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隱形眼鏡要處方箋引民怨 柯P:若做不到衛福部應撤公文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07-22 18:51:57
※ 引述《tarp (塔普)》之銘言:
: Now新聞
: 隱形眼鏡要處方箋引民怨 柯P:若做不到衛福部應撤公文
: 記者邱明玉/台北報導
: 台北市衛生局前天宣布,將要嚴格落實「民眾須提供6個
: 月內有效之醫師處方箋,始得販賣隱形眼鏡」的規定,引
: 發民怨,對此,台北市長柯文哲今(20)日表示,今天他
: 有把衛生局找來做詢問,衛生局長說,民國64年當時的衛
: 生署就有這個規定,今年6月8日衛福部又有一個新聞稿要
不要說什麼民國六十四年的規定
 民國六十四年是有幾個人在戴隱形眼鏡??
 
 個人也支持要有處方箋才能買隱形眼鏡
 但配套措施已經搞定了?
 不管買隱形或一般眼鏡,總要驗光吧?
 台北市已經領先全國,在各眼科或眼鏡行都設置國家考試合格的驗光師了?
 驗光師國考根本沒舉辦過啊?!
 所以
 民眾去眼科時,是由誰驗光?
 醫師自己花一小時驗嗎?可能嗎?
 還是交給護理人員用機器驗???
 這議題的真正核心是:
 
 驗光真的不需要受過專業訓練且通過專技高考的驗光師來執行嗎?
作者: alwaysstrong (不要踩小強)   2015-07-22 18:53:00
我認為這議題的真正核心是不合時宜的法就該修改
作者: princekayjay (狐狸小王子)   2015-07-22 18:54:00
台灣有太多不合時宜的法條,交通的就一堆。
作者: showwin (世界一か? 死か?)   2015-07-22 18:54:00
真正核心是中央推政策要動腦 因為現在有人會很認真執行
作者: pathfinder (just enjoy the show)   2015-07-22 18:55:00
立法嚴 執法鬆 要搞你的時後還附加道德門 法院誰開的
作者: akuser (我想飛)   2015-07-22 18:55:00
我認為這議題的真正核心是問題中關鍵的因素,才是最真切的問題。
作者: ciswww (Farewell)   2015-07-22 18:55:00
隱形眼鏡被定義為侵入性醫療器材,驗光師救不了的
作者: akuser (我想飛)   2015-07-22 18:56:00
以後按摩棒也要處方箋了
作者: showwin (世界一か? 死か?)   2015-07-22 18:57:00
..那做愛 挖鼻孔要不要處方籤
作者: ciswww (Farewell)   2015-07-22 18:58:00
要看會不會被定義為醫療器材
作者: hiphoprover (浪子)   2015-07-22 19:00:00
30cm的侵入性醫療器材
作者: alexxlee (今天也要好好的哦)   2015-07-22 19:02:00
用手指挖鼻孔不用,用工具挖要,請儘速立法,以免困擾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