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
隱形眼鏡要處方箋引民怨 柯P:若做不到衛福部應撤公文
記者邱明玉/台北報導
台北市衛生局前天宣布,將要嚴格落實「民眾須提供6個
月內有效之醫師處方箋,始得販賣隱形眼鏡」的規定,引
發民怨,對此,台北市長柯文哲今(20)日表示,今天他
有把衛生局找來做詢問,衛生局長說,民國64年當時的衛
生署就有這個規定,今年6月8日衛福部又有一個新聞稿要
求「買隱形眼鏡要有處方籤」,他跟衛生局長講說,要建
立一個新的制度和文化,政府公布法令,是要給民眾遵守
的,不是給民眾參考的,「今天衛福部如果自己都這樣講
了,那我們就應該做啊,如果做不到,那應該衛福部自己
來公文撤回去」。
柯文哲下午出席「台北市政府消防局成立20周年慶祝大會
」,接受媒體訪問時,作上述表示。
柯文哲強調,「我很討厭,常常政府發布一個命令,只是
說說而已,發布就要做,不然就不要做」。
柯文哲說,這就是他對這個國家最無法忍受的地方,中央
政府發布一個命令,大家看看就好,聽聽就好,那有這回
事,「不然你就說做不到撤回去」,中央政府公布一個命
令,常常地方政府看一看,有道理就做,有的態度是這樣
,他跟衛生局長講說,「這個既然有函文就做啊」!
至於是否會讓續戴的民眾放寬,不要這麼嚴格?柯文哲則
說,革命分階段的,18歲以下跟第一次買隱形眼鏡,那要
處方籤,這個要怎麼執行,會規定下去,一樣犯法還是要
處罰。媒體追問,何時上路?柯文哲說,「反正以我的個
性,幾天而已」。媒體再問,要如何抓違法?柯文哲又語
出驚人說,「反正有很多替代役」,讓一旁的媒事組員趕
緊阻止柯再發言。
根據台北市衛生局16日與業者召開隱形眼鏡管理規範座談
會,表示未來將嚴格執行「民眾須提供6個月內有效之醫
師處方箋,始得販賣隱形眼鏡」規定,違者將依違反消保
法規定,開罰違規業者6萬元以上、160萬元以下罰鍰。消
息一出,引起民眾不滿,認為規定根本多此一舉,實在擾
民。
http://www.nownews.com/n/2015/07/20/1754133