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勞動部:60歲領新制退休金 並無請求時效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7-21 19:48:13
※ 引述《be98 (教師界最後的良心)》之銘言:
: 勞動部:60歲領新制退休金 並無請求時效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721/538282.htm
: 東森
: 勞退新制上路9年,但仍有很多勞工對制度不了解。勞動部勞保局表示,目前新制勞工退
: 休金制度設計只要勞工年滿60歲,無論其工作(提繳)年資多寡、仍在職或已離職,都可
: 以依個人之健康、財務、家庭等因素加以規劃,自行決定什麼時候請領勞工退休金,並沒
: 有5年請求權時效限制。
: 勞保局指出,退休金是維繫勞工老年基本生活的重要經濟來源,儘管年滿60歲後逾5年尚
: 未向勞保局提出申請,其個人專戶歷年所累積的退休金及收益之所有權仍舊專屬於勞工,
: 且每年同樣享有參與基金收益分配之權利,勞工權益完全不會受損。
: 至於5年請求權時效限制之說從何而來?勞保局說,這是指勞工如果不幸於請領退休金前
: 死亡,其遺屬或遺囑指定請領人必須自勞工死亡翌日起5年內請領死亡勞工的退休金,否
: 則,其請求權將會因5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 不過為保障死亡勞工遺屬之請領退休金權益,勞保局表示,99年起主管機關在勞保本人死
: 亡後,皆會發函提醒其遺屬請領死亡勞工的退休金;另外,為避免勞工家屬喪失5年請求
: 權時效,每年也會主動清查勞工個人退休金專戶,假若戶政資料登載該勞工死亡已逾4年
: 且個人專戶仍有餘額者,會立即以掛號函件通知勞工的順位遺屬儘速提出申請。
: 而截至目前為止,約有9,000多個勞工帳戶因遺屬超過5年沒來辦理請領手續,累計共1.1
: 億元勞退金因此充公,勞保局指出,今年將持續發函通知屆期者,以保障其權益。
瞎扯.....睜眼說瞎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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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bli.gov.tw/sub.aspx?a=EkgQBi3f%2Fu0%3D
勞工退休金條例
第二十八條
勞工或其遺屬或指定請領人請領退休金時,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
^^^^^^^^^^^^^^^^^^^^^^^^^^^^^^^^^^^^A
文件向勞保局請領;相關文件之內容及請領程序,由勞保局定之。
請領手續完備,經審查應予發給月退休金者,應自收到申請書次月起按季
發給;其為請領一次退休金者,應自收到申請書之日起三十日內發給。
勞工或其遺屬或指定請領人請領之退休金結算基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一項退休金請求權,自得請領之日起,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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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看到 A B在寫啥嗎??
法條對於勞工或其遺屬,均屬同一請求位階.
勞工沒5年請求權限制,遺屬卻有???
勞動部那群法制人員在幹嗎??? 幫長官提汽油澆火??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5-07-21 19:50:00
幫政府賺了"1.1億元" 你說怎能廢掉 越久賺越多阿
作者: lovekangin (好人)   2015-07-21 19:51:00
參考民法126條訂的吧...
作者: Alphaz (@@)   2015-07-21 20:25:00
....奇怪 怎麼完全沒勞工在討論啊版上不是一堆苦命勞工嗎 攸關自身權益的權利完全不在意倒是講到公務員就好像遇到殺父仇人一樣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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