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goo.gl/MU8qLK
警棍是手部延伸圖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36070
朱警司警棍打人的荒謬辯解
作者為前廉署持械人員、民主黨總幹事
廉署持械人員的訓練,其實高度參照警方訓練,武力使用的原則亦同出一轍。今日《明報
》報道警司朱經緯的口供的內容,我認為他歪理連連,以掩飾其濫用武力的錯誤,其行為
背離了武力使用的基本原則。
「警棍是手臂的延伸」?
朱指警棍是手臂的延伸,用來「拍打」事主,「驅使其離開」。如果朱的邏輯成立,日後
黑社會「劈友」,牛肉刀亦只是手臂的延伸了.......................
http://goo.gl/SOJDfb
暴力警司朱經緯:警棍只是手臂延伸,如故意擊打應倒地受傷
據《明報》今日(7月21日)報道,就去年佔旺期間以警棍毆打示威者投訴,暴力警司朱經
緯曾於警察投訴課作供,指自己最少三次以警棍觸碰(touched)示威者,而警棍只為自
己手臂的延伸(extension of my arm),以拍打(pad)投訴人鄭仲恆,驅使對方前行。
朱經緯更辯稱若故意擊打,效果將更為震懾,令鄭立即倒地或受傷,而非片中可見的普通
反應。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ews/20150721/53997102
【以理服人?】朱經緯論:警棍打人係手臂延伸
即將於周四退休的警司朱經緯早前被監警會裁定他去年在旺角街頭多次揮動警棍打到行人
的投訴成立,但警方拒絕接受。《明報》引述朱經緯向投訴警察課錄取的口供指,朱經緯
最少3次稱自己的警棍只是碰到投訴人鄭仲恆,又稱將警棍當作手臂的延伸,當時只是「
拍打」鄭仲恆驅使他向前行,揚言若自己故意打對方一定會做成「震攝效果」令他立即倒
地或受傷,形容對方被「拍打」後只是作出「普通反應」。
※註:有電視或媒體有報導者,請勿使用爆卦! 違者視為新聞篇數 超貼新聞劣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