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三峽遭砍受害者FB聲明

作者: qkeeptalk123 (賣克GG)   2015-07-21 11:58:31
※ 引述《ADHD (注意力不足過動症)》之銘言:
: 受害者支持廢死就不再是受害者了
: 是另一種程度的加害者
閣下的言論讓我好眼熟啊
讓我想起幾個月前,也看過這種因為理念不同而檢討受害者、無差別攻擊受害者的例子
我當時也譴責過這種現象,原文如下
這就是所謂「鄉民的正義」
部分反廢死最喜歡把受害者家屬當成「自己的武器」,揮來舞去
掛在嘴邊的不外乎「廢死有沒有想過受害者家屬的心情」、「只有家屬有資格談原諒,廢
死沒有」、「你們廢死的都是在傷害家屬」
結果一看到有家屬出來談原諒,覺得自己的臉熱熱腫腫的
馬上翻臉不認人,不但忘記自己說過甚麼,甚至用言語暴力攻擊受害者家屬本人
「只有妳女兒有資格談原諒」(奇怪了反廢死小超人難道就有資格講這種話嗎)
「冷血無情的母親,女兒死了竟毫不在乎」(反廢死小超人也從不在乎是誰死了,重點是
要把犯人抓起來吊死)
「她一定拿了兇手/廢死聯盟很多錢」(這種話只有畜生才說得出來,我不想講了)
一字一句都是給家屬沉重的傷害,用的詞彙下流程度比起廢死聯盟的有過之無不及
又有人喜歡說「這只是個案,沒資格代表其他受害者家屬」
說這句話的人,你難道就有資格代表任何人嗎?
喜歡說「沒下過地獄,別說你見過魔鬼」的人
你自己下過地獄嗎?說這些難道不是風涼話?
先不管廢死或反廢死,我覺得對一個真正受苦難,努力想要走出陰影,甚至發揮人性光輝
想要原諒他人的母親
講這些話本身就是最可惡的行為,是網路世界可以看到最下流的現象之一
您發文檢討的對象,和上次被鄉民言語攻擊的對象,只是差在一個是被害人,一個是家屬
只要把家屬換成被害人,您的檢討行為簡直就和我批評的那些反廢死小超人如出一轍
想不到不管過了多久,在網路上還是可以看到這樣的言論啊....
作者: deepcolor (站在星空下)   2015-07-21 12:00:00
先補血
作者: know12345 (你和我)   2015-07-21 12:01:00
沒辦法 他們觀落陰能力太強很喜歡替死人代位求償
作者: westwood0402 (aries)   2015-07-21 12:01:00
政治不正確
作者: hsnuonly (附中only)   2015-07-21 12:02:00
風向不對
作者: OPOPPOP (木蘭香遮不住傷)   2015-07-21 12:02:00
觀落陰能力太強XD
作者: richjohn (小港之虎)   2015-07-21 12:02:00
怪被害人不繼續恨加害人,也只有這種愛死正義聯盟的精神病患做得出來
作者: OPOPPOP (木蘭香遮不住傷)   2015-07-21 12:03:00
不過你觀察一下 只要跟自己意見不合=錯 大方針是這樣
作者: MaxScherzer (公館碧玲)   2015-07-21 12:03:00
補血 你怎麼能在八卦板說這種話 大家會尷尬的!
作者: OPOPPOP (木蘭香遮不住傷)   2015-07-21 12:05:00
其實我也不完全贊同第一篇那位說的 只是也不會去噓他XD畢竟今天他是當事人 而且又是PO自己FB
作者: zenki1031 (海鹽)   2015-07-21 12:06:00
補血先
作者: OPOPPOP (木蘭香遮不住傷)   2015-07-21 12:06:00
起碼比這裡多數人都有資格評論
作者: sck3612575 (setsuna)   2015-07-21 12:07:00
補血
作者: Lfunction   2015-07-21 12:08:00
ADHD反串超成功的
作者: cutesnow (一切隨緣)   2015-07-21 12:09:00
不管我自身立場為何,我尊重廢死表達理念
作者: jma306 (甲賀稻修伯)   2015-07-21 12:10:00
選擇原諒 是被害族群的特權 不是加害者的權力
作者: hwaien (唉呦威壓)   2015-07-21 12:10:00
講出來就不好玩了啦,不要傷了和諧
作者: jma306 (甲賀稻修伯)   2015-07-21 12:11:00
而所謂廢死 是屬於第三者 旁觀者
作者: cutesnow (一切隨緣)   2015-07-21 12:11:00
就跟古時傳教士一樣,可以不跟隨,沒必要K石頭
作者: jma306 (甲賀稻修伯)   2015-07-21 12:12:00
所以主張該原諒 過度就是一種矯情
作者: death123456 (一手啤酒)   2015-07-21 12:15:00
反廢死邏輯:事情不是發生在你身上就閉嘴事情發生在廢死身上:你不代表全部人
作者: hwaien (唉呦威壓)   2015-07-21 12:16:00
有人受傷了 反廢死:你沒死不算
作者: tggbtggb (tggb)   2015-07-21 12:21:00
確實 不是不能反對 而是那些反對言論真的很噁心
作者: lawkey (lawkey)   2015-07-21 12:23:00
作者: tony900735 (大頭)   2015-07-21 12:24:00
通案反廢死跟個案家屬原不原諒有加害人什麼關係?個案家屬原諒加害人,那就從輕量刑呀…(又不是唯一死刑)
作者: timTan (用口頭禪區分年記)   2015-07-21 12:24:00
幫補血。
作者: tony900735 (大頭)   2015-07-21 12:25:00
反廢死跟反廢唯一死刑差很大的喔
作者: u3ker7f6 (對阿對阿對阿對阿對阿)   2015-07-21 12:34:00
問題是法務部長掌管槍斃的權利 他都傾向廢死了 廢死團體已經開掛在玩還不准人罵 如果你今天說掌管槍斃權力者 是完全中立 那我會推你這篇 問題是現在不是阿 一個遊戲你們那方已經跟gm掛勾要有啥神裝就有啥 被其他玩家知道還要求不能罵你們 根本不公平 邏輯回家練練
作者: kazeki (1028蠍寶寶)   2015-07-21 12:35:00
真的 看不下去 到底有什麼資格批評受害者
作者: pingupink18 (企鵝嘎嘎)   2015-07-21 12:35:00
作者: jma306 (甲賀稻修伯)   2015-07-21 12:38:00
在因果平衡上 我是認為說客也是要有部分責任的有一個笑話 就是兇手不能殺支持廢死的人 只能殺其家屬
作者: darkline2005 (DK)   2015-07-21 12:40:00
本來就是了網路肥宅只覺得別人該死。
作者: kazeki (1028蠍寶寶)   2015-07-21 12:41:00
我只覺得你們這些攻擊受害者的噁心 醜態畢露
作者: jma306 (甲賀稻修伯)   2015-07-21 12:41:00
因為殺光廢死的人 就沒人原諒你
作者: kazeki (1028蠍寶寶)   2015-07-21 12:42:00
人家的立場跟他是否是受害者有什麼關係?因為支持廢死就支持他被砍死??
作者: liquidbox (樹枝擺擺)   2015-07-21 12:42:00
中肯
作者: jma306 (甲賀稻修伯)   2015-07-21 12:43:00
就已經說是笑話 怎有人激動當真的
作者: kazeki (1028蠍寶寶)   2015-07-21 12:44:00
我還以為我活在極權國家 社會只能有一種言論哩你覺得是玩笑 受害者可不一定這麼想
作者: jma306 (甲賀稻修伯)   2015-07-21 12:45:00
所以你要箝制我說笑話的自由? XD
作者: kazeki (1028蠍寶寶)   2015-07-21 12:46:00
不至於長這麼大了還無法分清哪種笑話是不該說的??你有言論的自由 不代表你可以用言論來攻擊別人加個偏激言論好了
作者: jma306 (甲賀稻修伯)   2015-07-21 12:48:00
我攻擊了誰? 鄉民跟我沒大仇
作者: kazeki (1028蠍寶寶)   2015-07-21 12:49:00
我也沒說是誰 就是那些偏激言論的擁護者
作者: jma306 (甲賀稻修伯)   2015-07-21 12:49:00
我不覺得我偏激 其他人偏激我也不認識你認為我開的玩笑很過分嗎?這種笑話 就是顯現出一種邏輯上的取巧 導出不平衡現象而為什麼會好笑 為什麼會不好笑 就是該思考的而不是真的要逗你笑的
作者: noabstersion (感恩獅腹 讚嘆蝨蝮)   2015-07-21 12:54:00
現在是怎樣,連笑話都不能說了逆?想廢死的自己出錢養受刑人啦~ 不要浪費稅金~
作者: jma306 (甲賀稻修伯)   2015-07-21 12:55:00
我也不認為這種笑話該發生 因為這是一種邪惡邏輯
作者: caesst85149 (cajhwunc)   2015-07-21 13:11:00
我們廢死的把反廢死的通通判死刑 就沒有人反廢死了
作者: jma306 (甲賀稻修伯)   2015-07-21 13:13:00
其實廢死 反廢死 都是要讓社會更好 解決社會問題雙方本意都是良善 正向的在魚與熊掌不可兼得之下 要協調出一條對社會好的路又不是在辯論比賽 一定要贏才會爽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