)   2015-07-24 17:06:00
有沒有符合實際狀況 不要人家開開心心的來結果被嚇到
作者: vn509942 (如履薄冰)   2015-07-24 17:07:00
如果真的在乎外界觀感 趕緊處理好....
作者: sunyeah ( 湯元嗎)   2015-07-24 17:07:00
歡迎港女告你 因為你誤導她觀光簽證就可以
作者: nakchan0515 (Akane)   2015-07-24 17:08:00
是不是申請觀光簽不是你說了算啊,應該要先問移民署
作者: greenpine (橘子好吃^^)   2015-07-24 17:08:00
這個小女生還有情有義沒直接點你們主辦 你還好意思叫屈
作者: f124 (....)   2015-07-24 17:08:00
喔 不照法規來怪我喔 乖乖付罰金吧 wwwwwww
作者: andy2011 (andy2011)   2015-07-24 17:08:00
一下打工一下又不是打工這風向也太亂了
作者: usebbs (ptt)   2015-07-24 17:09:00
就直接了當幫付3萬罰款了啦~外國人扣稅那個也不是打工啊
作者: douglasjs (帥到吐)   2015-07-24 17:09:00
一開始就用場長體驗的名義就沒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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